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路口「停、讓」標誌標線的意義嗎? -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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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路口「停、讓」標誌標線的意義嗎? · (一)停字再開標誌(「停」標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必須停車觀察,認為安全時,方得再開。

· (二)讓路標誌(讓路線)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首頁 你知道路口「停、讓」標誌標線的意義嗎? 2021/10/15 你知道路口「停、讓」標誌標線的意義嗎? 為避免交通事故發生,行經路口除了減速慢行並查看有無來車之外,更須遵守路權規定。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車輛行駛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另外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停車再開標誌及讓路標誌意義如下: (一)停字再開標誌(「停」標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必須停車觀察,認為安全時,方得再開。

(二)讓路標誌(讓路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必須慢行或停車,觀察幹道行車狀況,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

110年交通安全月,請各位用路人一起響應「路口慢看停」及「行人停看聽」,本局亦提醒駕駛人行經無號誌路口時除了應減速慢行外,如行駛在設有停字標誌(線)或讓字標誌(線)之車輛(支道車),應於路口前停車觀察橫向幹道上有無來車,確認安全無虞後再通過路口;另外為避免因車輛構造上或道路上其他障礙物阻礙駕駛人視線,可利用擺頭的方式確認有無其他來車。

你我共遵守,事故遠離我。

(文:資訊科林佳民) 最近檢閱日期:2021/11/11 回上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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