[新聞] 作弊捧到中油鐵飯碗表現不遜其他人中油- 看板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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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在中油擔任技術員的黃耀進、黃英傑的槍手集團,接受考生委託 ... 縱原告因羅元春經被告黃英傑協助舞弊方才得以錄取任用,並領取薪資, 然 ... 批踢踢實業坊 › 看板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返回看板 作者MrTaxes(謝謝提醒)看板Examination標題[新聞]作弊捧到中油鐵飯碗表現不遜其他人中油時間WedJan1916:47:572022 作弊捧到中油鐵飯碗表現不遜其他人中油討薪資敗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044485 高雄地檢署和廉政署南調組2年前偵破國營事業舞弊集團,中油員工黃耀進、黃英傑為首 的兩槍手集團,幫助29位考生成功拿到鐵飯碗;中油公司認為考試舞弊重創信譽,向兩人 求償5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另再向黃英傑索討作弊考生的薪資150萬元。

但高雄地院 認為,舞弊爆發後中油報考人數不減反增,黃英傑幫忙作弊的羅姓考生在中油表現良好, 今判中油敗訴。

判決指出,在中油擔任技術員的黃耀進、黃英傑的槍手集團,接受考生委託後,找來台、 清、交等名校畢業生,在應考前,集團先將考生身分證、駕照的大頭照變造成槍手,再以 此照片冒名去辦健保卡遺失補發,應考時成功騙過試務人員,若考生無法面對二試測驗, 黃男等人還會提供進階服務,讓考生順利錄取。

檢廉調查後,發現黃耀進、黃英傑從2015年至集團遭到查獲為止,至少成功幫助29名考生 進入中油任職,每筆價碼從90至130萬不等,不法獲利超過5000萬元,2人經雄檢調查後起 訴(案件仍在一審審理中),至於作弊錄取的考生,則全被中油解職。

後來槍手代考案爆發後,經媒體報導,引起網友在相關報導下方留言批評中油,中油認為 名譽受損,向黃耀進、黃英傑求償50萬元,並要求兩人在報紙頭版登報道歉,還得在PTT 八卦版連續30天發道歉文。

至於黃英傑,因協助羅姓考生作弊考上中油,任職期間領了276萬元薪資,中油認為羅是 經黃男以作弊手段錄取,遭解職後未吐回薪水,因此向黃英傑求償150萬元,其餘部分則 保留請求權。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黃耀進辯稱,舞弊案件爆發後,中油隔年報考人數不減反增,可見 名譽沒有受損;黃英傑認為,縱使羅姓考生作弊進入中油後,但他在公司努力工作,沒有 不適任情況,他也是有付出才有資格請領薪資,不能要求他給付這筆薪資。

雄院合議庭認為,舞弊爆發後中油報考人數不減反增,可見中油仍受不少求職者青睞,公 司名譽並未因舞弊案而受貶,因此判黃耀進、黃英傑兩人免賠中油50萬名譽受損的賠償及 道歉啟事。

至於羅姓考生部分,法官根據羅姓考生在中油的表現,發現他2016年考上中油後,在職期 間領了4次工作獎金、4次績效獎金還有2次考績獎金,光獎金就領了12萬餘元,可見在職 期間表現並不遜於一般員工。

法官認為,羅姓考生請領的薪資及獎金所得與勞力付出屬直接關係,與先前的考試舞弊行 為則是間接關係,因此認定中油請求無理由,判中油敗訴,黃耀進、黃英傑二人免賠中油 一毛錢,可上訴。

中油公司表示,黃耀進、黃英傑經檢方調查起訴後,已依規定解僱,對於判決結果會再請 委任律師提出第二審上訴,也呼籲社會勿心存僥倖從事舞弊行為,維護考試公平性。

========================================================================= 判決書中法官認為 "...縱原告因羅元春經被告黃英傑協助舞弊方才得以錄取任用,並領取薪資, 然此僱傭契約亦非當然無效(民法第92條第1項參照)..." 這樣說的話是因為中油沒來得及撤銷錄取,所以雇傭契約仍有效嗎? 雖然是作弊考進去,但畢竟有實際上班工作的話,公司追討薪資理由似乎也不夠充分。

-- ※發信站:批踢踢實業坊(ptt.cc),來自:1.200.11.162(臺灣) ※文章網址: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42582079.A.993.html ※編輯:MrTaxes(1.200.11.162臺灣),01/19/202216:48:21 →bruce20053:已經有判例了19年的01/1917:14 →bruce20053:https://i.imgur.com/khCg9T1.jpg01/1917:15 推normangood:那這樣子很划算,大家花錢買,只要撐2年就回本了,多01/1917:15 →normangood:做多賺,這樣好不好啊01/1917:15 →bruce20053:起訴偽造文書比較有用歸還薪資一般不可能01/1917:16 推charlietk3:法官意思就是作弊歸作弊,工作表現歸工作表現吧,中01/1917:16 →charlietk3:油的訴求重心既然不是作弊部分,那自然該以工作表現01/1917:16 →charlietk3:就事論事01/1917:16 →kaky:可以把薪水拿回去不就有不當得利任職期間又不是沒做事領乾薪01/1917:25 →qoo53895:標題殺人...01/1917:28 →talenthun2:那個什麼獎金的不是每個員工都會發嗎?01/1918:01 所以至少有一般員工的貢獻度證明不是薪水小偷 推Barot:偽造文書??背信..??01/1918:08 用假畢業證書是偽造文書用作弊考取應該是詐欺 ※編輯:MrTaxes(112.78.66.103臺灣),01/19/202218:20:08 推jason0513:起碼要判還一半這還比較說得過去01/1918:45 →jason0513:連賠都不用賠有點誇張耶01/1918:45 →jason0513:如果作弊仔幹了30年退休那不就無敵了01/1918:47 →jason0513:還有勞保月退可以領還不用還01/1918:47 推fbtm:這樣有程序正義嗎?01/1919:28 噓carefri:沒有毒樹毒果問題?01/1921:56 應該沒有。

毒樹果實理論用在刑事訴訟程序上,有避免不當蒐證而侵犯人權的目的。

作弊考試只是締約過程的詐欺行為,而詐欺所締結的契約不當然無效,要他方撤銷才行。

推WTF1111:繼續考績亂打啊01/1923:08 →kaky:他就實際工作了30年,那公司一樣30年不當得利,如果要還那公01/1923:34 →kaky:司等退休再叫他全吐回去01/1923:34 推fcz973:有人還記得李慶安綠卡案嗎…付出勞務就應該取得報酬,跟他01/1923:37 →fcz973:如何取得這個工作沒有關係01/1923:37 對耶,這案子也是經典。

李慶安最後也判決不用返還薪資。

→kaky:還要"說毒"的話像她通過的法案、蓋過章的文件、經手的事XDDD01/1923:47 推ccddxxsszzaa:110中油考試要雙證件應試。

公務人員考試也要改為01/2005:11 →ccddxxsszzaa:雙證件參加考試。

01/2005:12 ※編輯:MrTaxes(112.78.66.103臺灣),01/20/202208:36:02 推andre9:合理阿反正開除該給人要給人本來這種考試制度就要檢討01/2010:26 →andre9:你要馬就是上機考雖然甚麼都不會純筆試本來就容易作弊01/2010:26 →andre9:面試一堆臉盲的問也問不出所以來01/2010:26 →andre9:老是便宜行事全部抓來考試就會有人好作弊01/2010:27 推ihl123456:上機考一堆讀死書的會來抗議不公平,還會說什麼親戚通01/2010:29 →ihl123456:國企之類的屁話01/2010:29 推maiico:鼓勵作弊XD01/2010:30 推tamama000:嘛嘛嘛..公職考試怎麼就沒有這些出頭國營防弊制度更嚴01/2017:29 →tamama000:格反而更慘要檢討誰很明顯吧01/2017:29 推jason0513:李慶安的綠卡案立法院已經修法了01/2018:42 →jason0513:未來都要以不當得利返還01/2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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