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定檢到期不用怕可延至3級警戒結束後1個月| 生活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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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今天宣布,一般民眾使用的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車輛定期檢驗最後應到檢期限在第3級警戒期間者,可延長至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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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日電)公路總局今天宣布,一般民眾使用的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車輛定期檢驗最後應到檢期限在第3級警戒期間者,可延長至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驗車。

國內武漢肺炎疫情(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升溫,全台升至第3級警戒,公路總局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一般民眾使用的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車輛定期檢驗最後應到檢期限在警戒期間者,可延長至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驗車。

公路總局表示,為照顧民眾權益,5月19日已訂頒「因應民眾受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影響之各項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針對「車輛定期檢驗」業務,如民眾因居家隔離、檢疫或確診等原因無法於期限完成驗車,得於原因消滅後6個月內憑相關證明文件完成驗車視同未逾期且免罰。

公路總局指出,因應疫情嚴峻,配合指揮中心呼籲民眾減少外出指引,針對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其檢驗應到檢期限於3級警戒期間的車輛,可延長至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辦理檢驗,如在該期間已繳納逾期檢驗罰鍰者,公路監理機關將通知車主退費。

公路總局呼籲,民眾需要洽辦監理業務,可以多利用監理服務APP,減少外出攜手防疫。

(編輯:陳政偉)1100602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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