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基本問題」讀書小組 - 心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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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章節裡我認識到哲學到底關注哪些事情,而不全然都是在打嘴砲而已。
... 是Axiology價值論探討的範圍,包含倫理學、審美學,包含人類的行為、社會 ...
「哲學基本問題」讀書小組
一、Prologue
時間:2011年7月8日15:00:00~18:00:00
地點:總圖一樓討論區
導讀人:劉盈成老師
出席:張傳聖、林正興、王光仁、黃喆亮、陳姵澐。
請假:楊延儒。
一、閱讀紀錄1
亞里斯多德指出,人必須要被哲學化。
人的生活上或是實踐上,都會遇到許多問題,然而,哲學就是從問題出發,組織我們的思想,使其系統化。
蘇格拉底說,未經驗證的人生不值得去活。
他提出哲學的立場並不是解答問題,而是提出問題,使我們每個人建立起自己的哲學。
為何要讀哲學?
四種理由:第一點,哲學可以銳化學生的心靈,可以使學生學習到在學術圈如何學習訓練自己的心智,建立批判性的思考。
第二點,哲學幫助我們釐清議題,辨別不同的選擇,進而做出更好的決定。
跳脫盲目的接受固定的答案,或不去質疑大多數人的意見,而是持續且有系統的研究假設、方法、以及臨界問題。
第三點,哲學活動可以增進我們個人的人生,拓展自己的生活超越我們個人的興趣,專注於更多公眾的議題上,像是墮胎、戰爭、安樂死等議題。
第四點,可以屏除偏見,經過深思得到合理性的信念。
哲學態度
尊重每個人發言的權利,即便我不認同你的言論。
--伏爾泰
相互尊重,意見的交換大於爭辯與辯論。
使用哲學的專業術語,了解其定義,才不會在討論時產生誤會。
冒險以及風險
引用希臘神話--潘朵拉的盒子,知識可能會萃取出惡魔。
柏拉圖在共和國中提到的一個寓言,從洞穴走出的男子,無法融入原本自己的族群,獲得知是有可能是喜悅,也有可能因為知道的更多,無法快樂起來。
(姵澐)
二、閱讀紀錄2
在這章節裡我認識到哲學到底關注哪些事情,而不全然都是在打嘴砲而已。
Loveofwisdom、faithseekingunderstanding、searchforcertitude、searc-hforclarity,都是哲學的特徵,而且對於我所習慣的思考方式,非常不同。
尤其是用字措詞的準確度。
感謝Mark老師提供英文單字方面的解說,讓我更了解之間的差異。
也對哲學所關注的領域有所了解:epistemology、meta-physics、axiology,三個領域正好反映了對於真理的三個不同面向的追求。
(正興)
三、心得感想1
在未接觸哲學以前,一直認為哲學討論都是空談,對社會整體沒有實際幫助,只是虛度光陰,因為討論到最後往往都具有立場以及偏見,沒有一個解答或是解決方案。
直到接觸後,非常能認同本章所提及的哲學態度,是質疑提出問題,而非拿出解答。
在總是接受一成不變的私人生活,若能更拓及深入的問題或更廣的社會問題,拓展視野且提升遠見。
一個人若是不能關心自己的心靈狀態,也愧對於作為一個人了。
(姵澐)
張傳聖/2011-11-03
二、Chapter1
時間:2011年7月22日15:00:00~18:00:00
地點:總圖一樓討論區
導讀人:劉盈成老師
出席:張傳聖、林正興、王光仁、陳姵澐。
請假:黃喆亮、楊延儒。
一、閱讀紀錄1
Philosophy的定義
有許多不同甚至相違背的定義,像是愛智-深謀遠慮、信念的追求與了解--神學的僕役、追求確信、追求清楚清晰等等。
哲學領域
探討”Howdoweknow?”是epistemology,知識論,探討人類有無可能知道所有的道理,以及有什麼機會或限制人類去解釋或了解,知識論試圖釐清人類知曉的過程,像是研究真實、邏輯、以及感知的過程。
另一個問題”Whatisreal?”是metaphysics,形上學,的範疇。
什麼確實存在?什麼是真實的呢?
“Whatisgood?””Whatisright?””Whatisbeautiful?”是Axiology價值論探討的範圍,包含倫理學、審美學,包含人類的行為、社會系統、以及人生等問題。
兩種哲學方法
一則是建立一個大型系統,應對所有哲學問題,另一則是面對不同議題以及主題有不同的探討。
WilliamJones說哲學研究就是不斷的找尋替代的行為。
建立許多不同的立場,檢視不同意見多樣性,再重新堅定自己的立場,或許是可以探求的方法。
兩種哲學風格
批判性以及懸想性
(姵澐)
二、心得感想1
在此學習問題是否必要,是否值得探討,以及如何盡可能的採取明確清楚的立場在批判性的面對這些不同的issue,深究而不含糊。
在討論時可以發現大家有許多不同的哲學立場,思考模式以及思考路線均不同,除了對書本的許多意義界定加深了解,更可實際觀察他人或練習自我盡可能沒有矛盾的觀念。
本章在於對哲學有更進一步宏觀的了解。
哲學可以有許多不同的方式表達,用文章、用對答方式、或自問自答,可以了解哲學家是如何建立其理論,以及如何維持他們的相容性,藉此學習。
(姵澐)
三、心得感想2
第一次接觸到這麼有系統的西方哲學介紹,的確有點驚訝西方文化對於智慧的追求居然細分成那麼多部份。
以往接觸中國哲學思想,以諸子百家最為代表,內含各種思想,每種思想都獨立且自為一個完整的體系。
可是西方哲學卻不一樣,每個思考都是針對一個問題,感覺好像很深入,其實是問問題和看問題的方向不同,讓我很不適應。
中國哲學就像大樹在生長一樣,由根到莖,莖再到葉有系統的開枝散葉式的包含一個中心主旨,再到各個層面的應用。
西哲剛好相反,都是先看一片葉子,再猜它的枝幹是什麼,但葉子可能各有各的情況,長在樹的位子也不同。
在這過程就有許多爭議的對錯和思考方法,不過,我想最終是很難接觸到真正的大樹了。
即使如此,西哲的確提供了一種嶄新的思考模式,是中哲所缺乏的,而西方世界目前也展示了這樣的力量有多麼驚人,雖然說極不平衡,而且很難接受在生活中應用這樣的思考方式,但是,也只能接受它囉。
(正興)
()
張傳聖/2011-11-03
三、Chapter2之一
時間:2011年8月5日15:00:00~18:00:00
地點:總圖四樓讀者討論室
導讀人:劉盈成老師
出席:張傳聖、楊延儒、王光仁、黃喆亮、陳姵澐。
請假:林正興。
一、閱讀紀錄1
歸納論證Induction
從個別的證據得到結論,培根支持這種論證方式。
歸納法沒有絕對,是一種機率,命題沒有絕對的對錯,只有可能性的強弱,證據越多,其argument就越強。
有效或無效的區別概念在此並不適用。
歸納論證經常出現在統計以及科學的活動上。
我們在日常生活上的經驗學習經常使用到歸納論證,最明顯的優點在於歸納思考可以幫助我們藉人類對過去或現在的了解而建立我們對未來的預想。
可以使用三段前提,再提出最後的結論。
邏輯上也經常使用必要條件(Necessarycause)和充分條件(sufficientcause)來做歸納思考。
但此種方法遇到最大的問題是,我們對過去的事物選擇必須要有個判準,什麼是相關的以及什麼是不相關的。
歸納論證很難去解釋其理論的基礎以及演進。
演繹論證Deductivereasoning
演繹論證有完整的概念,以及精確的公式化的過程。
一個演繹系統是一個封閉的系統,無法擴及前提沒有包含到的範圍。
演繹論證法使用有效或無效來做其邏輯推論的評論。
若前提為真,則結論必然為真。
其經常使用syllogism,其中又有categoricalsyllogism-使用述部建立相對關係,hypotheticalsyllogism使用if-thenproposition,有大前提小前提最後是結論。
Majorpremise:前件(antecedent)是主詞,後件(consequent)是述詞
Minorpremise:某a為主詞
Conclusion:陳述=主詞 + 述詞
Minorterm Majorterm
其中必須要注意的是,健全的(sound)argument,除了valid還必須為true,有效且為真,才可成立。
非形式謬誤Informalfallacies
邏輯論證上的謬誤稱為fallacy,當一個論證的架構出現錯誤或論證的語言模糊不清或造成誤解的情況,則其結論不能接受。
有許多例子必須注意且避免。
像是語法歧異、文義不清、誤認因果關係、錯誤的二分法、無知論句、以人廢言以人取言、丐題、虛假前提、稻草人謬誤、證言謬誤等等。
(姵澐)
二、閱讀紀錄2
實際進入到哲學的思考層面,一堆莫名其妙的語法和邏輯論證,馬上就訓練了大家的邏輯思考能力。
歸納和演繹是兩個基本的思考模式,但是加上一堆語法和字面的排列組合,情況馬上陷入一片混亂。
尤其是老師帶我們看各個邏輯推斷有問題的例句,實在都讓人無法一眼看出這樣的語句到底哪裡有問題。
我想這堂課最重要的應該是幫大家復習一些重要易混淆的英文文法吧。
(正興)
三、心得感想1
科學上廣泛的使用歸納以及演繹論證,像是生物學分類、無機物的結晶分類等等都使用歸納論證法。
另外像是熱力學第零定律,以及多數數學推導過程則是使用演繹論證。
但在使用上有許多盲點必須要注意,這使得很多原本理所當然的命題立刻無效。
在使用任何方法、論證模式,均須非常小心,甚至在自己建立的一個命題之後,小心的用各種具述的來驗證,或站在反對方省思自己的推論是否正確,若無法被打敗才可暫時成立,試圖走向連續且相符的論證。
(姵澐)
四、心得感想2
我想哲學最讓人望而生畏的大概就是這樣的開頭吧。
一大堆不知有什麼差異的英文字配上不知道有什麼差別的英文文法,我總算見識到西方哲學有多難讀。
幸好在Mark老師和同學們的引導下,我總算還是有看懂一些。
雖然還沒進到實際要討論的哲學範疇,但我實在很懷疑這樣龜毛的思考邏輯是不是真的實用。
(正興)
張傳聖/2011-11-03
四、Chapter2之二
時間:2011年8月19日15:00:00~18:00:00
地點:總圖四樓讀者討論室
導讀人:劉盈成老師
出席:張傳聖、林正興、楊延儒、黃喆亮、陳姵澐。
請假:王光仁。
一、閱讀紀錄1
在此章節中,說明如何進行邏輯性的思考,介紹了歸納法、演繹法及一些常見的邏輯思考錯誤。
首先,先簡介哲學家的工作,並強調”語言”在思考及討論中的重要性。
在接下來的段落中,對各種名詞加以定義,以利在往後的討論中,能清楚的知道文句所要表達的意涵,例如:symbol、statements、propositions、argument、conclusion…等。
並舉出邏輯思考時常見的注意事項,總共八點,附帶幾個例子提供討論。
再者是本章節的三項重點:歸納法、演繹法、常見的邏輯思考錯誤。
1.歸納法(InductiveReasoning)
藉由幾項平行(無前後關係)的前提,推測出結果(conclusion)。
其結論不是絕對,而是具可能性,因此歸納法所得的結果不能說正不正確,只能說可能性大或小,結論強或弱(strongorweak)。
而歸納法中有充分(sufficient)及必要(necessary)的概念,足以使結論發生的條件為充分條件,結論發生則必隨帶出現的條件為必要條件。
使用歸納法有其缺點,首先,其結論只能說是具可能性,無法表明為真;再者,使用歸納法時必須借由過去經驗或事實判斷前提與結論間的關係,但是如何選擇這些”過去的經驗或事實”作為判斷的依據是無法解釋的。
另外在導讀人提供的課外講義中,歸納法背後具有一項重要假設,且難以被證明:世界具有一致性、重複性,也就是說,此時此地會發生的事,在不同時間或空間下,只要條件一致,事件也會發生。
2.演繹法(DeductiveReasoning)
藉由主前提(majorpremise)及次前提(minorpremise)的前後關係,得到結果(conclusion),其結論具有效性,分為有效推論(valid)及無效推論(invalid)。
常見的演繹推論為三段論證法(syllogism),和假設性三段論證法(hypotheticalsyllogism),其中假設性三段論證法共有四種型式:
(1)次前提(minorpremise)肯定主前提(majorpremise)的前件(antecedent)
(2)次前提(minorpremise)肯定主前提(majorpremise)的後件(consequent)
(3)次前提(minorpremise)否定主前提(majorpremise)的前件(antecedent)
(4)次前提(minorpremise)否定主前提(majorpremise)的後件(consequent)
形式(1)(4)是有效推論,形式(2)(3)是無效推論。
使用演繹法有幾項注意事項,首先,前提中的文字及句子是要有意義的,且主、次前提間要有特定關係,結論中的任何名詞都必須在前提中出現,結論中不會有新的概念出現。
而演繹法中的缺點為:前提不能被證明。
演繹法所得的結果只具有”有效性”不具有”真實性”,因為結果的真實性取決於前提是否真實,而在演繹的過程中,前提是無法被證明的,此時必須透過另一種方式證明前提。
3.常見的邏輯思考錯誤(InformalFallacies)
介紹幾種常見的邏輯思考錯誤類型,並提供範例。
(1)句義不明確
(2)字義不明確
(3)在論述過程中對同一名詞做出兩種有差異的定義。
(4)因為事件的發生時刻接近或接續發生,而認為兩者具有因果關係
(5)假設結論只有特定的分類
(6)因為不能證明為錯(真),所以為真(錯)
(7)因人廢言
(8)假設結論為前提,證明出結論,形成迴圈
(9)虛假前提
(10)將不直接相關的事件混為一談
(11)若敘述是真,則相對的敘述是假
(12)若敘述是真,則倒過來說也對
(13)向聲背實,相信權威
(14)因為很多人相信,所以是真
(15)賦予物件或概念生命
(延儒)
二、心得感想1
本章節的內容對我而言並不陌生,過去在自己的邏輯思路中便有類似的思考方式,討論及思辨的過程中也會得到類似的經驗,本章節可以說是一種對於邏輯思考的整理,包括方式上的分類,及需要注意的事項。
當然,透過如此的整理,”邏輯思考”的圖像在我腦海中更明確了,閱讀的過程中,值得注意的細節也會被一一提醒。
例如歸納法、演繹法的說明,明確定義出各項論述的地位,相互間的關係,並提出歸納法之可能性、演繹法之有效性,加深我對思考程序的印象。
除此之外,本章節也提出了一般常忽略的重點,如演繹法中,前提能決定真假,但卻是不能被此演繹證明的;歸納法背後隱含著經驗選擇的法則,那卻是未知的東西。
我認為最有趣的論述是(雖然不是出現在本書中,是來自導讀人提供的補充講義):歸納法背後具有一前提,假設世界具有一致性,雖然在討論的過程中,我想要利用方式維護歸納法,但是失敗了。
我認為,一致性的性質也出現在演繹法的推論過程中,因為前後的邏輯關係若不具一致性(此刻邏輯可通,下一刻不可通),則演繹結果沒有意義,於是,利用演繹法證明”歸納法背後假設世界具有一致性,而一致性不可證明”的過程已經用到了一致性,這是一個看似矛盾的結果。
情況變成,要就具一致性,但一致性不可證明,要就不具一致性,然後也無法證明什麼。
如此,這個證明是無效的。
雖然如此,卻也無法消除對歸納法的挑戰。
因為以下是錯誤的邏輯思考”因為不能證明為錯(真),所以為真(錯)”,所以這個被提出的論證成了一個謎團。
而本章節中提出的各種錯誤的邏輯思考類型是我認為最有用的部分,可以很有效的應用於生活上,透過這些類型的判斷,很容易可以發現別人或自己的邏輯錯誤,如此便能不受欺騙,或是修正自己的觀念。
例如常見的”因人廢言”和”因為很多人相信,所以是真”,還包括較不易被發現的”假設結論為前提,證明出結論,形成迴圈”,我發現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思考邏輯錯誤,特別是對於自己所相信的原則或價值,例如,當我詢問此項原則或價值觀正當的原因時,人們時常會將最後原因又推回這項原則或價值上。
這是一件有趣的事,人們對於信念的來源好像不是那麼清楚。
有了這樣的發現,我開始思考自己信念的來源,回推我所最重視的價值,看看我思考中的最前提是什麼,還是一切都只是根據過往經驗而出現的自以為是信念的假像?經過不斷思索及觀察(相當有趣的過程),我漸漸發現自己一切的原則好像只是為了替自己自私的行為找藉口,這是一個很好的發現,因為我可以對自己批判了,這是很多人做不到的事,我接受了這個事實,並開始找尋找是否有非出於自利的自我信念,而這在目前還是進行中的事。
讀書會中最有趣的部分莫過於討論。
每次以書中的例子做討論或是試著討論出相關的案例,成員可以互相表達意見,除了增進表達能力外,可以看出每個人的思考路徑皆有所差異,這種差異顯示了此人可能具有的價值觀,因此討論的背後其實是不同價值觀的衝突,讓我獲益良多。
本次讀書會給我的獲益是長遠的,因為思考、判斷、討論在生活上是多麼常見和重要,增進思考的細膩,即是增加了生活的深度及廣度。
(延儒)
張傳聖/2011-11-03
五、Chapter3之一
時間:2011年9月2日15:00:00~18:00:00
地點:總圖四樓讀者討論室
導讀人:劉盈成老師
出席:張傳聖、林正興、王光仁、黃喆亮、楊延儒、陳姵澐。
一、閱讀紀錄1
Perception
知識論有許多不同觀點:
Commonsenserealism=naïverealism
由十八世紀蘇格蘭哲學家ThomasReid及二十世紀的英國哲學家G.E.Moore提出,當我們接收到一個物體的資訊,則我們得到的經驗就是物體真實存在的那樣。
對於物體如何呈現和物體真實的存在這兩件事情是沒有分別的。
這樣的理論通常會被認為太過直觀,對於夢境、錯覺、海市蜃樓等,他們無法提出任何可靠的解釋。
不但如此,此理論顯露出一些矛盾,在提出我們接收到物體存在的感覺就是物體本身與物體本身有相異的性質(像是水中筷子的折射)這件事情上有矛盾。
Epistemologicaldualism=representativetheoryofperception
由17世紀的英國哲學家JohnLocke提出,真實世界的物體確實存在,與人類的感知是分開的,但有心理本質在人類的mind(notbrain!),心物分別存在著,外在的事物存在像是物體,而在內心的呈現就像是攝影拍照的主觀idea。
這種理論面臨到的批評為,我們的感覺不可能永遠都是清晰的影像,而且每個人感受的不同,在表達感知時也會相對的用不同的方式,那物體是否就因此改變了呢?
Subjectiveidealism=metalism
十八世紀的愛爾蘭哲學家兼主教GeorgeBerkeley為了解決心物存在不滿足 的立場所提出的一元論理論。
他同意Locke所說,我們所知道的想法是由感 官而來,但如果我們所得到的所有想法都是由感官而來,我們如何知道我的 想法能夠確實完全複製外在那真實存在的物品?”Tobeistobeperceived.”此為一種唯我論(solipsism),只有我的idea存在,無法斷言物體確實存在。
Berkeley引進了上帝的想法來避免終極的idea來源的矛盾。
Idea持續存在是因為上第一直在我們心中。
他實際上解決了中世紀持續不斷的疑問,創造了天堂以及地球之初是全然空無,一切全是上帝造成的。
在西方哲學這已經不是一個受歡迎的知識論了,除了引進科學解釋,另外這種論點也無法解釋,如果現在只有我們的perception確實存在,那為什麼會有兩個人可以得到同樣的perception?
Phenomenalism=mediatingidealismanddualism
18世紀著名的德國哲學家康德,提出人類可以感知物品,但永遠無法得到物自身,也就是其本體。
沒有任何方法知道或證明物體卻時在那存在,我們所能知道的就是物體是如何出現在那的,這就是現象。
我們所得到的形式指是大腦輸入的資訊,他們是分散不連續的資訊,大腦會再將他們統合起來變成Sense。
心靈的結構分類是先驗的,”若概念沒有了感知則空,而感知沒有了概念則盲。
”這理論面對的批評在於提出先驗的形式並無法給予證據,而且我們的感知不會永遠完美,並無法完全超越柏拉圖的idealism唯心論。
Contemporaryrealism=mediatingrealismanddualism
E.B.Holt及W.P.Montague提出,傾向接受外在的影像或物體,確實存在而且對人類的感官經驗是開放式的。
同意我們感受物體的過程且物體不會因此改變,我們的意識是選擇性的,感知是一種過程來自於神經系統與外界的連結。
但如何聯結,並無法提出可靠的解釋,依舊是巨大的謎團,而且沒有有力的基礎理論,證實意識是選擇性的且具實用主義的,無法抵銷人類的偏見。
Truth
Correspondencetheory符應論
利用經驗符合來確信為真,真理的表達只有一個且須為事實或為真實是見且獨立存在。
此觀點部分符合知識論中的當代唯實論以及知識二元論。
但受限於我們的perception可以被扭曲,若大家呈現不同的觀點,則何者為真?且此方法無法幫助我們了解什麼確實為事實。
以進化論為例,進化論沒有其他理論可以相互符合應證,而且此為理論不是真實存在的事物,我們要如何去感受是否存在於外界?
Coherencetheory融貫論
真理存在於另一個相關的一組相似且以建立完全,為真的命題,像是數學、科學。
一般而言,只有理論是與已經建立的律法或原則一致才可被接受。
這一理論所受到的衝擊為,若沒有一個基礎理論,則我們應該拿什麼奉為圭臬?到底哪些命題才可以當作舊命題的基礎?
Pragmatictheory實用論
美國有許多哲學家提出此理論像是C.S.Peirce、WilliamJones、JohnDewey、C.I.Lewis,只要是有用的就是真的。
真理只試結果論,James提出真理是人造的,就像是健康、財富、力量都是人造的,從經驗學習而來。
真理實用論是以人為中心的,真理不是獨立的存在的。
這種理論被法西斯主義濫用,將”相信就是真理”改成”強權就是真理”。
(姵澐)
二、閱讀紀錄2
很喜歡清楚定義一切事物的哲學家們決定開始好好定義他們的哲學,可是馬上遇到一個大問題,到底對於一件事物,他們所認知到的是真實的事物本身,還是其實只是認識心中所想的?這似乎很重要,如果一不小心,可能就要被別人反駁:你的根據是什麼?是不是與真實相同,但問題又來了,什麼是真實?看樣子有得傷腦筋了。
前面兩章帶給大家的是字面上的鬼打牆,從這章開始,會讓大家享受發自內心以及大腦的鬼打牆。
(正興)
三、心得感想1
知識論的難解,即便在生物學以及生命科學如此發達的現代也無法全解。
但若用”經電流輸入而運作的大腦”來看待人類對外在世界感知的解釋是太過科幻且危言聳聽了。
在談論真理時,符應論有歸納,論證的特質,而融貫論則有演繹論證的特質。
由知識論可以看到不同時代或區域有不同的論點,像是中世紀就有以上帝為所有解答的理論,美國當代的哲學家則有實用主義的論點,但思想家與哲學家必須特別注意自己的影響力,盡量中庸以免影響或喚醒了極端主義的思想萌芽。
(姵澐)
四、心得感想2
其實我覺得這章討論的問題很有趣也很好玩,不過為什麼老外總是喜歡鑽這種詭異的牛角尖。
很多哲學家提出自己的看法,很多一看就讓人很不贊同。
雖然那些論證都很符合邏輯的樣子,但很顯然很多邏輯推論不見得適用在我們的生活經驗裡。
也有人說經驗本身就是個問題。
但是假如連經驗都有不能信賴的時候,那麼思考的立足點到底是什麼?是純粹的理性嗎?這章的討論為第4章鋪路,雖然過程千變萬化,但很容易陷入一種嘴砲的情境。
(正興)
張傳聖/2011-11-03
六、Chapter3之二
時間:2011年9月18日15:00:00~18:00:00
地點:總圖四樓讀者討論室
導讀人:劉盈成老師
出席:張傳聖、林正興、王光仁、黃喆亮、陳姵澐、楊延儒。
一、特別企劃1
Perception與Truth二者都涉及「表面/實在」(appearance/reality)的區分:前者是指事物在平常觀察之下「看起來」的樣子;後者則是指在「看起來」表面之下,處於基本、底層而不變者。
Perception意指我們「感官(譬如視覺、聽覺等)受刺激而覺知到某一外物」的心理過程。
生物學、心理學都會探討perception,但是哲學上討論更根本的問題:「覺知者」與「被覺知的對象」之間的關係。
關於這種關係,我們集中討論了以下三種立場。
(一)常識實在主義(commonsenserealism):ThomasReid,G.E.Moore
物體雖然獨立於人(知覺者)而存在,但是人對於物體所覺知的(包括顏色、氣味、大小、質地等),正是它本身的實際樣貌。
也就是說,觀察者或覺知者是毫無間隔地直接掌握外物「本身」,而非只觸及「表面」。
【討論】常識實在主義的困難
傳統哲學認為,在物體變換不定的表面之下,有物體的「本身」在撐持著該物體。
感官經驗常會騙人,觀察者也可能受限於物體表面而掌握不到它本身。
這一點正呼應著「物體獨立於覺知者而存在」之說。
從傳統哲學的角度來看,常識實在主義的困難在於:(1)既然一方面主張「人所覺知到的正是物體本身」,物體表面/實在的區別並不存在,這豈不牴觸他自己同時所接受的「物體獨立於人而存在」之說?
(2)對於同一物體,感官所傳遞給人的訊息經常變換不定(譬如物體在不同光線下會呈現不同的顏色,這是顏色的不確定)。
如果說「人所覺知到的正是物體本身」,那麼對於同一物體,感官所傳遞的哪些知覺訊息才反映了物體本身的真相呢?一根筷子插進水裡時,「看起來」是折斷的,那麼依照常識實在主義的看法,這根筷子就是折斷的嗎?
對上述二項困難,常識實在主義或許會堅持說:物體雖獨立於人而存在,但人仍然能覺知到物體本身。
並且,感官所傳遞給人的訊息雖然變換不定,但是人依然能夠從變換不定的感官訊息中掌握物體本身的真相。
我們猜測,「人所覺知到的正是物體本身」這樣的堅持,是否因為常識實在主義背後預設了某種「正常」的感官知覺條件,譬如:光線正常、觀察者視力正常、心智正常、物體放在正常的狀況下(譬如筷子是放在空氣中而非插進水中)……?也就是說,常識實在主義心目中的「物體本身真相」,其實是特定條件下的觀察結果,只是他們沒有看出自己預設了這些條件。
而且,既然預設了這些條件或因素,人所覺知到的還是物體「本身」的樣貌嗎?最後,究竟是因為觀察條件的「正常」而使得觀察結果反映了物體本身,還是(反過來說),我們先肯定自己掌握了物體本身,因而推定造成這種結果的觀察條件是「正常」的?所謂「正常」的觀察條件,能獨立於常識實在主義「知覺掌握到物體本身」這項肯定之外嗎?
(二)知識論二元主義(epistemologicaldualism):JohnLocke
又稱「知覺的表象理論」(representativetheoryofperception)。
外在物體的世界獨立存在於觀察者的經驗之外,而在觀察者的心靈(humanmind)中存在有「觀念」(ideas)。
外在物體與心靈中的觀念,二者各自獨立存在。
人覺知物體的整個過程是:(1)外在物體刺激感官→(2)產生了感覺資料(sensations)→(3)感覺資料引發了心靈中的觀念(=心靈依照感覺資料而對外物複製了一個mentalimage),於是心靈對外物產生了知覺。
表象理論所謂的「表象」(representation),就是心靈針對一外物而複製了mentalimage來「代表」(represent)這外物。
觀察者並不直接覺知外物「本身」(這是知識論二元主義不同於常識實在主義之處),而是以「複製一個表象」的方式來覺知外物。
【討論】知識論二元主義的困難
首先,心靈對於同一外物可以複製出多個表象,不同的表象之間可能是不一致的。
所以,表象未必能可靠地讓我們掌握到外物。
但這一點或許並非知識論二元主義的致命缺陷,最嚴重的困難如下。
知識論二元主義的「二元」,意指「表象/實際外物」這二者。
而這種二元區分又預設了「心物二元」的存有論,也繼承了心物二元的主要困難。
心物二元的存有論主張,物體與心靈分屬二種不同的entity。
物體具有三維向度、佔空間、具有質量;而心靈只是在時間中流動的意識,不佔空間、沒有質量。
心物二元論把心/物視為彼此迥異而獨立的存在,於是心靈現象或狀態就無法納進物理的解釋原理中,使得我們很難解釋心/物領域之間的交互作用與因果關係。
同樣的困難也出現在「知識論二元主義」對知覺的說明中。
外在物體刺激感官、並產生了感覺資料,這些是屬於「物」領域的現象。
然而,心/物既然彼此迥異,那麼物理現象如何在心靈中引發觀念呢(這是物對心的因果關係)?也就是說,佔空間、有質量的物理現象,如何可能進入不佔空間、沒有質量的心靈中,使心靈產生觀念?而不具三維向度、不佔空間、沒有質量的心靈,又如何可能處理佔空間、有質量的物理資料(這是心對物的因果關係)?知識論二元主義把知覺描述成:「外在物體刺激感官→產生了感覺資料→引發心靈中的觀念」這樣的過程,看似合理,一旦考慮它所預設的心物二元論,就顯得困難重重了。
(三)主觀的觀念主義(subjectiveidealism):GeorgeBerkeley
按照知識論二元主義,人在觀察外物時,直接掌握到的乃是心靈中的種種觀念,而不能直接掌握外物「本身」。
既然我們所覺知的、所確定的只是心靈中的觀念,那麼嚴格說來,怎能推論「有一獨立於心靈之外的物體或外在世界」呢?「心靈中有種種觀念的存在」這一點,不足以推論說這些觀念是對「外在」物體的複製。
所謂某外物X#「存在」這種日常的講法,其意涵嚴格說來應該是「我覺知到某個觀念X」而已(“tobeistobeperceived”)。
我所能覺知的只是心靈中的觀念X,我不能由觀念X的存在而推論說有一相應於此觀念的外物X#存在。
【討論】”tobeistobeperceived”之意並非否定外物的存在
乍看之下,主觀的觀念主義好像認為外物、外在世界都不存在,存在的只有我們的知覺(或心靈裡的觀念)。
其實不然,我們應該澄清一點:”tobeistobeperceived”這句話並不否定外物的存在,它甚至不是在回應「外物是否存在?」這個問題(所以,這句話並不是存有論的命題[ontologicalproposition])。
首先我們知道,基督教有「上帝造物」的教義,假如身為主教(愛爾蘭)的GeorgeBerkeley否定了外物的存在,豈不是違反了教義嗎?[1]
”tobeistobeperceived”想指出的只是:從JohnLocke的「知識論二元主義」出發,我們知道「心靈中有觀念存在」這一事實。
但是單憑著這一事實,不足以推論說有相應於觀念的外在物體的存在。
前者(關於心靈的事實)不能作為斷言後者(關於外在世界的事實)的理由。
也就是說,我們在知識論上無法推論或證明有外在物體獨立存在於心靈之外(而這一點並不直接表示我們否定了外物的存在)。
當人覺知到有某個觀念X存在時,雖然人們通常是理所當然地以為:「有(觀念X所代表的)外物X#存在」,但嚴格遵守知識論二元主義,按照我所掌握的經驗證據來判斷,這種說法是缺乏理據的。
我所擁有的只是心靈中的種種觀念,除此無它,所以按照我所擁有的一切經驗證據,我只能說:「我覺知到某個觀念X,我的心靈中有觀念X存在」,這是唯一符合證據的說法。
Berkeley的存有論立場並不否定外物的存在(事實上,他肯定外物的存在),但在知識論上他指出:依照Locke的「知識論二元主義」,不能推論有外物獨立於心靈而存在;既然如此,則更不能說心靈中的觀念是相應於外物而複製的。
我們一旦接受了知識論二元主義,來自心靈的證據所支持的就只是「觀念如何如何」之類的論述,而不能支持我們越過觀念、去論述觀念之外的物體。
最後,回到本章論「知覺」(perception)的主題。
就「覺知者—被覺知的對象」之間的關係而言,Berkeley要澄清的重點就是:被我們所覺知的、直接掌握的對象應該是心靈中的眾多觀念。
所謂「覺知者—被覺知對象」的關係,其實就是「我—我心靈中的觀念」的關係(而不是「我—我所覺知的外在物體」,因為這種關係在知識論上無法得到肯定)。
另一方面,既然真正的關係並不是「我—我所覺知的外在物體」(因為知識論上無法肯定外在物體的存在),我們也沒有基礎可以論述外在物體的表面/實在;「表面/實在」的區分似乎失去意義了。
Berkeley主觀觀念論的貢獻,不在於把我們推入「外在世界不存在」的論述困境,而是澄清了經驗主義的義蘊,讓人更清楚地正視Locke「知識論二元主義」的內在理路。
[1]假如外物、外在世界都不存在,那麼上帝工作了六天,豈不是白忙一場?
張傳聖/2011-11-03
七、Chapter4
一、特別企劃1
”epistem”是希臘文「知識」之意,“epistemology”(epistem+logos)在希臘文裡的意思就是”thescienceofknowing”,是一門探討知識本身的學問,中文常譯為「知識論」。
知識論主要關心三大問題:
(一)什麼是知識?「知識」這概念有哪些最核心的內涵?
(二)我們能夠有任何知識嗎?還是說,我們註定一無所知?
(三)我們如何獲得知識?譬如藉由感官,藉由知性,還是兩者皆有?
(一)什麼是知識?首先。
當我宣稱自己「知道P」,這宣稱本身就意謂著「P為真」,P是我所擁有的一項真理(truth)。
譬如我宣稱自己「知道”10╳10=100”」,這項宣稱中就蘊涵著「我相信、我認為”10╳10=100”為真」;我不能說自己「知道”10╳10=100”,但(我相信、我認為)它為假」。
誠然,我們有時會誤以為自己有知識,例如:P為假而我相信它為真。
但是我至少必須「相信」(believe)P為真(即使我此刻乃是誤信),才能宣稱自己知道P。
我不可能既不相信P為真、又宣稱自己知道P。
不過,既相信P,而且P也為真,這些還不足以構成「知道P」。
甲、乙二人,假設甲手中拿著三張撲克牌,他可以看到三張牌的花色,而乙看不到。
再假設乙猜中了三張牌的花色,這時儘管二人對於牌色的信念都為真(二人皆有truebelief),可是甲對於自己的信念顯然擁有更適當的證成(justification),因為他可以直接看到牌色,而乙看不到,只能憑運氣來猜。
因此,「知道P」者不僅是相信P、且P也為真而已(=不僅是擁有truebelief而已),他還有適當的理由來證成自己為什麼相信P。
【延伸閱讀】在柏拉圖《對話錄》中,Meno與Theaetetus二篇某些段落都提及「知識是justifiedtruebelief(縮寫為JTB)」的想法(但這並非柏拉圖的主張,而只是在對話中被提到的一個想法。
事實上,柏拉圖不會把知識視為JTB)。
由於這二篇的影響,近代哲學傳統就把知識大致界定為JTB,或者至少接受JTB作為我們分析何謂知識的架構。
不過有趣的是,閱讀Meno與Theaetetus的相關段落之後,我們發現”justifiedtruebelief”一詞並沒有出現在這二篇之中。
這個詞當是後人所構造的,而非出於柏拉圖本人。
而且,即使柏拉圖提到類似JTB的想法,這想法在原典中所要表達的(尤其是Theaetetus),也未必(如近代哲學傳統所理解或詮釋的)是在界定何謂(近代所關注的)知識。
那麼,要有多少證成理由才足以讓truebelief提升為知識呢?truebelief一定要先得到確定才算是知識嗎(畢竟有些truth是自明的,即使沒有進一步的證成理由,我們也可以宣稱有此知識)?
(二)接著要問的是,我們能夠有任何知識嗎?或是一無所知?懷疑論(skepticism)認為我們無法完全地確定任何信念為真與否,所以沒有任何知識。
極端的懷疑論更指出,我們甚至對於「我們無法完全確定任何信念為真」這一點也無法完全確定(=我們對於自己「一無所知」這件事也無所知)。
日常生活中,懷疑論不反對我們依據最可能為真的信念來行動。
但我們仍然可以懷疑:外在世界存在嗎?除了我以外的其他人(或者他們的心靈)存在嗎?我是否一直處在夢裡?我可能只是桶子裡的一團大腦(thebraininavat),受電流的刺激而自以為活在一個有「外在物體」、有其他「人」的世界中?
【延伸閱讀】將會選讀Descartes的MeditationI-II。
Descartes以極端的懷疑論作為論述策略,把所有的知識判斷(包括來自感官經驗的知識、乃至數學與邏輯的知識)都暫時懸而置之,以便為所有知識找出最堅固的、不可懷疑的基礎。
他相信,有了這個基礎,整個知識系統才可以免於懷疑論的攻擊。
Descartes屬於理性主義的傳統,強烈地想要尋找最終絕對(absolute)而確定(certain)的知識,作為一切知識的基礎。
在MeditationII最後,Descartes指出,這個絕對而確定、不可懷疑的知識就是「我在懷疑」。
既然「我在懷疑」是絕對確定的,所以他結論:(懷疑著的)「我」存在。
(三)知識論的第三大關注是:我們如何獲得知識?關於這一個問題,近代有二大傳統,一為理性主義(rationalism),二為經驗主義(empiricism)。
二者都同意,人在獲取知識時會運用理性。
不過理性主義相信,只靠理性就足以發現真理(truth);而經驗主義認為,一切知識的來源都要透過感官知覺。
(這二大傳統對於理性有不同的看法,雖然他們都使用「理性」一詞。
)
【理性主義】他們尤其想追求絕對(absolute)[1]而確定(certain)的知識。
為了這種知識,理性主義從不證自明(self-evident)的知識命題或原理出發,認為這些命題既清晰(clear)[2]、又顯異(distinct)[3]。
人的心靈不必靠感官經驗,就能夠認識這些最絕對而清晰的觀念。
這些觀念並非人所創造的,而是明明白白地存在著,人的心靈自然能夠掌握之。
對理性主義而言,「理性」的運用,最主要就是意指人以知性能力掌握這些先驗的(apriori)觀念。
這是一種直接的掌握,不需要透過感官經驗,因為這些觀念早就存在人的心靈之中了。
理性主義並且認為,我們認識、理解經驗還必須透過這些先驗觀念。
【經驗主義】他們重視的不是絕對、確定的知識(他們不認為可能有這種知識),而是藉由可靠的方法、透過經驗(aposteriori)來建立的知識。
經驗知識頂多只具備高度的或然性(highprobability),而沒有絕對的確定性。
但經驗主義認為,高度或然性對於知識才是穩定而實際的基礎,這種知識才是人的能力所及的。
【討論】「經驗主義—符應論—知覺的表象理論」的聯貫性&理論困難
課本p.56談到判斷「真理」(truth)的理論之一是「符應論」(correspondencetheory):一項陳述如果在經驗上符合客觀真實世界的情況,則該陳述為真。
一項陳述的真假要藉由我們認知者的(對外在世界的)經驗來判斷,這意謂符應論所注重的是經驗,所謂「眼見為憑」,這正是經驗主義的立場。
而在經驗主義看來,經驗就是感官知覺,所以,經驗主義哲學家總是必須在理論上說明感官知覺的過程。
譬如最早提出這種理論的JohnLocke(知覺的表象理論),就是典型的經驗主義者。
而接受表象理論的哲學家,幾乎都屬於英國經驗主義的傳統(Locke,Berkeley,Hume)。
從這一點可見知,「經驗主義—符應論—知覺的表象理論」是一套相聯貫的理論體系。
不過,「符應論」與「知覺的表象理論」之間其實是有內在衝突的。
正如Berkeley所說,知覺的表象理論只允許心靈中的觀念作為唯一有效的證據,而此證據並不足以支持我們推論外在物體的存在。
既然無法論述外在物體,又怎麼能談觀念對外在物體的「符應」呢?這是經驗主義所面臨的理論困難。
[1]意謂它可以作為其它一切知識的基礎,它的首要權威地位可以保障(secure)其它一切知識的地位。
[2]意謂其內容很明白可理解。
[3]意謂不與其它命題或觀念相混淆。
張傳聖/2011-11-03
一、Prologue2011-11-03
二、Chapter12011-11-03
三、Chapter2之一2011-11-03
四、Chapter2之二2011-11-03
五、Chapter3之一2011-11-03
六、Chapter3之二2011-11-03
七、Chapter4201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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