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撞到人,也成立肇事逃逸? @ 部落格:: 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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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所 跳到主文 hello 部落格全站分類:不設分類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Jul25Thu201912:14 我沒撞到人,也成立肇事逃逸? 新聞上常常播報肇事逃逸的事件,有許多時候是因為酒駕之情形又撞傷別人,為了避免多一條不能安全駕駛罪,而選擇離開事故現場。

但也有一些是認為兩車並無碰撞或是自己沒有肇事責任而離去。

法院是怎麼去認定肇事逃逸的呢?   肇事逃逸,依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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