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VS自訴@ 獵豹財務長郭恭克部落格(JaguarCSIA) :: 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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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豹財務長郭恭克部落格(JaguarCSIA) 跳到主文 投資討論、旅遊生活紀實園地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Dec04Thu200823:14 告訴VS自訴 告訴VS自訴 告訴,其實就是由直接被害人等,向司法機關提出告訴,由檢察官接手去展開調查相關的犯罪嫌疑案件,這也是大部分人民會採取的刑事訴訟途徑,為什麼呢?除了告訴是比較為人熟知之外,也是因為告訴這條路,人民比較不用花太多心力,只要提出告訴過後,就由檢察官擔任控訴者的角色,告訴人原則上就脫離了法律上的關係,由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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