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實施,8/1起才可做新學年系統申請,新生須開學日後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屏東科技大學搶先報-***本助學金聘用服務學習生,請務必以生活服務學習活動助學金核定基準表弱勢特殊境遇學生為優先聘用原則.   全部公告 |登入頁面 |回屏科首頁| 【重要訊息公告】110學年度生活服務學習助學金申請最新須知與注意事項-8月1日起實施,8/1起才可做新學年系統申請,新生須開學日後具學籍才可進行服務! *訊息有效日期:2021/6/24 ~ 2021/12/30       *公告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聯絡方式:課指組詹小姐分機6458 分享 |列印 ***本助學金聘用服務學習生,請務必以生活服務學習活動助學金核定基準表弱勢特殊境遇學生為優先聘用原則,審核需檢附證明文件,藉以協助弱勢生安定就學,盡量非以特殊專長或技能聘用。

***110學年度生活服務學習助學金自8月1日起請依照新制業務申辦作業時程表執行***一、本(110)學年度生活服務學習助學金已全面系統上線,相關注意事項如下:(一)本校學務資訊系統—生活服務學習助學金系統網址:http://osas.npust.edu.tw/alltop/,欲申請者請登入系統線上申請(勿再填寫紙本申請表)。

(二)生活服務學習助學生之資格為一學年,服務學習期間由學校加保商業保險(各行政、教學單位及學生免付費,具助學生資格者方可加保),請至系統內確認資料,若有疑問請來電或來信洽詢。

(三)系統操作請參閱步驟說明。

二、核銷期限如下:(一)收件日期:每月16日起至20日下午5時截止。

(二)補件日期:每月21日起至25日下午5時截止。

(三)請務必規定日期(20日與25日前)至新系統辦理核銷,同步將核銷暨評量表於期限內送達學務處課指組,逾期恕不受理。

三、本學年度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分配之生活服務學習助學金預算擬於9月下旬提會議通過後另行公告,分配原則如下:(一)教學單位:以各學院具正式學籍學生(含四技、二技、碩士、博士,不含在職專班)人數佔全校總人數的百分比作為分配依據,學生人數以110年9月20日教務處統計之數據為準。

(二)行政單位:各單位近3學年度分配金額平均值佔總分配金額的百分比作為分配依據。

四、生活服務學習助學金經費特別提醒事項如下:(一)獎助學金分配款(學年度制):優先核銷,若經費未執行完畢者,後續將視執行成效調整分配金額;110學年度分配款使用期限至111年6月30日止。

(二)各單位經常門提撥款(會計年度制):使用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

(三)惠請各單位自行估算助學金預算,若經費不足,請務必填報主計室通知之「經常門執行用途表」,於經常門提撥獎助學金(B)填入所需之助學金額度,每年1月、7月及10月敬請於主計室規定之期限內完成。

五、各單位因特殊個案有調高助學金需求,可依生活服務學習助學生表現於單位經費額度內,正式聘用當月10日前完成簽核手續(請加會學務處及主計室),每次核發助學金總額至多1萬元。

附件: 110學年度生活服務學習助學金學生資格申請步驟.pdf            生活服務學習助學金核定基準表-110學年度.pdf            110學年度生活服務學習助學金業務申辦作業時程表(公告版).pdf            @具特殊專長進用申請書-110學年度.doc            相關連結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校址: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電話總機:+886-8-7703202 Copyright@2018AllRightsReserved版權所有任何形式之轉載,請先與          電算中心    聯繫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