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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產地證明書(Certificate of Origin). 說明, 此為您要申請的文件,產證簽發份數應為正本3份,副本6份以內。

因列印不清晰或其他正當合理原因,簽發單位得增為正本5份及 ... 產證簡介 何謂原產地證明? 應備齊之文件 申請方式 相關法規 常見問題 服務時間及地址 產證文件 簽發系統 國貿局原產證線上系統申辦帳號 國貿局原產證線上系統網址 ECFA申請概要 原產地證明書新系統操作手冊 目的地國碼表 第1次使用產證系統(或換新電腦),務必確認事項 新聞公告 新聞 公告 貿易法規 ENGLISH 省商會 產證服務處電話TEL:(886)2-25812832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64巷17號1樓 Email:[email protected] 產證簡介 何謂原產地證明? 應備齊之文件 申請方式 相關法規 常見問題 服務時間及地址 產證文件 簽發系統 國貿局原產證線上系統申辦帳號 國貿局原產證線上系統網址 ECFA申請概要 原產地證明書新系統操作手冊 目的地國碼表 第1次使用產證系統(或換新電腦),務必確認事項 新聞公告 新聞 公告 貿易法規 ENGLISH 省商會 表格下載 原產地證明書 外貨復出口原產證 加工證明書 由第3國直接輸往進口國原產證 ECFA產證 特殊國家產證 自由銷售證明書 其他 原產地證明書(CertificateofOrigin) 說明 此為您要申請的文件,產證簽發份數應為正本3份,副本6份以內。

因列印不清晰或其他正當合理原因,簽發單位得增為正本5份及副本10份以內。

超出者請填寫原產地證明書專案申請書向貿易局申請專案許可。

檔案下載 Application申請書 Original正本 CommodityDescriptionSupplement貨品明細加貼聯 填寫說明 原產地證明書填寫說明 (請利用滑鼠右鍵按另存目標下載存檔再自行開啟。

) 「原產地證明書管理辦法」於2008年2月18日以經貿字第09704600560號令修正,申請及簽發原產地證明書訂有頗多新規定,國貿局訂定「申請產證貨品分類號列填寫說明」、「申請產證注意事項」,請申請人配合辦理。

有關公告   外貨復出口原產地證明書(CertificateofRe-Export) 說明 此為您要申請的文件,產證簽發份數應為正本3份,副本6份以內。

因列印不清晰或其他正當合理原因,簽發單位得增為正本5份及副本10份以內。

超出者請填寫原產地證明書專案申請書向貿易局申請專案許可。

檔案下載 Application申請書 Original正本 CommodityDescriptionSupplement貨品明細加貼聯 填寫說明 外貨復出口原產地證明書填寫說明 加工證明書(CertificateofProcessing) 說明 此為您要申請的文件,產證簽發份數應為正本3份,副本6份以內。

因列印不清晰或其他正當合理原因,簽發單位得增為正本5份及副本10份以內。

超出者請填寫原產地證明書專案申請書向貿易局申請專案許可。

檔案下載 Application申請書  Original正本 CommodityDescriptionSupplement貨品明細加貼聯 填寫說明 加工證明書填寫說明 (請利用滑鼠右鍵按另存目標下載存檔再自行開啟。

) 由第3國直接輸往進口國原產地證明書(CertificateofOriginforgoodstransportedthroughathirdcountrytotheimportingcountry) 說明 此為您要申請的文件,產證簽發份數應為正本3份,副本6份以內。

因列印不清晰或其他正當合理原因,簽發單位得增為正本5份及副本10份以內。

超出者請填寫原產地證明書專案申請書向貿易局申請專案許可。

檔案下載 Application申請書  Original正本 CommodityDescriptionSupplement貨品明細加貼聯 填寫說明 由第3國直接輸往進口國原產地證明書填寫說明 (請利用滑鼠右鍵按另存目標下載存檔再自行開啟。

) 1、ECFA原產地證明書表格及其填寫要點:申請要點、申請書、申報書、產證   授權書 NEW!! 秋刀魚漁船所捕獲秋刀魚於海上透過運搬船銷往大陸申請ECFA產證欄位填寫說明 2、法規: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協議文本及相關附件:協議文本附件一  貨品貿易協定早期收穫清單及降稅安排附件二  臨時原產地規則附件三  貿易救濟附件四  服務貿易早收附件五  服務提供者定義 *臨時原產地規則行政程序 *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PSR) 3、早收清單兩岸稅則對照查詢 4、ECFA產證宣導會問答集   2011年4月13日舉辦之ECFA原產地證明書宣導說明會講義下載 1 ECFA原產地證明書簡報 2 ECFA臨時原產地規則 3 附件1臨時原產地規則之行政程序 4 附件2ECFA-CO申請書 5 附件3ECFA-CO申報書 6 附件4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的臨時原產地規則 7 附件5加工證明書 8 附件6第三國出口產證 9 附件7香港確認書ecfa_con[1] 10 附件8香港確認書說明 11 附件9香港確認書申請表1 12 附件9香港確認書申請表2 13 附件10中國大陸簽發ECFA產證名單-35家 14 附件10中國大陸簽發ECFA產證名單-48家   啟用國貿局新制式表格 本會於2004年12月1日起啟用國貿局新制式表格 阿根廷 阿根廷商業文件之認證須知及相關公告 阿根廷政府公布該國進口須提送原產地證明之貨品清單 阿根廷政府公告對進口之螺旋鑽頭產品展開產地查證事 阿根廷商務文化辦事處聯絡資料 Tel:02-27576556 台北市基隆路1段333號1512室 西班牙 >西班牙部份產品(如電器產品等)輸往西班牙時,進口商會要求我商出具安全證明(CERTIFICATEOFSECURITY),低電壓證明(CERTIFICATEOFLOWTENSION),本會亦提供上述兩種證明範本供廠商參考: 安全證明(CERTIFICATEOFSECURITY)  低電壓證明(CERTIFICATEOFLOWTENSION) 西班牙商務辦事處聯絡資料 Tel:02-25184905 紐西蘭 經濟部公告發文日期:2013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經貿字第10204606740號 主旨:訂定「臺紐經濟合作協定原產地聲明書相關事項」,並自2013年12月1日生效。

依據:「貿易法」第二十條之三第五項。

公告事項: 一、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與紐西蘭經濟合作協定(以下簡稱協定)文本之原產地聲明(DeclarationofOrigin)及原產地證明書(CertificateofOrigin)屬貿易法第二十條之三及第二十八條所指之「原產地聲明書」;進出口貨品屬協定附件1關稅表之產品,且符合協定附件2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清單之相關規定時,符合資格之簽具者得自行簽具前述原產地聲明或原產地證明書(以下統稱原產地聲明書),供進口人向進口國海關申請適用優惠關稅待遇。

二、上述所稱「符合資格之簽具者」,係指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該貨品之進口人(進口商)。

(二)該貨品之出口人(出口商)。

(三)該貨品之生產者。

(四)該貨品之供應商。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符合資格者。

三、前述符合資格者並非貨品之生產者時,該符合資格者得基於下述資料之一,填寫並簽署原產地聲明書: (一)對貨品符合原產資格之專門知識。

(二)合理信賴生產者所為貨品為原產之書面聲明。

四、原產地聲明書之格式、項目及填寫說明,詳附件1(協定之原產地聲明)及附件2(協定之原產地證明書),簽具者應以英語繕具並據實填寫,其貨品應符合協定第三章原產地規則之原產貨物規定(原產地認定基準)。

五、所有證明貨品符合優惠關稅待遇資格之進、出口相關文件,應自簽具日起保存至少五年;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或其委託之機關或團體得要求原產地聲明書簽具者、進口人、出口人、生產者或供應商提供前述文件資料,以供查核其原產地事實。

附件: 1.pdfANZTEC-附件1A-紐方關稅減讓表.pdf 2.pdfANZTEC-附件1B-我方關稅減讓表.pdf 3.pdfANZTEC-附件2-PSR.pdf 4.doc附件1-原產地聲明.doc 5.doc附件2-原產地證明書.doc 巴西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公告 發文日期:2013/12/20 發文字號:貿服字第1020153289號 附件說明:如文(計3頁)(1020153289-1.doc) 主旨:公告修正我輸往巴西飲料、醋及酒類之原產地證明書及分析證明書申請及簽發標準作業程序,並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

依據:貿易法第20條之2第1項及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第16條第5項。

公告事項: 一、為因應本部標準檢驗局組織再造,未來將大幅縮減辦理食品類出口檢驗資源,爰公告修正我廠商出口飲料、醋及酒類至巴西申請及簽發巴國「CertificateofOriginandCertificateofAnalysis」標準作業程序。

二、本局2013年8月5日貿服字第1027017046號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我廠商出口飲料、醋及酒類至巴西申請及簽發巴國「CertificateofOriginandCertificateofAnalysis」標準作業程序 申請人至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網站下載原產地證明書及分析證明書(CertificateofOriginandCertificateofAnalysis)電子檔,以英文登打上方「原產地證明書」各欄位資料,印出紙本1份並加蓋公司大小章(視為檢驗申請書)後,連同與檢驗申請書所載貨品一致之樣品送交下列檢驗單位,並依各該檢驗單位收費標準繳交檢驗費用。

 非酒精性飲料類及醋: (1)檢驗單位為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2)申請人需於分析證明之色澤(color)及透明度(limpidity)結果欄位中,自述產品應有色澤(如百香果汁為「fromyellowtoorange」)及透明度(如clear或blurry)。

(3)檢送樣品至少2件(總容量以超過1,000mL為原則)。

(4)依「技術服務手冊」填寫技術服務委託單〔委託單表格請至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首頁/服務項目/技術服務手冊/技術服務委託單下載(網址http://www.firdi.org.tw/4/4.htm)〕。

(5)各項試驗項目費用依「技術服務手冊」之「委託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計收(以最新公告為主)。

檢驗項目 中文名稱 費額(新臺幣元) Color 色澤 500 Limpidity 透明度 500 Densityat20℃ 密度(20℃) 800 Brix 糖度 800 Volatileacidity 揮發性酸(以醋酸計之) 1700 (6)普通件試驗檢驗時間為14個工作天,急件試驗檢驗時間為7個工作天(費用加倍),天數以收件隔日算起。

酒類: (1)檢驗單位為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2)申請人需於分析證明之色澤(color)及透明度(limpidity)結果欄位中,自述產品應有色澤〔如紅葡萄酒(redwine)為「frompurpleredtobrickred」;白葡萄酒(whitewine)為「fromyellow-greentobrown」;粉紅葡萄酒(rosewine)為「frompinktoreddishbrown」〕及透明度(如clear或blurry)。

(3)檢送樣品至少2件(總容量以超過1,000mL為原則)。

(4)依「技術服務手冊」填寫技術服務委託單〔委託單表格請至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首頁/服務項目/技術服務手冊/技術服務委託單下載(網址http://www.firdi.org.tw/4/4.htm)〕。

(5)各項試驗項目費用依「技術服務手冊」之「委託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計收(以最新公告為主)。

檢驗項目 中文名稱 費額(新臺幣元) Color 色澤 100 Limpidity 透明度 100 Densityat20℃ 比重 800 Alcoholicgradeat20℃ 酒精度 1800 Totaldryextract 固形物 900 Totalsugars 總糖 3000 Totalsulfurdioxide 二氧化硫 1200 pH 酸鹼值 200 Totalacidity 總酸度 500 Volatileacidity 揮發性酸度 1700 SurveyofMalvidinDiglycoside 花青素(以cyanidin-3-glucoside當量計) 5000 Pressureofcarbondioxide 二氧化碳壓力 1000 Higheralcohol 雜醇油 3500 Furfural 糠醛 1700 Aldehydes 總醛 1000 Esters 總酯 2500 (6)普通件試驗檢驗時間為14個工作天,急件試驗檢驗時間為7個工作天(費用加倍),天數以收件隔日算起。

  申請人取得檢驗單位交付符合我國國家標準或巴國標準(我國有國家標準者依我國標準,我國無國家標準者依巴國標準,我國及巴國均無標準者則填列檢測結果)之貨品檢驗結果(包括分析證明編號)後,將檢驗結果及分析證明編號登打於前述電子檔內。

申請人列印前述電子檔1份並於其上加蓋公司大小章(視為產證申請書)後,連同該電子檔、貨品檢驗結果影本、工廠登記證影本或臺灣產製切結書及商業發票或交易契約文件送交原產地證明書簽發單位審核。

簽發單位依據申請人檢送資料及「簽發單位簽發原產地證明書注意事項」暨「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審查產證申請書內容無誤後(該電子檔視為證明書): (1)至原產地證明及加工證明書線上作業之「巴西產證(飲料、醋)」下執行「證書取號及上傳」功能,即需將取得之證書編號登打於證明書電子檔上方後,再上傳該電子檔。

(2)列印上傳之電子檔,即為簽發單位核發之證明書正本。

(3)於證明書正本上方原產地證明書處簽署並影印證明書1份留底備查。

申請人依「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繳交簽發費用新臺幣250元後,簽發單位發給證明書並交付繳費收據予申請人。

申請人將證明書及貨品檢驗結果送交檢驗單位複核無誤後,即由檢驗單位於證明書下方分析證明書處簽署,並將證明書交付申請人。

證明書為放行前申請者,需於產證簽發後3個月內(貨品出口後),至前揭線上作業之「巴西產證(飲料、醋)」下執行「結案申請」。

簽發單位依「簽發單位簽發原產地證明書注意事項」及「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至前揭線上作業之「巴西產證(飲料、醋)」下執行「(補)結案審核」,於核對證明書與出口報單資料無誤後准予結案。

……………………………………………………………………………………………………………… 2010/9/28起輸巴西飲料、醋及酒類需申請巴西要求格式之原產地證明書及分析證明書 配合巴西農業部要求自2010年9月28日起,出口飲料、醋及酒類至巴國需使用巴西「CertificateofOriginandCertificateofAnalysis」證明書,爰公告輸巴西飲料、醋及酒類原產地證明書及分析證明書格式、申請及簽發標準作業程序,請申請人據實填寫,並依產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20100928輸往巴西飲料醋及酒類原產證資料 ………………………………………………………………………………………………………… 台灣廠商預簽巴西產證應配合辦理及注意事項 依據國際貿易局2006年10月18日來函指出: 巴西政府於本(2006)年5月16日起公告自中國大陸進口紡織品及成衣之自動設限事宜,其中第1條d項規定,「凡自中國大陸以外所進口之此項設限產品,需由政府單位核發產證以證明確在該國生產,如確無法獲得時,可由民間同業公會對等單位發給,惟需由巴西商務單位認證」,以防止中國大陸產品經由第三國輸入。

l依據我國「原產地證明書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放行前產證須於簽發後30天內向原簽發單位補送出口報單或出口證明文件,否則停止受理其放行前產證申請。

l我出口商為配合前述巴國之規定,目前均係以放行前產證申辦巴西輸入許可證。

惟將所申請核發之放行前產證寄至巴西進口商,待進口商開立信用狀再安排出口等程序完成均約超過1個月,作業時程已超過我國產證管理辦法規定之30天內補送出口報單資料期限之規定。

l另預簽之產證交予巴西政府申請輸入許可證後,無論核准與否,該產證正本均無法退回我出口商,亦造成該放行前產證因無實際出口無法結案,亦無法繳回註銷之情形。

l為解決我出口商所面臨之上述問題,各產證簽發單位自即日起採取下列措施預簽輸往巴西紡織品及成衣之產證: •廠商申請輸往巴西上述產品放行前產證時,產證系統將自動加註「巴西預簽產證之案件」專案結案註記。

•俟貨品實際出口時,產證申請人再向簽發單位檢具出口相關交易文件並補送出口報單或出口證明文件資料。

•未於3個月內完成上述程序者將停止受理所有產證之申請。

•另出口商因向巴西政府申請輸入許可證,無法繳回產證辦理註銷結案者,請檢具切結書向產證簽發單位申請註銷。

ITEM_TITLE ADD_CONTENT_HERE ITEM_TITLE ADD_CONTENT_HERE 自由銷售證明書 下載 自由銷售證明書、自由銷售證明書(中譯本)、申請書、切結書────(我國輸往越南貨品自由銷售證明書CertificateofFreeSale) 自由銷售證明書中文版(製造商和申請商)、自由銷售證明書中文版(申請商)、自由銷售證明書英文版(製造商和申請商)、自由銷售證明書英文版(申請商)、自由銷售切結書────(下載後請使用AdobeReader開啟) 輸往阿爾及利亞自由銷售證明書英文版、輸往阿爾及利亞自由銷售證明書法文版 國貿局專案申請書 下載 產證專案申請書   台灣省商業會各式切結書 下載 申請書–貨品放行前 申請書–遺失補發 申請書-買方欄位ToOrder、與報單進口欄位不同 申請書–稅則不同、產證份數過多 申請書–重量數量不同 申請書-副本無法繳回 台灣產製切結書(合成及人造纖維紗) 台灣產製切結書(鋁製輪胎圈) 台灣產製切結書(不銹鋼板材) 台灣產製切結書(太陽能產品) 台灣產製切結書(太陽眼鏡) 台灣產製切結書(印刷版材) 近期文章 國貿局公告自111年4月15日起刪除CCC8714.93.20.00-5「飛輪之鏈輪」等2項貨品號列,並增列CCC8714.93.20.l0-3「裝有棘輪機構之單一鏈輪」等2項貨品號列。

2022-04-07 臺貝里斯經濟合作協定生效開創經貿互惠及合作雙赢 2022-01-25 經濟部公告出口保險及貸款利息補貼優惠方案 2021-06-24 關於我們 台灣省商業會自1946年成立迄今,秉持推廣國內外貿易、促進經濟發展、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的宗旨,在歷屆理事長暨理監事的卓越領導與共同努力下,會務蒸蒸日上,使商業界的地位日漸提昇,成為社會一股不容忽視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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