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用語--擬制、準用、推定、解釋-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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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擬制* 對於某種事實之存在或不存在,基於公益之需要,依據法的政策而為:擬制。

例如:民法第114 條第1 項規定:「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

」陸海空軍刑法 ... × 載入中..請稍候.. 關閉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精神分析學派(考前快速複習)高普考重大變革!停考公文、英文比重增112年起實施疫情嚴峻,請大家一起為防疫努力諮商與輔導理論派別整理各種效應整理國語文+專業國文(修辭法整理) 喊話 功能列表 課程 NEW! 循序 試卷 非選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讀書會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發問問題 線上筆記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回家 大廳 打工 線上人數 加值服務   商城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線上筆記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法律用語--擬制、準用、推定、解釋 編輯筆記 主題:法律用語--擬制、準用、推定、解釋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擬制*對於某種事實之存在或不存在,基於公益之需要,依據法的政策而為:擬制。

例如:民法第114條第1項規定:「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

」陸海空軍刑法第7條規定:「依法成立之武裝團隊,戰時納入作戰序列者,『視同』現役軍人。

」刑法第3條規定:「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犯罪者,『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論』。

」有關「法律之擬制」的用語,常使用:視為、視同或以⋯⋯論。

*準用*法律明定於性質許可之範圍內為避免立法之重複,類似之事項可以何種方式,或就特定事項,法律規定應援用其他法律或其他條文之規定者,稱為:準用。

例如:民法第1188條規定:「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喪失繼承權之規定,於受遺贈人準用之。

」*推定*因某事實之存在,依一般情事,推測當事人之意思,認為有另一事實存在,如有反證則失其效力,稱為:推定。

例如:民法第248條:「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解釋*1.法律解釋之功能為:解決法律條文之疑義、解決法律與法律間之疑義、推陳出新以適應社會多變性。

2.法律解釋之方法為:學理解釋(文義解釋、論理解釋)、機關解釋。

3.論理解釋之方法,又可分為:擴張解釋、限縮解釋、當然解釋、補正解釋、反對解釋、比較解釋、目的解釋、歷史解釋、體系解釋。

4.機關解釋之方法,又可分為: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合憲解釋)、行政解釋(有權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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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公益之需要、推定、推測當事人之意思、擬制、準用、解釋、避免立法之重複 隨堂測驗(0題)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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