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秘書處-常見問答-財產報廢之條件為何?報廢後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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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處財產、物品報廢年限係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彙編「財物標準分類」規定之使用年限為依據,當財物已達使用年限且不堪使用時,由使用單位簽請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財產報廢之條件為何?報廢後如何處理? 返回 ::: 現在位置 首頁 >便民服務 >常見問答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分享 Facebook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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