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市有財產報廢處理原則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異動時間:, 中華民國98年11月10日臺北市政府(98)府授財產字第09832898200號函修正第三點、第四點(原名稱:臺北市市有財產報廢處理規定) ... 民國110年08月16日星期一07時03分 ::: 設為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都市計畫書法規命令專區 SOP專區 LOGO下載 iOS&AndroidAPP 線上教學 回首頁 回法務局首頁 . 全站查詢: . . . . . . .
延伸文章資訊
- 1臺北市市有財產報廢處理原則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異動時間:, 中華民國98年11月10日臺北市政府(98)府授財產字第09832898200號函修正第三點、第四點(原名稱:臺北市市有財產報廢處理規定) ...
- 2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
六十、各機關財產減損,應依規定程序辦理,其方式如下: (一)移交。 (二)撥出。 (三)報廢。 (四)損失。 (五)贈與 ...
- 3臺中市政府秘書處-常見問答-財產報廢之條件為何?報廢後如何 ...
一、本處財產、物品報廢年限係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彙編「財物標準分類」規定之使用年限為依據,當財物已達使用年限且不堪使用時,由使用單位簽請 ...
- 4各機關財物報廢分級核定金額表 - 行政院主計總處
注意事項:. 1.各機關報廢之財物應迅依據財產管理手冊及物品管理手冊之相關規定,妥為處. 理,其變賣所得價款應依相關規定解庫,不得有故意報廢堪用且未達使用年限.
- 5財產報廢標準作業流程
已達使用年限,財產仍可繼續使用,應延後辦理報廢。 ... 已使用期間、報廢原因等,以供. 審核。 不符規定. 退件說明. 不符規定. 退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