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槍械管制簡介 - 火器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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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八年槍械管理法案(1968 GCA, Gun Control Act), 擴張了管制的範圍, 這個法案, 信不信中由你, 是由美國槍枝製造廠商們贊助的, 因為當時大量的二次大戰剩餘武器 ...   美國是一個大國,它採用聯邦制,合眾國的各州,擁有相當大的自由。

因此各州的法律,形形色色,這對外來的人來說,是相當不容易搞清楚的。

以槍械法令來說,在紐約州,各式各樣的半自動步槍並不列入管制,但是在紐約市,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半自動步槍如果有以下的一樣特徵,就屬於非法: 突出的手槍把, 彈匣容量超過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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