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義-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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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義所討論的常見問題是有關司法和法律程序管理的問題。

這種程序正義有關正當法律程序(美國)、基本公正原則(加拿大)、程序公平(澳大利亞)和自然正義(其他普通 ... 程序正義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維基百科中的法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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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義(英語:Proceduraljustice;也稱程序公正,別稱「看得見的正義」)是指解決爭端和資源分配過程中的公平理念,且強調「過程」的重要性。

程序正義所討論的常見問題是有關司法和法律程序管理的問題。

這種程序正義有關正當法律程序(美國)、基本公正原則(加拿大)、程序公平(澳大利亞)和自然正義(其他普通法司法地區)。

程序正義的理念也可用在法律之外,比如解決衝突、利益或責任分配等。

[1][2] 目次 1起源 1.1雙方辯論與陪審團的判決 1.2搜尋先例 1.3衡平法 2參考來源 3參考書目 起源[編輯] 程序正義這一理念在西方國家的出現與發展並非是偶然的現象,根據日本學者的解釋,程序正義誕生的原因有如下三個。

在這三個因素的影響下,審判結果是否合理正確並不具有外在的客觀標準,但審判程序本身具備客觀性和真實性,審判結果就能被人們廣泛接受,合理性就得以顯現。

雙方辯論與陪審團的判決[編輯] 當事人雙方在由普通市民組成的陪審團面前開始辯論對抗,勝負由陪審團判定。

但是陪審團的裁斷只給結論,不提供理由,這使得判決結果的客觀性甚至真實性都無從考究,只能由程序的正確來間接地支持結果的正當性。

搜尋先例[編輯] 法官根據在以往判決中相似案件的先例作出有關案件適用法律問題,但其前提是:在律師的協助下當事人能夠找到有利於自己的先例,並依靠辯論說服法庭採用找到的先例。

衡平法[編輯] 衡平法使得法官在當事人因無法找到適當的法律根據卻提出了請求的情況,可用自由裁量對案件作出合適可靠的決定。

參考來源[編輯] ^Argyris,Chris;Putnam,Robert;McLainSmith,Diana.ActionScience:Concepts,Methods,andSkillsforResearchandIntervention.SanFrancisco:Jossey-BassPublishers.1985:76.ISBN 0-87589-665-0.  ^Argyris,Chris.Organizationallearningand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s.Accounting,OrganizationsandSociety.1977-01-01,2(2):113–123[2016-06-27].doi:10.1016/0361-3682(77)90028-9.(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06).  參考書目[編輯] TomR.Tyler(英語:Tom_R._Tyler),WhyPeopleObeytheLaw.YaleUniversityPress.(1990年) RobertBone,AgreeingtoFairProcess:TheProblemwithContractarianTheoriesofProceduralFairness,83BostonUniversityLawReview485(2003年). RonaldDworkin,Principle,Policy,ProcedureinAMatterofPrinciple(1985年). LouisKaplow,TheValueofAccuracyinAdjudication:AnEconomicAnalysis,23JournalofLegalStudies307(1994年). BruceHay,ProceduralJustice--ExAntevs.ExPost,44UCLALawReview1803(1997年). JohnRawls,ATheoryofJustice(1971年). LawrenceSolum,ProceduralJustice(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4年). SoonLayKhuan.(2007年).OrganizationalJusticeasanAntecedentofJobPerformance.Internationaljournalofbusiness,325-343. JeffreW.Kassing.(2008年).Disagreeingaboutwhat'sFair:ExploringtheRelationshipbetweenPerceptionsofJusticeandEmployeeDissent.Communicationresearchreports,34-43. VictoriaA.Cave.(2005年).MotivatingTheFactors:PerceptionsofJusticeandtheirRelationshipwithManagerialandOrganizationalTrustinAustralia.Communicationandmassmediacomplete,47-70.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程序正义&oldid=70597423」 分類:​社會倫理公平正義隱藏分類:​包含法律聲明的條目需要從英語維基百科翻譯的條目自2022年6月需補充來源的條目拒絕當選首頁新條目推薦欄目的條目含有多個問題的條目含有英語的條目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沒有登入討論貢獻建立帳號登入 命名空間 條目討論 臺灣正體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查看 閱讀編輯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航 首頁分類索引特色內容新聞動態近期變更隨機條目資助維基百科 說明 說明維基社群方針與指引互助客棧知識問答字詞轉換IRC即時聊天聯絡我們關於維基百科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相關變更上傳檔案特殊頁面靜態連結頁面資訊引用此頁面維基數據項目 列印/匯出 下載為PDF可列印版 其他語言 العربيةDeutschEnglishFrançaisPortuguês粵語 編輯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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