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 - Colle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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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創系於1952年,前身為「中興法商學院法律系」,2000年後 ... 法律系畢業後出路,律師或司法官只是選項之一、非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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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區座落於環境優美新北市三峽區,隨著我們搬遷迄今,校園週遭的交通及生活機能已日趨便捷。

學士班設有法學組、司法組、財經法組。

本系專任老師均具有法學博士學位,留學國家涵蓋德美日法等國,學有專精。

學生在歷屆律師與司法官考試表現優異,素有公務員培訓搖籃之美譽。

學科意涵   下載詳細資料 法律課程,主要學習我國法律架構及內容(以我國法體系及內容為主)、認識各種法律下權利與義務關係,包括基礎法、公法、民事、刑事、財經法、勞動法及國際法等各領域,並與他國法律作比較,從課程中訓練法律思維、邏輯論證能力。

另規劃實習課程,培養學生成為嫻熟法學理論與實務運作之多元化法律專業人才。

學習方法 課堂講授及分組報告:課堂上除藉由老師講授方式,了解基礎法學知識,啟發同學對於特定法學領域之興趣外,在課程規劃上另以分組報告,或就特定議題方式進行探討,期以學生能透過自我學習,進而訓練獨立思考研究之能力,進而了解團隊合作之重要以及解決問題之能力。

圖解:課堂討論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實務培訓/雙師教學:學生需於合作單位完成24小時實習,透過接觸案件當事人及參與審判之過程,觀察法律如何運用在實際生活。

另有實務經驗豐富的專技教師授課,將案例帶進課堂,從各種面向切入思考,幫助學生瞭解職場所需能力與特質,俾將所學與實務接軌。

圖解:本系學生至士林地院參加實習前培訓課程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課輔制度:為幫助大一同學建立法感及掌握學習要領,由碩博士班學生擔任課輔小老師,針對民總、刑總及憲法重要基礎學科進行輔導,於課後帶領同學複習及預習,以協助大一同學適應、調整讀書方法與心態,增加學習興趣。

圖解:課輔制度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讀書會:此為升上3、4年級學生之自發性組織,由碩博班學長姐或畢業系友指導,透過討論或案例演練方式,更能融會貫通。

此為臺北大法律悠久及優良之傳承,透過讀書與生涯規劃之指導,大家一起學習成長,並建立永久情誼。

這項傳承一直是我們的驕傲,亦是他校系望塵莫及。

圖解:讀書會進行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論文寫作比賽:鼓勵學生進行學術研究及強化研究能力,舉辦「論文寫作比賽」,由教師指導學生完成論文寫作,邀請外部審查委員評分、學生進行成果發表,期使學生整合學習成果,培養對法律問題意識之掌握,並提出解決方案、表達研究成果之能力。

圖解:小論文頒獎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下載詳細資料 本系三組教學以厚植法律專業知識,了解法律實務運作,進而與他國法律作比較,培養宏觀國際視野為主。

著重於司法官、律師以及企業經營所需法律專業人才應備之法學素養,輔以關注弱勢族群與身心障礙者之法學教育為主。

未來若想以作研究為目標,可著重法學基礎理論之修習;若對財經領域有興趣,可選修經濟學、會計學、管理學等課程;若以司法服務為就業志向,可偏重實務案例演練課程之修習。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下載詳細資料 法律系畢業後出路,律師或司法官只是選項之一、非為必然。

除司法實務(書記官、檢察事務官、法警等)及一般企業法務法遵及稅務外,尚有關務、警務、調查、政風人員等。

法律素養培育,著重思考及口語表達,畢業生在職場上占有優勢,舉凡業務推廣、行政工作、甚至非政府組織工作人員,法律系畢業生均佔有一席之地。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下載詳細資料 法律的學習除法條背誦外,更重要的是法條的理解及適用。

法律就如同工具般,所需要的不是記憶其有哪些功能,而是學習如何有效發揮其功能,仰賴的反而是邏輯推演及實際操作,將法律條文妥善適用於當事人個案事實中,隨著操作趨於熟練,條文便會深植在腦海及生活當中,自然省去痛苦的背誦過程。

補充提醒與說明   下載詳細資料 選修課程劃分:公、民、刑、財及國際法,任一學群修畢18學分以上另取得證書。

跨校系領域學分學程:國際法暨外交事務、醫療科技暨法律、租稅行政救濟、智慧財產權、家事法與社會工作、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等,各約15-20學分,修畢後另取得證書。

期使學生選修具彈性多元化,在不增加額外修課負擔下,有助學生未來生涯規劃。

核心課程地圖 大一必修 憲法(4學分) 民法總則(4學分) 刑法總則(6學分) 民法債編總論(一)(4學分) 大二必修 民法債編總論(二)(2學分) 民法物權(4學分) 民法親屬(2學分) 民法繼承(2學分) 刑法分則(4學分) 行政法(6學分) 民法債編各論(一)(2學分) 大三必修 民法債編各論(二)(2學分) 法律實習與社會服務(0學分,大三以上) 專業選修課程 法學組專業任必修(20學分) 於畢業前需修畢各組專業任必修課程至少20學分,超修部分得做為選修學分 英美法導論 2學分 勞動法總論 2學分 法學方法論 4學分 法律社會學 2學分 法律倫理學 2學分 公司法 3學分 保險法 2學分 民事訴訟法 6學分 刑事訴訟法 6學分 行政程序法 2學分 行政救濟法 4學分 法律經濟分析 2學分 法理學 4學分 社會法 4學分 法學緒論(一) 2學分 法學緒論(二) 2學分 勞動法各論 2學分 特色課程 法律實習與社會服務 著重課堂所學應與實務結合,開設「法律實習與社會服務」課程,每學期均與相關單位合作(法扶、司改會、新北勞工局、消基會、士林地院及新北地院訴訟輔導科等)要求學生於指定機關單位,累積24小時實習與服務紀錄後始得畢業。

同學藉由實務經驗學習,了解職場所需具備之能力與特質,俾未來工作順利將所學與實務接軌。

圖解:司改會實習說明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法律個案研究 本課程藉由本院法律服務社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之特色而開設,修課同學藉由實際上與當事人會晤過程,了解如何接待當事人及進退應對技巧,並從繁雜事實中整理分析法律關係,學習在緊湊時間內,妥當適用法條並向當事人說明,是門極具挑戰但收穫豐厚的一門課程。

圖解:法律諮詢 版權:法律服務社拍攝提供 暫無圖片 司法書狀撰寫 身為法律人,書狀撰寫極為重要,而如何撰寫出一份讓讀者能快速切入要點且極具說服力的書狀更是重中之重。

本課程特別禮聘實務界享負盛名且實務經驗深厚的資深律師教學,指導同學書狀撰寫技巧,並透過實務個案模擬如何為當事人作最有利之陳述,課程內容理論與實務兼具。

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培育跨校學分學程 鑒於全球化與區域經濟整合,對於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之需求與日俱增,本系整合國際經貿法律、國際談判、國際經濟、國際政治等跨領域課程,於本年暑假期間開設「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學程」,學員們於修課期間需通過英文模擬談判演練與期末報告等要求,在校內外30位師資培育下,修課同學津津樂道。

圖解: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培育跨校學分學程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醫療科技暨法律跨校學分學程 本系與臺北醫學大學、台灣大學法醫學研究所合作開設包括:法醫學概論、生物學、醫院管理學、醫學倫理、醫療責任與訴訟實務…等課程,期能藉由醫學與法學跨域學習,產生絕佳的化學反應,學生習得生物、醫學相關知識,未來在適用法律上能更精準確切,有助於解決更多面向的問題。

圖解:參訪醫學中心的模擬病房畫面 版權:本系自行拍攝 適合從事工作 律師 協助當事人訴訟案件之進行,進行交易雙方契約磋商、法律問題諮詢、法律風險控管等。

在刑事與民事訴訟和其他法律程式中代表客戶,並從法律角度提供客戶建議,以解決爭議。

專精於某領域,或在諸多領域有法律實務經驗。

司法官 司法官日常工作,最為人所熟知即是「開庭審理案件」,然開庭前的準備工作與善後工作亦相當重要,包含詳細研究審理的案件,方能把握案情,順利審案,並於審理完成後製作一份使當事人雙方皆能信服且具說理之判決書。

檢察官 代表國家追訴犯罪,並積極參與偵查活動,透過國家公權力有效打擊犯罪及追查不法,並擔任證明被告有罪之角色。

檢察官除了是「真實發現者」外,同時也賦予「人權保障者」之角色,使刑事訴訟法之精神有效發揮。

高普特考公職人員 公職考試中,又以法制、政風、關務、調查人員考試最受法律系學生青睞。

公務人員收入穩定,工作性質單純,以法制為例,其工作內容主要係參與法規擬定與政策形成,透過高度視野能從中再強化培養自身法學素養。

公司法務及稅務人員 工作內容包羅萬象,除一般契約草擬及審核外,尚包含國內外法制之遵循、內部稽核之控管、洗錢與資恐防治及稅務案件之規劃與審核等。

系友生涯發展 圖解:賴英照擔任司法院大法官時期照片 版權:司法院網頁下載 賴英照 賴英照畢業於省立宜蘭農校(現國立宜蘭大學)之後,即先後完成國立中興法商學院法律學系(現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與美國哈佛大學法律學碩士之學位修讀,繼而於1981年完成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之學位,師承美國證券法泰斗LouisLoss;深造回國後成為臺灣著名財經法律學者。

現任臺北大學講座教授。

曾任中華民國財政部關政司司長、財政部常務次長及政務次長、財政部法規委員會主委與稅制委員會副主委、臺灣省財政廳廳長、臺灣省副省長、臺灣省政府顧問、行政院副院長、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委、中華民國第9任司法院院長、司法院大法官。

圖解:王榮周董事長照片 版權:臺北大學傑出校友網頁 王榮周 中興法商學院法律學系(現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畢業。

現任元大金控董事長,曾任華南金控公司董事長、兆豐金控公司暨兆豐銀行董事長、元大銀行獨立董事、副董事長暨總經理、台灣金聯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董事長、財政部常務次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局長、財政部國庫署署長、以及台北市銀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等職務。

圖解:蘇友辰律師照片 版權:臺北大學傑出校友網頁 蘇友辰 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系(現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八期結業、曾任台中、台北、雲林檢察官、法官、庭長。

現為知名人權律師:1為平反蘇建和等司法冤案,擔任義務辯護律師奮鬥長達12年之久。

2在前立委員謝啟大領導之下,與政大教授郭明政、檢察官李子春共同草擬「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對因犯罪行為而死亡者之遺屬或受重傷者予以適當補償,保障其應有權益。

3推動制訂「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圖解:吳陳鐶大法官照片 版權:司法院網站下載 吳陳鐶 中興法商學院法律學系學士班及(現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十七期結業。

美國美利堅大學法學院國際法碩士、澳大利亞邦德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現任司法院大法官、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法務部政務次長、法務部常務次長、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法務部參事、法律事務司司長、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檢察官、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處主任檢察官、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圖解:黃璽君大法官照片 版權:司法院網站下載 黃璽君 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系(現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現任司法院大法官、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法官兼庭長、臺灣彰化、桃園、基隆地方法院(候補)推事、律師高等考試及格、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稅務員。

多元能力 閱讀理解:能理解文章的意涵與邏輯,及所想傳達的訊息與想法。

20%Complete 20% 寫作表達:能運用精準的詞彙、語句寫作,有效並正確地傳達訊息或想法。

20%Complete 20% 抽象推理:觀察部分訊息或事物變化的趨勢,歸納出規則或意義,產出合理的答案。

20%Complete 20% 說服推廣:讓他人同意觀點、聽從建議,進而改變看法或有所行動。

15%Complete 15% 助人能力:主動關懷需要幫助的人,並能諮詢、協助他人解決困擾或完成任務。

10%Complete 10% 外語能力:外國語文聽說讀寫能力。

10%Complete 10% 文書處理:能快速地查找與記錄資料,妥善管理並檢核其是否精確。

5%Complete 5% 個人特質 社交性:活潑熱情、健談多言、善於交際、樂於與人群互動、人際層面廣泛 20%Complete 20% 自信心:自信自重,肯定自我,喜愛自我;有較高的能力感、勝任感及控制感,不易受他人表現影響 20%Complete 20% 秩序性:喜愛周延規劃,做事按部就班有條理,事物整理的井然有序、不紊亂 20%Complete 20% 深思性:思考深入,審慎嚴謹,考慮周詳。

要收集完整資訊再做決定,盡力面面俱到。

考量若不周詳寧可延遲 20%Complete 20% 探究性:願意突破現狀,接受新的及未知的挑戰、情境或學習內容 10%Complete 10% 親和性:熱心,溫和,和善,關懷同情他人,幫助他人,追求和諧,重視利他 10%Complete 10% 圖表來源為該校系之重視百分比,加總為100%;百分比越高,代表越重視。

我的學群 ^ *注:每次最多比較三筆 開始比較 我的學類 ^ *注:每次最多比較三筆 開始比較 我的學系 ^ *注:每次最多比較三筆 開始比較 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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