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租用辦法|TCCC台灣文創訓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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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用辦法 四個小時為一時段 早上時段:08:00~12:00 下午時段:13:00~17:00 晚上時段:18:00~22:00 ※注意事項: 1.租用場地時間,已包含會場佈置時間在內,若需額外時間或提早佈置,則應照加時費規定另支付租金。

2.租借以4小時為一時段計費,未滿4小時,仍以一時段計算;加時費:每30分鐘600元,未滿30分鐘仍以30分鐘計。

3.若下一時段有其他單位使用則不得加時。

4.請您自備電腦、紙杯/環保杯、衛生紙。

5.若需張貼海報/文宣,請使用無痕膠帶/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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