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上市公司自107年起每年應辦理一次法人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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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前於104年1月公告國內上市公司「應至少每三年召開一次法人說明會」之規定將於106年底屆滿三年。
考量目前已對科技事業(含生技事業)及104年起掛牌之新上市公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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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上市公司自107年起每年應辦理一次法人說明會
發布時間:民國106年03月07日
【證交所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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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證交所影音 - 台灣證券交易所
110.09.03下午4時00分--中石化(1314)法人說明會. 臺股優勢 · 頻道一 · 頻道三 · 頻道九 · 測試頻道. 節目表. 加入討論. 加入討論. 報名序號: 返回 登入. 離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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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上市公司每年應至少在中華民國境內自辦或受邀參加. 一次法人說明會。 重大訊息法規修訂. 9. 依據: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8條.
- 3國內上市公司自107年起每年應辦理一次法人說明會
證交所前於104年1月公告國內上市公司「應至少每三年召開一次法人說明會」之規定將於106年底屆滿三年。考量目前已對科技事業(含生技事業)及104年起掛牌之新上市公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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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法人說明會,加強與投資人溝通。 現行適用規定(104~106年):國內上市公司每三年. 至少應於國內辦理一次法說會(含自辦或受邀參加)。
- 5國內法說會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