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 入境旅客 - 臺北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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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菸酒產品入境,以年滿20歲之入境旅客為限。

一、每位旅客入境時可以攜帶多少菸酒? 是否均需繳稅? 二、攜帶應稅菸酒,如何計算進口稅捐? 三、常見菸酒之稅額試算 ... X 訊息 關閉 x 首頁 > 旅客通關 > 入境旅客 >菸酒 ::: 旅客通關 入境旅客 出境旅客 不隨身行李 旅客違規攜帶物品案例 外籍旅客購物退稅 旅客通關聯絡資訊 ::: X 轉寄好友 「*」為必填欄位 *寄件者(必填) *收件者(必填) *郵件內容(必填) *驗證碼(必填) 重新產生驗證碼 點擊驗證碼圖片可寄發驗證碼至信箱(另開新視窗) 菸酒 ※自110年1月1日起,入境旅客未依規定申報攜帶超量菸酒之裁罰金額有所調整,籲請攜帶超量菸酒之旅客,務必前往紅線(應申報/通關諮詢)檯進行申報! ※攜帶菸酒產品入境,以年滿20歲之入境旅客為限。

一、每位旅客入境時可以攜帶多少菸酒?是否均需繳稅?二、攜帶應稅菸酒,如何計算進口稅捐?三、常見菸酒之稅額試算範例。

一、每位旅客入境時可以攜帶多少菸酒?是否均需繳稅? 每位年滿20歲之成年旅客,可攜帶菸酒產品相關規定如下: ※以下數量均包含旅客隨身及不隨身行李內之所有菸酒產品。

 (即包含免稅商店購得、機上購得、國外購得、自國內攜出再攜回之菸酒產品等)。

(一)免稅規定(免申報): 類別 數量 附註 酒類 總量1公升 1.未逾左列免稅數量,得免徵進口稅,毋需向海關申報可逕行攜入。

2.超逾免稅數量,應由紅線(應申報/通關諮詢)檯向海關申報通關,限量規定內之菸酒產品,經查驗後可繳稅放行。

菸類 (1)捲菸200支,或(2)雪茄25支,或(3)菸絲1磅。

(二)限量規定(有申報): 類別 數量 附註 酒類 總量以5公升為限(但未開放進口之大陸地區酒類限量1公升) 1.未超過左列限量規定,得於扣除免稅數量後,徵稅放行。

2.如超過左列限量規定,該次攜帶入境之菸酒產品,應檢附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依關稅法第17條規定填具進口報單,以廠商名義辦理報關進口,或就超逾部分辦理退運。

關於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請洽財政部國庫署菸酒管理組(電話:02-2322-8000轉7465~7470)。

菸類 (1)捲菸5條(1,000支),或(2)雪茄125支,或(3)菸絲5磅。

(三)裁罰規定(未申報): 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之菸酒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按每條捲菸、每磅菸絲、每25支雪茄或每公升酒處新臺幣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鍰,不適用海關緝私條例之處罰規定,其裁罰基準如下表: 品項 新臺幣/每單位 單位 捲菸 1,000元 條(200支) 菸絲 3,000元 磅 雪茄 非葉捲 500元 25支 葉捲 4,000元 酒 酒精成分≦10% 500元 公升 酒精成分>10% 2,000元 回頁首 二、攜帶應稅菸酒,如何計算進口稅捐? 攜帶超逾免稅數量之菸酒,應主動由紅線(應申報/通關諮詢)檯向海關申報通關,經查驗與申報相符後,依據下列規定計算相關進口稅捐: 類別 應徵稅捐 備註 菸類 關稅+菸稅+健康福利捐+營業稅 旅客攜帶菸品以捲(紙)菸、雪茄、菸絲為限。

酒類 關稅+酒稅+營業稅 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之飲料或其他製品。

(一)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須視菸酒種類適用不同稅則稅率,您可至關港貿單一窗口查詢。

(二) 菸稅:依據「菸酒稅法」第7條規定 1. 紙菸:每千支徵收新臺幣1,590元。

2. 菸絲:每公斤徵收新臺幣1,590元。

3. 雪茄:每公斤徵收新臺幣1,590元。

(三) 菸品健康福利捐:依據「菸害防制法」第4條規定 1.紙菸:每千支新臺幣1,000元。

2.菸絲:每公斤新臺幣1,000元。

3.雪茄:每公斤新臺幣1,000元。

(四) 酒稅:依據「菸酒稅法」第8條規定。

1.  釀造酒類:      a.啤酒:每公升徵收新臺幣26元。

      b.其他釀造酒: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臺幣7元。

2. 蒸餾酒類: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臺幣2.5元。

3.再製酒類: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20%者,每公升徵收新臺幣185元;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在20%以下者,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臺幣7元。

4.料理酒:每公升徵收新臺幣9元。

5.其他酒類: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臺幣7元。

6.酒精:每公升徵收新臺幣15元。

(五) 營業稅: 1.菸類:(完稅價格+菸稅+菸品健康福利捐+關稅)×營業稅稅率5%2.酒類:(完稅價格+酒稅+關稅)×營業稅稅率5% 回頁首 三、常見菸酒之稅額試算範例。

請下載並參閱相關檔案「常見菸酒之稅額試算範例」   ※提醒您,入境旅客攜帶菸酒產品以年滿20歲為限。

※未開放進口之大陸地區酒類限量為1公升,超逾限量規定者,雖經申報仍不得攜帶入境。

※所列菸酒產品之「總數量」均包含旅客隨身及不隨身行李內之所有菸酒產品。

回頁首 資料維護單位: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稽查組電話:(03)3982293     相關連結: 本關常見問答-旅客可以攜帶電子煙入境嗎? 發布單位:臺北關稽查組 發布日期:2021-07-16 點閱次數:24786 附件下載 常見酒類之稅額試算範例-Aug2021 附件圖檔瀏覽 X 開啟 認識臺北關 本關簡介 首長簡介 業務職掌 地理位置 聯絡資訊 貨物通關 貨物通關須知 進口貨物通關 出口貨物通關 保稅業務 快遞機放貨物 國際郵包通關 轉運轉口貨物通關 暫准貨物通關 外銷品沖退稅 旅客通關 入境旅客 出境旅客 不隨身行李 旅客違規攜帶物品案例 外籍旅客購物退稅 旅客通關聯絡資訊 通關查詢 進出口報單通關流程查詢 進出口簡易申報收單作業結果查詢 申辦案件辦理進度查詢 沖退稅資料查詢 稅則稅率查詢 每旬報關適用外幣匯率 關港貿作業代碼及通關作業及統計代碼查詢 訊息建置指引 復查案件查詢 資訊公開 主動公開資訊 其他公開資訊 便民服務 線上申辦 書表下載 文宣資料 服務資訊 互動專區連結 APP&QRCode 座(訪)談紀錄 主題專區 開放資料集(OPENDATA)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專區 外銷品沖退稅專區 優質企業(AEO)專區 快遞貨物通關專區 C2無紙化專區 電子封條專區 緝毒犬專區 臺北關充公貨物標售 洗錢防制專區 退休人員專區 海關防範非洲豬瘟資訊專區 COVID-19通關專區 廉政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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