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大代表獨立候選人-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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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美國政府主辦的美國之音報導,2012年,北京地區的部分獨立候選人舉行了新年聚會。

獨立人士受到政治打壓[編輯].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大代表獨立候選人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一份選民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政治系列條目 中國共產黨 黨章 集體領導制、民主集中制 第五代中央領導集體 全國代表大會(十九大) 中央委員會(十九屆) 總書記:習近平 中央政治局 常務委員會 中央書記處 中央直屬機構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書記:趙樂際 中央軍事委員會 主席:習近平 副主席:許其亮、張又俠 地方組織: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地方委員會、黨委書記 基層組織: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黨組、第一書記 軍隊委員會 紀律檢查機關、紀律處分條例 中央巡視制度、地方巡察制度 黨徽、黨旗、黨報、黨刊 共青團、少先隊 政府 國家憲政體制 憲法 憲法解釋、違憲審查 憲法宣誓、憲法修正 法律(列表) 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行政法規、部門規章 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 香港法例、澳門法律 國家權力機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十三屆、代表) 主席團 常務主席:栗戰書 常務委員會(十三屆、組成人員) 委員長:栗戰書 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 委員長會議 各專門委員會 國家元首 國家主席:習近平 國家副主席:王岐山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 人大選舉法、監督法 全國人大組織法、議事規則 國家行政機關 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三屆國務院) 總理:李克強(歷屆內閣) 副總理:韓正、孫春蘭胡春華、劉鶴 國務委員 秘書長(辦公廳) 全體會議(第十三屆)/組成人員 常務會議(第十三屆) 中央軍事委員會 主席:習近平 副主席:許其亮、張又俠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人) 行政區劃、機構編制(列表) 一國兩制、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基層選舉制度、公務員制度 基本國策、五年規劃 政府工作報告 國家監察機關 國家監察委員會 主任:楊曉渡 副主任:劉金國、楊曉超、李書磊、徐令義、肖培、陳小江 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 國家司法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 院長:周強 最高人民檢察院 檢察長:張軍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 政治 統一戰線·港澳台政策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全國委員會(第十三屆、常務委員會) 主席:汪洋 副主席、秘書長、常委 地方委員會 政黨 中國共產黨(中央統戰部) 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 香港政黨、澳門政黨 人民團體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高度自治 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香港中聯辦、澳門中聯辦 香港司法體制、澳門司法體制 外交·國安 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 主席:習近平 副主席:李克強、栗戰書 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 主任:習近平 副主任:李克強 中央外事辦 主任:楊潔篪 中央政法委員會 書記:郭聲琨 外交部(發言人、駐外機構) 外長:王毅 商務部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 全國人大外事委、全國政協外事委 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新型國際關係 和平發展道路、和諧世界 大國外交、周邊外交 習近平外事訪問列表 李克強外交訪問列表 國家安全部 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 地圖 政治主題 閱論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大代表獨立候選人是指1990年代後期開始出現的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背景的人大代表候選人。

不過,這些獨立候選人中成功當選的人卻被認爲是「屈指可數」。

另外,立場親中共的媒體也對他們的動機提出了質疑。

目次 1概況 2獨立人士受到政治打壓 3評論 3.1正面 3.2負面 3.3其它評論 4參考文獻 4.1引用 4.2來源 5外部連結 6參見 概況[編輯] 長久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大代表選舉被指責爲「走過場」,「當選人始終是當局內定的人」。

[1] 而在1998年,姚立法以「自薦參選人」的身份成功當選當屆湖北省潛江市的人大代表。

[2]另外,在2003年也有類似的成功案例。

[3] 據台灣中央電台報導稱,在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大代表選舉時,中國泛藍聯盟曾組織一百多名成員以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個人身份獨立參選人大代表選舉。

[4] 在201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啓動縣鄉級人大代表選舉時,出現了一批獨立候選人。

這些獨立候選人的身份包括下崗工人、普通市民和學生,也有作家、教授、記者、律師和IT業人士。

[1]其中比較知名的有李承鵬、夏商、梁樹新。

李承鵬甚至組織了陣容強大的助選團。

[2]但最後當選的獨立候選人卻寥寥無幾。

大部分獨立候選人在初選中就被淘汰。

[1][2] 據美國政府主辦的美國之音報導,2012年,北京地區的部分獨立候選人舉行了新年聚會。

[5] 獨立人士受到政治打壓[編輯]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定公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據香港明報及美國政府主辦的美國之音報導稱,獨立候選人在選舉中卻受到了當局不同程度的打壓。

有獨立候選者受到了當局的威脅,甚至有人受到拘禁和毆打。

[6][7]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在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大代表選舉,中國泛藍聯盟成員作為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獨立參選並製作了大量「從揭露執政黨腐敗弊端到以東西德模式統一」的選舉綱領,並選舉名片和文化衫挨家挨戶發放,後均遭有關機構約談勸退,其中,文炎、蔡愛民、倪江峰、左曉環等拒不退出的泛藍參選人分別被不明身份人士暴力毆打,軟禁在家或被開除公職,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參選被迫中止。

[8] 據美國之音報道,獨立候選人之一、新余鋼鐵公司職工魏忠平在2012年2月28日被強制帶到鐵坑鐵礦,並受到多人24小時監守。

他在被拘期間遭到多人毆打,導致了左耳急性中耳炎、以及三根肋骨和橫突骨的骨折。

他在被打後到3月17號獲釋的13天內多次要求治療卻無果。

當地支持獨立候選人的律師也遭到了毆打。

[7][9]另外,貴州省獨立參選人幸清賢在2011年11月1日得知﹐他已經在初選中被「淘汰」。

幸清賢認為初選過程不公正。

例如﹐有當地民眾反映﹐參加初選提名的人都是領導指定的﹐到會的每個「推薦人」都得到了20元補助費。

他還說,他散發競選傳單的行爲被當地派出所指責爲「擾亂秩序」。

[7] 在北京,獨立參選人北京交通大學教授張映偉也宣佈退出2011年的人大代表競選。

獨立候選人最終全部被淘汰。

[1] 2021年10月15日,709案律師家屬王峭嶺、李文足、劉二敏等14名北京市民宣布參選縣人大代表,後遭當局打壓,無法正常開展競選活動,最終在同年11月1日宣布退選。

[10] 評論[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場 正面[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學教授童之偉對獨立候選人的出現發表評論,稱「(人大代表獨立候選人)是在計劃政治原野上點燃了市場政治的火炬。

」[1] 負面[編輯] 有親中共的觀點認爲,部分獨立候選人「別有圖謀」,試圖顛覆「現有政權」。

[11] 其它評論[編輯]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在接受中國網絡電視臺的採訪時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有經由協商後得以提名的『正式候選人』...沒有所謂的『獨立候選人』。

『獨立候選人』沒有法律依據。

」[12] 有人認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有制度下,獨立候選人這一途徑是「走不通的」。

[2] 參考文獻[編輯] 引用[編輯] ^1.01.11.21.31.4特寫:從獨立參選人遭遇看中國民主進程.BBC.[2014-07-13].(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1-21).  ^2.02.12.22.3「請投我一票!」——「獨立候選人」的參選之路.大公網.[2014-07-12].(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7-14).  ^天府早報:独立候选人首当人大代表.[2014-07-12].(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7-14).  ^中央電台專訪文炎:中國泛藍聯盟將如何操作人大代表的選舉2006年8月18日.[2014年7月18日].(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7月15日).  ^獨立人大代表參選人新年聚會.VOA.  ^北京基层人大8日选举独立候选人全遭出局.多維新聞.[2014-07-12].(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7-14).  ^7.07.17.2多名中國人大獨立參選人被迫退出選舉.VOA.[2014-07-12].(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7-15).  ^中國泛藍聯盟參選人文炎遭毆打入院.[2014-07-18].(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7-20).  ^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继续受到打压.VOA.[2014-07-12].(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7-15).  ^北京14名独立候选人迫于压力宣布停止参选行动.法國國際廣播電台.2021-11-01[2021-11-01].  ^浦兴祖:“独立候选人”现象辨析.[2014-07-12].(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3).  ^全国人大法工委:“独立候选人”无法律依据.中國網路電視臺.[2014-07-12].(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7-26).  來源[編輯] 本文全部或部分內容來自美國聯邦政府所屬的美國之音網站。

根據版權條款(英文)和有關美國政府作品版權的相關法律,其官方發布的內容屬於公有領域。

外部連結[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选举制度.新華網.[2014-07-12].(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2-07).  參見[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題 政治主題 人物主題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人大代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 民主集中制 無黨籍、獨立候選人 黨外運動(台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主運動 閱論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憲法和法律規定 憲法(條文) 基本法律 選舉法 全國人大組織法 全國人大議事規則 立法法 各級人大常委會監督法 歷屆全國人大代表、常務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 第一屆(代表、常委會、專委會) 第二屆(代表、常委會、專委會) 第三屆(代表、常委會、專委會) 第四屆(代表、常委會) 第五屆(代表、常委會、專委會) 第六屆(代表、常委會、專委會) 第七屆(代表、常委會、專委會) 第八屆(代表、常委會、專委會) 第九屆(代表、常委會、專委會) 第十屆(代表、常委會、專委會、第四次會議) 第十一屆(代表、常委會、專委會) 第十二屆(代表、常委會、專委會) 第十三屆(代表、常委會、專委會、第三次會議、第四次會議、第五次會議) 第十四屆(代表、常委會、專委會) 各代表團 各省級行政區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重慶市 河北省 山西省 遼寧省 吉林省 黑龍江省 江蘇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東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廣東省 海南省 四川省 貴州省 雲南省 陝西省 甘肅省 青海省 內蒙古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西藏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寧夏回族自治區 香港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 台灣省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 常務委員會制度法規 各級人大常委會監督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 主要職權 解釋憲法 違憲審查 部分修改和補充基本法律 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律 解釋法律 解釋特區基本法:香港、澳門 組成人員 委員長會議成員 委員長 副委員長 秘書長 常委會委員 工作委員會 法制工作委員會 預算工作委員會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 澳門基本法委員會 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 香港特區籌委會預委會 辦公廳 秘書局 研究室 聯絡局 外事局 新聞局 信訪局 人事局 離退休幹部局 機關事務管理局 機關黨委 機關紀委 機關工會 機關服務中心 人民大會堂管理局 人民大會堂 賓館 會議中心 培訓中心 信息中心 全國人大圖書館 《中國人大》雜誌社 機關採購中心 全國人大機關辦公樓 西交民巷23號 公文刊物 決定 公告 公報 工作報告 其他 黨組(機關黨組) 立法規劃 工作要點 立法工作計劃 監督工作計劃 代表工作計劃 調查委員會 香港特區籌委會 澳門特區籌委會 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 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 各專門委員會 民族委員會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監察和司法委員會 財政經濟委員會 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 外事委員會 華僑委員會 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 農業與農村委員會 社會建設委員會 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 法案委員會 預算委員會 閱論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主運動運動 第五個現代化 北京之春 八六學潮 八九民運 《零八憲章》 茉莉花活動 新公民運動 南方街頭運動 香港民主運動 1970年代學生運動 真普選 雨傘運動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 澳門抗議遊行 勞動節遊行 反離保運動 事件 四二七遊行 六四事件 七一遊行 相關條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制度改革 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澳門政治制度改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大代表獨立候選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權 中國維權運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由派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大代表獨立候選人&oldid=70398340」 分類:​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定人群稱謂(政治術語)人大代表獨立候選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主運動隱藏分類:​使用過時圖像語法的頁面含有來自美國之音內容的維基百科條目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沒有登入討論貢獻建立帳號登入 命名空間 條目討論 臺灣正體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查看 閱讀編輯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航 首頁分類索引特色內容新聞動態近期變更隨機條目資助維基百科 說明 說明維基社群方針與指引互助客棧知識問答字詞轉換IRC即時聊天聯絡我們關於維基百科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相關變更上傳檔案特殊頁面靜態連結頁面資訊引用此頁面維基數據項目 列印/匯出 下載為PDF可列印版 其他語言 新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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