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選課說明 - 課務組-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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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系統會於2月25日中午12點,將保留人數釋出以供學生加選。

六、放棄修課申請:. 依「弘光科技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提供學生因重 ... Skiptocontent 選課行事曆 校外實習生返校修課申請單 110.1學期遠距教學課務作業Q&A 選課作業注意事項說明 一、110.2學期一般課程(選修、分類通識、體育及全民國防教育)網路選課時間如下: 第一次(依選填志願後分發)110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第一次選課,依選填志願後分發,於選課時間先填志願,選課時間結束後,選課分發系統再做志願分發,故選課時間先後並不會影響志願分發結果。

第二次(即選即知)111年01月03日至01月09日。

第三次(即選即知)111年02月21日至03月01日。

*第二次及第三次選課,採即選即知,故選課時間先後會立即影響選課結果。

第一次選課時,課程大綱可於選課頁面中查詢,若無法查詢到課程大綱,請即時與教務處課務組反應。

若體育分發項目不符預期,請於第二、三次選課期間自行上網變更體育項目,其更換條件須退選課程及加選課程人數皆須符合人數限制後,才可完成體育項目更換。

二、學分學程選課: 學生請參考《選課行事曆》至【學生整合資訊系統(新)】申請或放棄(更換)學分學程身份,再由【選課系統】進行學分學程選課;若有屬於學分學程課程未出現在選課頁面中,請與教務處課務組反應。

三、跨系選課: 選課系統會預設為【本系承認外系選修之學分】,透過跨系選課選修外系課程之學分是否作為本系承認外系學分計算,須依各系各學制屆別之科目總表為依據計算。

若學生須跨系重補修(作為不及格課程之替代課程),請至教務處課務組填單辦理人工選課,選修課一律網路選課辦理,已達課程人數上限請改選其他課程 外系是否開放選修可於【訪客/廠商/離職員工查詢系統】查詢,路徑為登入訪客身分→課務資料查詢→課程資訊查詢作業→選擇學年、學期→選擇依跨系分類→開放跨系選課課程資訊 四、高修低選課: 高年級修低年級選修課時間為02/25(五)-03/01(二),請學生網路選課。

五、保留人數機制: 因顧及復學生、轉學(系)生、延修生及應屆畢業生等之修課,故部份課程會有保留人數之設定。

選課系統會於2月25日中午12點,將保留人數釋出以供學生加選。

六、放棄修課申請: 依「弘光科技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提供學生因重補修課程學習困難或其它因素,於第13週所規劃辦理之申請放棄修課措施,辦理課程及方式,教務處課務組另行公告說明。

※放棄修課後不退費,所修總學分不可低於每學期規定之最低學分數。

七、  學生應於開學第一週依個人修課規劃去旁聽或查詢課程大綱,選課系統為提供選課作業之用,並非學生有進系統 選課完成才去上課。

八、  請學生選課後務必查看選課系統中的【選課清單】確認課表是否正確。

九、  依大學部學則第40條規定,科目曠課時數達全學期授課總時數1/3,不得參加該科目期末考試,該科期末成績以 零分計算,故學生應於第一週起即上課,以免影響學生自身權益。

十、 學生於選課期間遇到選課相關問題,請務必立即與教務處課務組反應,勿由其他學生轉知,以免影響選課權益, 相關選課時間請學生務必參閱選課行事曆,選課說明及操作說明請學生可至教務處-課務網頁https://cur.hk.edu.tw/main.php查詢下載。

十一、請尊重智慧財產權,應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並遵守相關規定。

依著作權法規定,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符合著作權法之規定。

掃描、影印國內外之書籍,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將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

相關說明可至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查詢,路徑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首頁à著作權à著作權主題網à著作權知識+à校園著作權。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勿至社群平台貼文尋求電子書PDF檔,或社群平台轉貼境外疑似侵權網站網址供他人連結,下載盜版檔案或轉傳網站分享或紙本輸出均有侵權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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