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貨膨脹(1938年-1950年)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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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上海各金融及商品市場對《經濟戡亂緊急措施》有所反應:棉紗價格下跌15%,糧食、原料、日用品等價格均有下降 :8464。

經濟改革[编辑]. 7月21日,行政院會議通過 ... 中國通貨膨脹(1938年-1950年)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1938年至1950年中國的通貨膨脹指的是自中國抗日戰爭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早期的十餘年時間裡,出現的物價飛漲的情況。

目次 11947年以前 21947年 2.1黃金風潮 2.2經濟緊急措施 2.3經濟改革 2.4幣制改革 31948年 3.1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 41949年 5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 6備註 7參考文獻 8參見 1947年以前[編輯] 1933年,國民政府頒布《銀本位幣鑄造條例》,推行廢兩改元(以單元貨幣銀元替代稱量貨幣白銀),銀兩逐漸退出歷史舞臺。

到1934年美國總統羅斯福簽署國會通過的購銀法案(SilverPurchaseActof1934),規定美國財政部在國內外收購白銀充入國庫,令聯邦持有的白銀價值達所藏黃金價值的三分之一。

法案一通過便導致倫敦巿場上的銀價立即暴漲,致使國際市場白銀價格跟隨上漲,延續至一九三五年秋天的銀價更是一九三三年的三倍[1]。

如此導致了中華民國境內銀元和資金大量外流,物價暴跌,國民經濟面臨崩潰[註1]。

1935年國民政府趕緊實施貨幣改革,強行推出法定紙鈔:「法幣」[2]:58。

中國經濟開始出現通貨膨脹現象,但當時尚不嚴重。

1937年7月,中日開戰。

通貨膨脹勢頭漸起。

根據楊格《中國的戰時財政與通貨膨脹,1937年-1945年》的數字,1938年中國的零售價格上漲率為49%;1939年為83%;1940年為124%;1941年為173%;1942年為235%;1943年為245%;1944年為231%;1945年1-8月為251%。

據張嘉璈著作,單月通貨膨脹的高點是1945年6月,達到302%[3]。

1938年7月13日,日本舉行五相會議決定:「為了使中華民國喪失抗戰能力,並推翻中國中央政府,應設法造成法幣的崩潰,取得中國在國外的外匯,由此在財政上使中國中央政府自行消滅。

」因此透過滿州國中央銀行搜刮中國佔領區內黃金,共向日本輸出黃金29,247,524克,銀塊19,767,194克,銀元1億6958多萬,成為日本外匯換取戰略物資。

日本在中國扶植政權,共設立「滿洲中央銀行」、「冀東銀行」、「察南銀行」、「蒙疆銀行」、「中國聯合準備銀行」、「華興商業銀行」、「中央聯合儲備銀行」等銀行,大量發行不足值的貨幣以套取國民政府法幣,再以法幣換取中國外匯輸給日本本國。

並成立「登戶研究所(日語:登戶研究所)」偽造法幣,共印製法幣40多億元(相當於中國抗日兩年軍費),造成中國戰後嚴重通膨與經濟外匯損失。

開戰以後,政府支出暴增。

而由於過去主要的財源東南沿海地區淪陷,收入卻相反的呈現大量銳減的狀況。

國民政府因此向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民銀行和交通銀行借款。

四家銀行因此大印鈔票,以滿足政府的需要,通貨膨脹因此而起。

1937年7月,四家政府銀行發行紙幣總額為145,500萬元,平均價格指數為1.04,按戰前紙幣折合的發行值為139,000萬元。

到1945年12月,四家政府銀行發行紙幣總額為103,193,200萬元,平均價格指數為2491,折合戰前發行紙幣僅41,500萬元。

在1938年和1939年,糧食豐收,農產品與民生物資價格尚能保持平穩。

但1940年起,糧食欠收,投機商因此大量囤積。

加上日本的封鎖政策,食品價格因此暴漲。

價格的暴漲促使勞工要求提高工資,引發消費者開支上漲,最後出現了螺旋式通貨膨脹。

物價的上漲中,受影響最大的是公務員階層與教育人員,這也是國民政府民心漸失的原因。

根據汪蔭元《四川戰時物價與各級人民之購買力》的記載,若以1937年的購買力指數為100的話,教授階層的購買力指數到1945年僅剩12。

1945年法幣發行額5,569億,1美元兌法幣20元;至1947年8月,法幣發行額640萬億,1美元兌法幣50,000元[4]:70。

1947年[編輯] 八年抗戰消耗給中國帶來惡性通貨膨脹,在勝利初期,似乎一時平穩下來,但不久之後再燃[5]:394。

1947年1月1日,國民政府公布《特種過分利得稅法》,稅率由10%至30%,同時廢止《非常時期過分利得稅法》[6]:8253。

1月31日,立法院通過(民國)三十六年度總預算;主計處處長徐堪在立法院說:「本年度預算最主要為軍費,如整軍不成,現列之數恐難維持。

」[6]:82752月,物價委員會統計,本年2月份生活指數(以民國二十六年上半年之物價為基數)平均指數為1.155萬倍[6]:8298。

3月16日,經濟部成立中央標準局,原全國度量衡局撤銷[6]:8313。

4月7日,政府核准施行行政院所呈《國營生產事業配售民營辦法》[6]:8330。

5月27日,海關總稅務司發表本年第一季度進出口數字:進口貨物總值為7975.64231億元,出口貨物總值為2753.42915億元,共計入超5222.21316億元[6]:8362。

黃金風潮[編輯] 參見:宋子文 2月10日,中央銀行停止對金號配售黃金,僅配與銀樓180條;各地金鈔價格狂漲,市場混亂[6]:8283。

2月11日,各地物價繼續上漲;各地金價均高出上海,各地紛紛向上海搶購黃金[6]:8284。

2月12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開會,蔣介石主持討論金市狂潮及物價飛漲之經濟混亂狀況,決議設立經濟政策委員會研究具體對策[6]:8285。

2月15日,中央銀行公告停止拋售黃金,自1946年3月8日至1947年2月15日,該行共拋售黃金350萬兩,耗費外滙3.54億美元;截至抗戰勝利為止,該行原儲備黃金600萬兩,美元8至9億元[6]:8287。

中央合作金庫信託部開幕,理事長陳果夫,常務理事谷正綱、俞鴻鈞、霍寳樹、劉攻芸、趙棣華、壽勉成,總經理壽勉成[6]:8288。

2月16日,監察院4名委員抵達上海調查黃金風潮案[6]:8289。

2月17日,財政部分電各海關,切實嚴防黃金走私出口;中央銀行業務局出納科收兌黃金價格為每10兩480萬元,其業務局外滙科收兌美鈔價格為一元兌1.164萬元;南京、漢口、杭州、昆明、蚌埠等各地金號、銀樓及兌莊均告停業[6]:8290。

2月19日,財政次長徐柏園召見海關總稅務司李度、副總稅務司丁貴堂等,研討防止走私問題,決定加強稽查,如發現走私黃金、美鈔,即予沒收[6]:8292。

2月24日,蔣手令在上海總濟監察團,限月底前查明金潮真相報核[6]:8295。

3月4日,監察院派往上海調查「金潮案」之監委何漢文等4人,發表調查報告書,指出宋子文、貝祖貽、中央銀行業務局局長林鳳苞、副局長楊安仁應對黃金政策決定及業務之實施,負有重大責任,且與承辦中央銀行配售黃金之金號、銀樓兩業公會理事長詹蓮生互相勾結圖利,致造成金價波動,「演成今日經濟危機,使投機者獲利,而國家人民皆蒙其害」[6]:8303。

3月13日,蔣召見中央銀行總裁張嘉璈,商嚴懲涉嫌操縱黃金圖利商人及中央銀行人員;監察院以黃金案違法瀆職為由,正式對中央銀行原副總裁貝祖貽出彈劾[6]:8311。

3月23日,中國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舉行第九次大會,中央執行委員黃宇人等100人,提出臨時動議,請懲治「金潮案」負責人宋子文、貝祖貽;大會討論通過《懲治金潮案負責大員,並徹查官辦商行帳目,沒收貪官污吏財產案》[6]:8318-8319。

4月28日,國民政府公布《黃金外幣買賣處罰條例》,凡八條[6]:8343。

5月7日,上海發生大規模搶米風潮[7]:491。

5月15日,自政府禁止金、鈔交易以來,游資大量湧入證券市場,股票波動日烈,天津市永明證券行以虧空3億餘元而告倒閉[6]:8355。

11月29日,立法院經濟、立法、法制三委員會重行審查通過並公布《黃金外幣買賣處罰條例》[6]:8462。

8月17日,財政部公布外滙管理及進出口貿易新辦法(8月15日國務會議通過),官價(美金每元合法幣1.2萬元)仍舊,市價逐日掛牌;日用必需品均由市價結滙;對外貿易採輸入許可制,設置輸出入管理委員會及外滙平衡基金委員會[6]:8398。

同日,外滙平衡基金委員會正式成立,主任委員陳光甫,委員徐柏園、沈熙瑞;該會指定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英商滙豐銀行、美商花旗銀行為准予憑證按市價結滙結售外滙之銀行[6]:8398。

8月22日,前國民政府財政顧問楊格應中央銀行邀請,由美國抵達上海,出任該行外滙平衡基金委員會顧問[6]:8400。

8月19日,輸出入管理委員會在中央銀行成立,主任委員張嘉璈,副主任委員李銘、李干,委員:俞鴻鈞、陳啟天、翁文灝、繆嘉銘、徐柏園、沈熙瑞、徐寄廎[6]:8399。

經濟緊急措施[編輯] 2月15日,蔣與五院院長及財經主管首長研商《經濟緊急措施方案》;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經濟政策委員會商討全盤經濟方案[6]:8287。

2月16日,國防最高委員會舉行會議,蔣主持,于右任、孫科、戴季陶、宋子文、張繼、鄒魯、吳鐵城、陳立夫、吳鼎昌、俞鴻鈞、王雲五、彭學沛、王寵惠、陳布雷等30餘人出席[6]:8288。

會議通過施行蔣提議之《經濟緊急措施方案》:一、禁止黃金買賣,禁止外幣在國境內流通;二、調整外匯牌價,以法幣1.2萬元合美金一元;三、取消出口補助進口附加辦法;四、標售敵偽剩餘物資;五、國營事業酌售民營;六、指定地點限定物價,薪工以本年一月份生活指數為最高指標,亦不增加底薪;七、禁止閉廠、罷工或怠工;八、先於京、滬試辦民生日用品定價供應[6]:8288。

同時宣布《取締黃金投機買賣辦法》、《禁止外幣券流通辦法》、《加強金融業務管制辦法》及《修正中央銀行管理外滙暫行辦法》[6]:8288。

蔣發表談話,說明《經濟緊急措施方案》之必要,認為經濟情況「日見嚴重」,「政府對於經濟政策,必須全盤重加檢討」;蔣電召長江沿線各省主席、市長來南京,商討實施穩定物價辦法[6]:8288。

2月17日,《經濟緊急措施方案》公布[6]:8288。

國民政府發布命令稱:凡中華民國之人民、公司或團體存有外滙在外國者,應向政府自行申報;此項外滙存款除有合法用途者外,應由政府定期按照法定滙率收買,其不申報或拒絕收買及收存於於本國銀行者,應嚴予處罰[6]:8290。

2月19日,國防最高委員會例會通過《民生日用必需物品供應辦法實施細則》,決定3月15日以前完成實施手續,先在南京、上海試辦,然後通行全國。

《細則》規定:一、供應物品為:米、麵粉、紗布、燃料、食鹽、食糖、食油;二、經濟部主管紗布、燃料、食油,糧食部主管米及麵粉,財政部主管食鹽,資源委員會主管食糖;三、對公教人員之物品供應,按定量定價配售;四、對於工廠職工之物品供應,按代購方式辦理;五、對於市場所需物品之供應,以扶助商營為主,政府於必要時出售物品,調劑市場[6]:8291-8292。

2月20日,國防最高委員會常會通過平抑物價實施辦法;2月25日,行政院例會通過實施,適用地區為南京、上海、廣州、武漢、重慶、成都、昆明、西安、蘭州、太原、鄭州、濟南、青島、天津、北平等32個城市,並規定南京、上海為嚴格管制區域,工資不能增加,公教人員配售實物[6]:8292。

但最後宣告完全失敗。

解凍工資後,物價更如脫韁野馬。

2月22日,蔣批覆經濟監察團組織章程修正案,並指示經監團今後工作對象不僅限於金鈔、糧食、紗布,凡違反經濟緊急措施方案之經濟活動,均須同樣注意取締[6]:8294。

2月27日,財政部發出公告稱:所有上海市業經核准復業之銀行、錢莊及增設之分支行、處迄至2月16日尚未開業者,其核准原案應即予以撤銷,不得再行開業[6]:8297。

3月4日,行政院例會修改最高經濟委員會組織條例,決定易名為全國經濟委員會,蔣兼委員長,行政院副院長翁文灝兼副委員長[6]:8303。

3月5日,中國國民黨中宣部長彭學沛在南京舉行記者招待會,宣稱:經濟緊急措施係政府正式會議通過,國府主席暫兼行政院長,原因之一即為表示政府切實實施緊急措施之決心[6]:8304。

3月11日,全國經濟委員會在行政院舉行第一次會議,通過《評議工資實施辦法》,並決定公用事業不准加價,收支赤字由政府補貼[6]:8309。

3月23日,蔣主持召開緊急徵實徵借會議,江蘇、浙江、廣西、廣東、湖南、湖北、江西等省政府主席及中央有關各部、會首長出席,研究加緊徵收辦法[6]:8319。

3月26日,全國糧政檢討會在南京召開,決定軍糧供應政策[6]:8321。

5月7日,國民政府公布《全國經濟委員會組織條例》[6]:8350。

4月10日,翁文灝主持行政院全國經濟委員會召開臨時緊急會議,商訂抑止南京、上海地區物價上漲辦法,俞鴻鈞、王雲五、張嘉璈、吳國楨等出席;決定採取在上海量拋售洋米,南京、上海區工人平價配售食米,棉紗收購價格酌量提高,上海市用煤盡量設法供應等措施[6]:8331。

4月11日,輸入臨時管理委員會公布「不需外滙准予輸入」之外滙來源審核原則,美鈔黑市復呈活躍,繼續上漲,港幣、黃金亦同;至4月13日,各銀樓均已停止售出,僅限購進,物價亦因之刺激上漲[6]:8332。

4月12日,行政院公佈施行未經配售實物之重要地點評議工資實施辦法,並指定30個城市分別成立工資評議會,參酌當時當地主要日用必需品(米、煤、油、鹽、棉布、糖)物價,作增減工資之評議[6]:8332-8333。

4月13日,蔣召集上海市長及地方人士,詢問物價情形[6]:8333。

4月29日至4月30日,張群在南京主持全國物價會議,商討平抑物價辦法,王雲五、俞鴻鈞、翁文灝、龐松舟、張嘉璈、吳國楨等均出席[6]:8344。

5月1日,蔣接見行政院長張群、財政部長俞鴻鈞與中央銀行總裁張嘉璈等,聽取財政應急措施[6]:8345。

5月6日,蔣手令京、滬市政府,嚴予取締囤積居奇擾亂糧價之奸商,並頒布四項調節糧食辦法[6]:8349。

5月10日,全國經濟委員會會議決定:京滬區生活指數自5月份起解凍[6]:8352。

5月28日,全國經濟委員會舉行第一次會議,決定撤銷輸入管理委員會,修正進出口管制辦法,出口稅視乎情況分別減免[6]:8362-8363。

6月9日,全國經濟委員會就國營事業出賣問題決定兩項原則:一、能立即出賣者即行出賣,出賣時將資產分別為最小單位一一出賣,俾稍有資產者均能有力購進;二、不能立即出售者,擬分以股票式出售[6]:8369。

9月4日,全國經濟委員會例會通過《中國人民存放國外外滙資產申報登記條例草案》,規定凡在國外銀行存有款項者,必須履行下列手續:一、以關於其外幣資金一數額之一切情報陳報政府;二、承認此等資金得由政府按外滙公開市價收買;凡不依條例規定申請登記其外滙資產或作虛偽之申報者,得處以五年以下之徒刑,並沒收其外滙資產[6]:8406。

11月下旬,國家行、局緊縮放款及限制滙款發表後,重要物價回低[6]:8463。

12月1日,上海各金融及商品市場對《經濟戡亂緊急措施》有所反應:棉紗價格下跌15%,糧食、原料、日用品等價格均有下降[6]:8464。

經濟改革[編輯] 7月21日,行政院會議通過經濟改革方案,方案提出:一、金融改革,設立縣銀行,樹立地方經濟自治基礎;二、增加生產,穩定物價;三、整理財政、穩定幣值;同時應注意合理解決軍、公、教人員待遇,國營、民營事業地位同等,發動擴大之經濟建設活動[6]:8387。

7月27日,行政院召開全國糧政會議,各省主席、參議會議長、田糧長等出席;蔣到會聲稱,現剿共時期,應足兵足食,軍糧至為重要,希望大家努力,完成剿匪戡亂及實施憲政工作[6]:8389。

7月31日,全國糧政會議閉幕,決定三十六年度徵借總額為3,500萬擔,內四川最多,為450萬擔;通過《三十六年度田賦徵實暨徵借糧食實施辦法》[6]:8392。

8月24日,財政部創設新稅種,名為「行商一時所得稅」,首由獲利較多、交易普遍之營業著手徵收[6]:8401。

8月28日,全國經濟委員會決定徵收「建國特捐」方案,課徵對象為中華民國公民個人,徵課之客體為:一、土地房屋;二、現存款、外滙、公債、股票;三、黃金外幣;四、國人在外國之動產不動產;五、獨資式合夥營業之財產淨值;六、汽車輪船;七、機器貨物等;起徵點為50億元,先於全國各大都市施行[6]:8402。

9月1日,國民政府廢止1931年3月30日公布之《銀行法》和1934年7月4日公布之《儲蓄銀行法》,同時公布新《銀行法》[6]:8405。

幣制改革[編輯] 1947年初,法幣發行總額為3萬5千億,至7月增至10萬億以上[8]:159。

蔣用於全年內戰之經費,佔總支出百分之八十;1947年開支經費100億元,而全年收入只有17億元,83億財政赤字,全靠印刷機來彌補[9]:496。

3月26日,國防最高委員會通過發行美金債券4億美元案[6]:8321。

3月27日,中央銀行發行2,000元、500元法幣[6]:8322。

3月29日,國民政府公布《民國三十六年短期庫券條例》及《民國三十六年美金公債條例》;短期庫券發行價值3億美元之法幣,美金公債發行1億美元[6]:8323。

4月1日,中央銀行開始辦理發行美金庫券、公債事宜;4月3日,中央銀行擬定經募本年度美金債券之銀行48家、錢莊27家,在23座大中城市設募銷委員會,並聘錢新之、杜月笙等17人為上海募銷委員會委員[6]:8325。

上海兩個印刷廠職工約1,000人,每日印鈔230餘億元,還不夠用,又在美國、英國印,用飛機、輪船運來[9]:496。

4月10日,1萬元新鈔自4月8日上市應用後,上海市場漲風彌漫[6]:8331。

5月31日,台灣省政府宣佈台幣與法幣之比率提高為1:51[6]:8364。

7月3日,舊台幣與法幣滙率,自是日起改為1:65[6]:8379。

7月2日,蔣介石召見中央銀行總裁張嘉璈,研討幣制改革方案[6]:8378。

7月3日,全國經濟委員會決定收回台灣、東北和新疆流通券,以確立法幣統一地位[6]:8379。

7月29日,蔣再次召見張嘉璈,研究維持幣信方案[6]:8391。

8月30日,行政院決議,美金庫券按指定銀行掛牌市價照常出售;台灣銀行宣布自9月1日起台幣對法幣滙率奉令改為1:72[6]:8403。

11月29日,吳國楨、張嘉璈、宣鐵吾連日籌商經濟對策,確立抑平物價原則,首先徹查金、鈔黑市,並決定兩項辦法:一、四聯總處緊縮貨款;二、由警備部、市府、央行三方會同徹查行莊票據,追究非法往來,本日起實行[6]:8462。

11月,蔣介石下令國家金融機構全部貨款,暫行停止,以遏制發行膨脹之危機[10]:52。

12月2日,行政院政務會議決議在上海、天津、漢口、廣州分設金融管理局,直屬財政部管轄[6]:8465。

1948年[編輯] 1948年2月,每擔米市價法幣300萬元,至6月每擔米市價法幣1,000萬元[4]:70。

6月,各地物價狂漲;6月9日,黑市美金每元漲至160萬元,黃金每兩漲達8000萬元[6]:8630。

同時,電氣、自來水、電力、電話等公用事業也開始漲價,漲幅達27%至35%;6月15日,電車、汽車、輪渡等交通事業也開始漲價[6]:8630。

6月26日,監察院以價狂漲,催請行政院答覆6月16日提出之糾正案;江蘇無錫、鎮江飢民搶米[6]:8626。

6月27日,南京禁售銀幣[6]:8627。

6月30日,蔣介石接見翁文灝、王雲五,討論改革幣制及平定物價之根本辦法[6]:8629。

至7月,每擔米市價法幣3,000萬元[4]:70。

7月29日,蔣在莫干山召開會議研究發行金圓券事,謂王雲五所擬金圓券方案,設計挽救財政,收集金銀、外幣,管制物價,都是必要措施[11]:352。

8月竟至法幣1千2百萬元兌美元1元,食米一斗2千萬元,香菸一盒20萬元[5]:395。

8月13日,各地物價連日猛漲,黃金每兩超出6億元,銀圓每元近800萬元[6]:8658。

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編輯] 8月19日,蔣頒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發行金圓券,同時停止發行法幣;並在各地設置經濟管制督導員[10]:56。

蔣發表談話,呼籲同胞奉行法令,擁護新幣制,以福國利民[10]:56。

國府實施以每元金圓券兌換法幣制改革,並連續採取各項平抑物價措施[5]:395。

金圓券一元折合法幣300萬元[8]:159。

但通貨膨脹仍未戢止,民眾頗為生活所苦[5]:395。

各地掀起「反內戰」學生運動,其至有搶奪糧食等事件,造成社會不安[5]:395。

8月21日,蔣介石特派俞鴻鈞為上海區經濟管制督導員,蔣經國協助督導[6]:8663。

8月26日,上海區經濟管制協助督導蔣經國召集上海軍警及金融機關負責人會議,決定統一全市檢查機構,由蔣經國統一指揮、執行;對違反財經緊急措施者,予以嚴厲懲處[6]:8666。

10月31日,國府推行「限價政策」徹底失敗[6]:8713。

11月2日,蔣經國發表《告上海市民書》,承認在70天工作中,不僅沒有完成預定計劃和任務,反而給上海市民帶來痛苦;表示向政府自請處分,並向上海市民表示歉意[6]:8716。

11月底,金圓券發行額33億,至12月發行額83億[4]:70。

12月23日,行政院命令中央銀行即日停止申請存款兌現,以平息經濟改革所導致之金融市場混亂;上海3萬市民擠兌黃金,造成慘劇,踩死9人,傷45人[6]:8759。

12月30日,立法院通過外匯管制條例[6]:8763。

幣制改革失敗。

1949年[編輯] 參見:中華民國國庫黃金運送台灣行動 1949年,蔣以「預支軍費草約」為理由,將國庫大部分資金450萬兩黃金(存於上海中國銀行)、3.84億美元外匯儲備轉至台灣,後來為台灣提供重要資金來源[12][13]:55。

1月,金圓券發行額208億[4]:70。

2月1日,財政部重新調整貨物稅額;同日,沿海及長江線輪運價重新調整,客貨運價一律增加60%;鐵道客貨運費漲價四倍[6]:8801。

2月5日,上海市白米每擔漲至金圓券一萬元,較上年8月19日限價時上漲470餘倍[6]:8805。

至4月,金圓券發行額51,612億,5月發行額800,000億[4]:70。

5月22日,上年發行之金圓券,除廣州、重慶兩市外,其他各省、市早已停止使用;是日,廣州市以港幣兌換金圓券已無人問津,50萬元面值之金圓券正式拒用,市場交易概收港元;何應欽急令財政部長劉攻芸設法扭轉[6]:8923。

5月23日,行政院召開非正式會議,討論財政、金融、糧食三大問題,決定稅收除鹽稅、關稅、直接稅外,其餘各稅由地方政府徵收;軍糧仍依照上年之徵實徵借辦法辦理[6]:8924。

6月3日,西南軍政長官張群批准轄區各省、市之金銀准許自由流通,不加限制,省與省之間金銀流通辦法另訂;金銀帶至轄區以外各省之數量,黃金限二兩,銀元限50枚,轄區外攜帶金銀入境者不予限制;上項規定,即通令執行[6]:8933。

6月9日,監察院內政地政委員會、財政糧政委員會、交通委員會聯席會議決議:各地拒用金圓券,效用已失,財部迄無對策,應予糾正[6]:8937。

9月1日,貴州實施「二五減租」[6]:90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編輯] 主條目:銀元之戰和米棉之戰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但是通貨膨脹並未因此停止。

在1949年11月到1950年2月期間,物價上漲了一倍半以上。

直到1950年3月才遏止住。

[來源請求]新的中央政府,面臨經濟困難、財政收入分散、財政赤字巨大的局面。

1949年時,全國財政收入折算為303億斤小米,赤字則達264億斤小米。

1949年底,全國十三大城市批發物價指數比1948年底上漲50餘倍。

1950年3月,中央政府作出統一全國財政經濟工作的決定,成功建立了「統收統支」的財政管理體制,使中央政府得以管理絕大部分的財政收入[14]。

至1951年底,人民幣亦成為全國性、唯一的合法貨幣。

備註[編輯] ^因為銀價在國際巿場高,白銀外流或是收藏,結果導致了發行銀行的準備減少,通貨收縮;因為價格缺乏競爭力,中國的出囗劇減,包括農業在內整個經濟情勢陷於停滯。

一九三四年耶魯大學教授羅傑士前往中國考察購銀法案造成的傷害,他在給美國財政部長摩根韜的報告中,坦率批評美國的貨幣政策「幾乎不考慮國際責任」 參考文獻[編輯] ^美國購銀案害慘中國?,文梁中偉天下雜誌134期 2012-06-28 ^羅松濤.《1949,國民黨敗給共產黨的100原因》.台北:海鴿文化.2016.ISBN 978-986-392-053-3.  ^Kia-ngauChang.Theinflationaryspiral:theexperienceinChina,1939-1950.TechnologyPressofMassachusettsInstituteofTechnology.1963(英語).  ^4.04.14.24.34.44.5王爾敏校訂.現代教育研究社編輯委員會,編.《會考版中國歷史(中學五年級適用)》.香港:現代教育研究社.1993.ISBN 962-11-2588-X.  ^5.05.15.25.35.4蔣介石.〈蔣介石對徐蚌會戰的說法〉.《大決戰》(上):驚濤.香港:中原出版社.1991.  ^6.006.016.026.036.046.056.066.076.086.096.106.116.126.136.146.156.166.176.186.196.206.216.226.236.246.256.266.276.286.296.306.316.326.336.346.356.366.376.386.396.406.416.426.436.446.456.466.476.486.496.506.516.526.536.546.556.566.576.586.596.606.616.626.636.646.656.666.676.686.696.706.716.726.736.746.756.766.776.786.796.806.816.826.836.846.856.866.876.886.896.906.916.92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韓信夫、姜克夫主編(編).《中華民國史大事記》.北京:中華書局.2011.  ^呂芳上總策畫,朱文原、周美華、葉惠芬、高素蘭、陳曼華、歐素瑛編輯撰稿.《中華民國建國百年大事記》.台北:國史館.2012.ISBN 978-986-03-3586-6.  ^8.08.1李守孔.《中國現代史》.台北:三民書局.1973.ISBN 9571406635.  ^9.09.1王成斌等主編(編).《民國高級將領列傳》(1).北京:解放軍出版社.1998.ISBN 7506502615.  ^10.010.110.2陳布雷等編著.《蔣介石先生年表》.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78-06-01.  ^李勇、張仲田(編).《蒋介石年谱》.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1995.  ^蔣介石450萬兩黃金運台秘辛.[2015-01-21].(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13).  ^吳興鏞.黄金秘档:1949年大陆黄金运台始末.江蘇:人民出版社.2009.ISBN 978-7-214-06078-5.  ^項懷誠.项怀诚: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六十年.經濟評論雜誌社網站.2014-01-15[2019-02-27].(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2-28)(簡體中文).  參見[編輯] 中華民國主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題 經濟學主題 歷史主題 惡性通貨膨脹 中華民國經濟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經濟 金圓券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 銀元之戰 1980年代末中國通貨膨脹 閱論編第二次國共內戰(1945年-1950年) 國共內戰 戰役列表 戰鬥列表 中國國民黨/中國共產黨/民主黨派 冷戰 主要將領 中國共產黨 毛澤東 朱德 劉少奇 周恩來 任弼時 彭德懷 林彪 劉伯承 鄧小平 陳毅 粟裕 賀龍 陳賡 王震 羅榮桓 聶榮臻 葉劍英 徐向前 高崗 陳雲 譚震林 李先念 蕭勁光 薄一波 習仲勛  中國國民黨 蔣中正 李宗仁 顧祝同 陳誠 白崇禧 熊式輝 薛岳 何應欽 劉峙 閻錫山 湯恩伯 王耀武 胡宗南 杜聿明 馬步芳 傅作義 衛立煌 余漢謀 宋希濂 桂永清 孫立人 胡璉 張靈甫 周至柔 孫連仲 陳濟棠 徐永昌 孫元良 盛世才 鄧寶珊 張治中 關麟徵 前奏 延安時期開始 抗日民族統一戰線 國共摩擦 新三民主義 新民主主義 憲政運動 國民參政會 中共抗日根據地 減租減息 三三制 法幣貶值 伊寧事變 中共七大 陪都文化界對時局進言 費鞏遇害 解散文工會 雅爾達會議 波茨坦公告 八月風暴行動 兩淮戰役 中蘇友好同盟條約 日本投降 外蒙古獨立 伯奇事件 朱總司令命令岡村寧次投降 中國戰區受降 內蒙古人民共和國 五子登科 剿匪手本 向北發展,向南防禦 對目前時局宣言 中共臺灣工委 重慶談判 雙十協定 剿匪密令 「一〇·三」事件(十月事件) 1945年國共衝突 上黨戰役 平綏路戰役 津浦戰役 邯鄲戰役 山海關戰鬥 高樹勛運動 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 呂阿協定 「一二·一」慘案 三人委員會 軍調部 莫斯科三國外長會議 熱河戰役 一月停戰令 整軍方案 滄白堂事件 政治協商會議 政府組織案 和平建國綱領 政協憲草 國民大會案 軍事問題案 較場口事件 盧冬生遇害 張莘夫事件 反蘇運動(二二二運動) 二二二事件 軍調部事件 孟縣事件 沙嶺戰役 第一階段1946年3月↓1947年3月 國民黨六屆二中全會 國民參政會四屆二次會議 上海黃金風潮案 練兵指示 李兆麟遇刺 南通慘案 四八空難 東北停戰協議 音樂堂事件 北平四三事件 五四指示 六月停戰令 人團聯成立 下關慘案 李聞慘案 舊臺幣 東北行政委員會 第三方面調停 制憲國民大會(中華民國憲法) 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 臧大咬子事件 上海攤販事件 沈崇案 二九慘案 二二八事件 中原 中原突圍 出擊隴海路戰役 定陶戰役 巨野戰役 鄄城戰役 滑縣戰役 巨金魚戰役 豫皖邊戰役 豫北戰役 華北 晉北戰役 大同集寧戰役 同蒲戰役 臨浮戰役 張家口戰役 呂梁戰役 汾孝戰役 保南戰役 晉南戰役 正太戰役 東北 第一次四平戰役 第一次長春戰役 本溪戰役 第二次四平戰役(吉長之役) 臨江戰役 新開嶺戰役(安東會戰) 東北剿匪 山東-蘇中 膠濟路沿線戰役 蘇中戰役 朝陽集戰役 泗縣戰役 兩淮保衛戰 平度安丘戰役 漣水戰役 蘇北戰役 宿北戰役 魯南戰役 萊蕪戰役 淮沭及李堡戰役 泰蒙戰役 第二階段1947年3月↓1948年9月 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 重點進攻 杜斌丞遇害 中山陵哭陵事件 棗林溝會議 中共中央城工部成立 楊祿奎事件 五二〇運動 六一慘案 上海警憲衝突 和平攻勢 內蒙古自治政府 三查三整 國民黨六屆四中全會黨團合併 解散民主同盟 於子三慘案 台盟成立 國大代表選舉 十二月會議 新式整軍運動 革命軍人委員會 民革成立 民盟恢復活動 同濟大學血案 上海舞潮案 申九慘案 第一屆立法委員選舉 成都四九慘案 北平四九慘案 四一四宣言 和平民主同盟 1948年中國通貨膨脹 1948年幣制改革 八一九限價 金圓券 打虎運動 第一屆國民大會 孔憲榮尸諫 中華民國第一任總統副總統選舉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城南莊會議 五一口號 反對美帝扶日運動 北平七五事件 景明大樓事件 延安時期結束 華北人民政府 全總恢復 中原 魯西南戰役 挺進大別山 豫西戰役 豫皖蘇戰役 丁里長戰役 高山鋪戰役 伏牛山東麓戰役 平漢-隴海鐵路戰役 洛陽戰役 宛西戰役 宛東戰役 襄樊戰役 鄭州戰役 華北 青滄戰役 第一次保北戰役 清風店戰役 石家莊戰役 運城戰役 臨汾戰役 察南綏東戰役 冀熱察戰役 晉中戰役 第二次保北戰役 冀中穿心戰 東北 東北1947年夏季戰役 第三次四平街會戰 東北1947年秋季戰役 東北1947年冬季戰役 第四次四平街會戰 長春圍困戰 山東-蘇中 孟良崮戰役 七月分兵 南麻戰役 臨朐戰役 土山集戰役 鹽城東台戰役 膠東戰役 萊陽戰役 沙土集戰役 李堡拼茶戰役 鹽南戰役 膠濟路西段戰役 蘇北戰役 濰縣戰役 兗州戰役 豫東戰役 漣水戰役 西北 陝北戰役 合水戰役 第一次榆林戰役 沙家店戰役 延清戰役 第二次榆林戰役 宜瓦戰役 西府隴東戰役 澄合戰役 第三階段1948年9月↓1950年 江亞輪沉沒 內戰戰爭罪犯名單 《觀察》事件 黃金運台 搶救學人 將革命進行到底 元旦文告 一月會議 關於野戰軍番號改按序數排列的決定 和平談判八項條件 蔣中正下野 太平輪沉沒事件 江灣軍火庫爆炸案 四六事件 紫石英號事件 米高揚秘密訪問 中共七屆二中全會 北平和談 張權遇害 關閉政策 澎湖七一三事件 青年團一大 新政協籌備會 新臺幣 60億圓紙幣 第一次文代會 銀圓券 東北人民政府 馮玉祥之死 楊傑遇害 扎巴依喀勒山空難 新政協召開 共同綱領 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大典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 國慶文告 兩航事件 重慶一一·二七事件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 成都十二橋慘案 東北 遼瀋戰役 錦州戰役 長春圍困戰 塔山戰役 黑山阻擊戰 華中、華東 濟南戰役 吳化文起義 淮海戰役 徐東阻擊戰 碾莊戰役 雙堆集戰役 陳官莊戰役 荊門戰役 渡江戰役 江陰要塞投共 上海戰役 月浦之戰 上海空戰 青即戰役 長江突圍 宜沙戰役 湘贛戰役 青樹坪戰役 衡寶戰役 贛西南戰役 福州戰役 漳州戰役 廈門戰役 古寧頭戰役 舟山戰役 登步島戰役 舟山撤退 華北、西北 荔北戰役 西北1948年冬季戰役 太原戰役 察綏戰役 平津戰役 新保安戰役 天津戰役 北平和平解放 安新戰役 大同和平解放 陝中戰役 扶郿戰役 蘭州戰役 寧夏戰役 新疆和平解放 華南 廣東戰役 鄂西戰役 廣西戰役 富台部隊 西南 廣西戰役 南泉戰役 西南戰役 成都戰役 雲南起義 滇南戰役 泰緬孤軍 西昌戰役 昌都戰役 後續 全國大剿匪 中南剿匪 湘西剿匪 華東剿匪 大別山剿匪 西北剿匪 西南剿匪 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 西藏和平解放 十七條協議 登步島戰役 大膽島戰役 南日島戰役 湄州島戰鬥 東山島戰役 海南島戰役 萬山群島戰役 一江山島戰役 九三砲戰 金剛計劃 大陳島撤退 721馬祖空戰 八二三炮戰 九二海戰 1958年台海空戰 九二四空戰 雙十馬祖空戰 六一九炮戰 湄公河戰役 反攻大陸 國光計劃 東引海戰 八六海戰 烏坵海戰 關閉政策→打通南北航線→海軍艦隊首航台灣海峽→台灣海峽復航 告台灣同胞書 臺灣海峽飛彈危機 解放軍機越過台海中線 解放軍機艦繞臺 解放軍台海演練 參見:解放區/國統區 末任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一級行政區行政首長列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赦 共產黨間諜/國民黨間諜 台灣海峽兩岸主題導航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中國通貨膨脹_(1938年-1950年)&oldid=67874826」 分類:中華民國大陸時期金融1950年代中國經濟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史經濟危機通貨膨脹隱藏分類:有參考文獻錯誤的頁面CS1英語來源(en)有未列明來源語句的條目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沒有登入討論貢獻建立帳號登入 命名空間 條目討論 臺灣正體 已展開 已摺疊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查看 閱讀編輯檢視歷史 更多 已展開 已摺疊 搜尋 導航 首頁分類索引特色內容新聞動態近期變更隨機條目資助維基百科 說明 說明維基社群方針與指引互助客棧知識問答字詞轉換IRC即時聊天聯絡我們關於維基百科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相關變更上傳檔案特殊頁面靜態連結頁面資訊引用此頁面維基數據項目 列印/匯出 下載為PDF可列印版 其他語言 新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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