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概要十四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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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概要十四講. 李炳南教授編表. 吳聰敏(希仁)居士演述. 序. 介言. 第一講先明佛義. 第二講研究佛學須先略知別相. 第三講消除幾種誤會. 第四講人生當前之所受. 佛學概要十四講   李炳南教授編表 吳聰敏(希仁)居士演述   序 介言 第一講先明佛義 第二講研究佛學須先略知別相 第三講消除幾種誤會 第四講人生當前之所受 第五講人生三際之抉祕 第六講宇宙有情概況 第七講宇宙器界概況 第八講內容設施梗概 第九講方便五乘解脫 第十講五戒十善 第十一講四諦十二因緣 第十二講六度萬行 第十三講行門中一特別捷徑 第十四講吾人應有之警覺   序   內學三藏,浩如煙海,學之不有其方,而欲得其門以入者,莫不戛乎其難也。

業師雪廬老人,昔創大專佛學講座,每逢寒暑假期,集三臺學子於臺中,課業六門,循循講授。

十四表造乎端,唯識心經分窺性相,八大人覺概睹大小二乘,阿彌陀經結歸淨業,普賢行願品示以願王。

博解約行,順序而進。

法門無盡,契入在斯。

而十四表總扼解行通別諸法之要,尤為入道先驅,數十年來,學者研習,日見其盛,惟不屬文以釋,則難溥利群生。

吳子聰敏,師門好學之士也,息焉游焉,不懈於學。

民紀七十二年,明倫月刊擴版,承師之命,以其歷年聽課筆記,依十四表,撰述佛學十四講,都十四篇,一一呈師校正,然後刊行於明倫,自七十二年元月,至翌年十一月,刊畢全文,師甚歡喜。

七十七年十一月,臺大醫院慈光佛學社,曾為輯印成書,以施學者。

今歲夏曆三月初五,逢師歸西七周年紀念日,臺中蓮社乃付梓行,以弘正法,以報師恩。

囑序,不辭譾陋,一識緣起,幸覽之者,知其原也。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癸酉仲春下澣廬江徐醒民敬識   介言 李炳南    中國倫理、印度佛學、歐美科學,為造福世界之三大學派。

我國雖然全有,但科學早就落伍了;倫理也一度受了邪風,遭了摧殘;佛學根本就不普及,流行民間的,多半是宗教儀式而已。

但是現在學校裏,對於科學、倫理,已都排有課程,可望重興;惟有佛學,反成了聽其自然的狀態。

  所幸各大專同學,猛發深省,自動起來研究,可憐三藏十二部,浩如煙海,不知何處可入,難以滿他的求知欲,這纔編了這份十四表,說明佛學是什麼,佛學內容是什麼,怎樣學,怎樣行,得什麼結果。

依經教規範,依科學方法,也含有倫理的成分,概不空發議論,使人學一句,得一種法門,省時間,得實用。

  佛學究竟說些什麼?要知人的一生,離不開空間時間,這就是宇宙人生觀;但這觀有正確的,有錯誤的。

佛學就是宇宙人生觀的大覺者,覺則支配宇宙,不覺就被宇宙支配;被支配就是不自由,能支配就是大解脫;萬事不依賴,要自己作主。

  十四種表,極其簡單,但介紹的事理很多,可以說「教、理、行、果」都說了一個輪廓;有次第,有前後,不能紊亂。

體、相、用,因、緣、果,事與理,解與行,都有清楚的表明。

這譬如是旅行佛界,得了一本行路指南,以後自己看經,便有個入處,行持也有個入處,講說也有個入處,或不致歧路興歎,茫無頭緒。

  第一講  先明佛義           佛學,是一門覺悟的學問。

內覺人生本身,外覺宇宙環境。

覺則支配人生宇宙,得大自由,獲大解脫;不覺則被人生宇宙支配,受它束縛,不得自在。

人人宜覺,故人人當研佛學。

  欲研佛學,有其次第。

首先,明白佛字真義,自然心中有一正確目標,而不致迷信。

  甲、佛之釋義   佛之一字,本是梵語「佛陀耶」省稱。

譯為智者,或云覺者。

  先說智者。

「智」具云智慧,慧是明了,智是決斷。

此與世智辯聰不同,專指能澈底認識宇宙真相,而具辦一切事而言。

其實,一切眾生的心性,本來清淨光明,天然就具備這種智慧。

但以無始來,一念不覺,而有無明,遂使澈天洞地的光明,隱而不顯,此在佛經上稱之為「識」。

識只是七情(喜怒憂懼愛惡欲)無明的作用,一團漆黑。

學佛目的,就在去除無明,轉識成智;淺言之:只是理智辦事,絕無感情衝動。

所以學佛之人,就如同一採礦者,金藏礦中,須加開採陶鍊,方得金用。

  依照開智慧之淺深次第,分三種智:(一)是「一切智」:指能知一切法總相之智慧。

一切法總相是什麼?經上說是萬法皆空。

蓋宇宙萬法,凡夫執為實有,其實皆是因緣所生,並無自性,所以是空。

譬如:兩手相合有縫,而本無實縫。

是故,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小乘四果羅漢,修析空觀,證偏真理;大乘別教十住菩薩,修從假入空觀,見真諦理;同斷見思惑盡,即開一切智。

(二)是「道種智」:能知諸法別相之智慧。

蓋菩薩必須度化眾生,而度化眾生,必須懂得諸佛道法(「道」,包括藏通別圓四教,有、空、亦有亦空、非有非空門四門),和諸眾生善根心理(「種」包括上中下根)。

佛法與眾生,雖亦不離因緣性空,卻緣起現有,且別別不同。

別教十行菩薩,修從空入假觀,遍學四教四門,見俗諦理,界內外塵沙惑斷盡,即能用諸佛道法,發起眾生善根,是為道種智。

(三)是「一切種智」,又稱「一切道種智」。

蓋佛法無量,眾生無邊;一般菩薩只能知下不能知上,唯佛究盡,知一切道與一切種。

故無一事而不知,三千大千世界外下毛毛雨,悉知其點數;無一事而不辦,納須彌山於芥子許,如反掌折枝。

此則修中道觀,斷根本無明惑,見空有不二之中諦理,是為通達總相別相之佛智慧。

  次說覺者:「覺」之一字,有覺察、覺悟二義。

覺察指對其事注意,覺悟指對其理了然。

先覺察,而後覺悟。

上言成佛的辦法,是轉識成智;而轉識成智,就在覺上。

因為唯有正覺,才能除去覆住本性的無明。

無明能障,依其障礙之寬狹義,在唯識論上,分之為二:曰煩惱障與所知障。

煩惱障,從我執生,即貪、瞋、痴、慢、疑等,能擾惱有情身心,而障涅槃;所知障,從法執生,能覆一切所知,而障菩提。

(詳參相宗綱要「煩惱所知」)覺察功夫用以對治煩惱障,煩惱之擾惱有情身心,侵害如賊,能劫本性功德法財;世間之賊,能偷家中財寶,若是主人能隨時警覺注意,縱彼有偷天換日本領,亦無能為功。

學佛之人,對治心中之賊亦然,若能如古德所說「不怕念起,但恐覺遲」,煩惱障自然漸伏、漸斷。

覺悟功夫則用以對治所知障,吾人有所知障,則於一切所知境界,昏昧無知,有知亦是錯覺。

譬如一人昏沉大睡,則不能識東西南北,夢中皆是顛倒;然待清醒,自是分明。

覺悟亦然,一旦壑破無明,則見無量大千世界,如視諸掌矣。

  如上所說,起覺察、覺悟的功夫,對治煩惱、所知二種障礙,而開發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的本性德能,這就是學佛之始末。

但能依之以自行,那只是小乘的羅漢;又能兼之以化他,則是大乘的菩薩;若又能自行,又能化他,而且做到覺行圓滿,究竟至善的境地,那就是佛了。

  乙、二障略舉   佛字之義,既是一智一覺;所以學佛的目的,不外在開智慧,求覺悟。

而其關鍵,即在去除煩惱,所知二障。

經云「一切眾生,具有如來智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不能證得」。

治病當先知病,故將二障,再為略舉一二,以作求覺梯航。

  世間學說有講人生觀、宇宙觀者,謂觀察人生本身,和宇宙環境,而所得之一種概念。

佛學之覺二障,亦不離此二觀。

然世間學說依觀察者知識之淺深,其所得概念,則或邪或正,或偏或圓,種種不同。

至於佛學之講人生宇宙,乃佛以一切種智觀察所得,故屬正而非邪,圓而不偏。

  先言人生觀,吾人本身,因有我執起煩惱障之故,遂得如此之苦人生。

何者?當前所領受之生活,不外(一)者眾苦,如生老病死等,三苦、八苦,八萬四千苦,無量無邊。

(二)者不自由,身心皆受束縛,事事不合理想。

(三)者不平等,如賢愚、美醜、貴賤、貧富等,千差萬別。

此應覺之一。

又,當前所造作之事業,則皆是一者苦因,如殺、盜、淫、妄等惡業。

總言之,糊塗人則辦糊塗事,舉凡身之所行,口之所言,意之所動,無一而非湖塗事。

今既造苦因,後故須受苦果。

此應覺之二。

須知,人生雖苦海無邊,一般人卻仍我見深固,故必覺察而後能以離苦得樂。

  次言宇宙觀:宇宙環境,因有法執起所知障之故,遂獲如是之壞環境。

何者?萬事萬物,森羅萬象,而惡者難以遣離,如貧賤為人所惡,遣之不去。

而好者難以求得,如富貴為人所好,非求可得。

雖勉強而得,亦容易逝去;例如秦始皇併吞六國,何其不易爭得天下,卻轉眼成空。

此應知之一。

再者,人情事理,千變萬化;動植礦物,本皆吾之環境,而人尤其密切。

卻是人情多異,俗云:人心不同如其面。

而人事亦多變異,今日仇家,乃是昨日之刎頸。

其中道理則多奧秘難了,故中庸雲:極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

此應知之二。

須知,環境雖惡濁不堪,一般人依舊迷戀不捨,譬如蛆之趨糞,故必覺悟,而後方能破迷啟悟。

  丙、宇宙人生範圍   上面所列人生宇宙觀事,但就二障所障者,舉一二耳。

此固亦佛之所覺;除此之外,乃至空間十方,時間三際,推之無盡,澈之無窮,無不一一悉見悉知。

  佛之所覺,須如此大者,以佛度眾生,而十方三世皆有眾生,且各居環境;若有一事不知,一生不度,則覺行不滿。

  佛之所覺,能如此大者,以吾人心性無外故;楞嚴云「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又云「虛空在吾人心內,如片雲點太清裏」,可見心性盡虛空遍法界。

佛已斷盡無明,澈見本來,開一切種智,故無一事不知,無一事不辦;是為真能支配人生宇宙之大自在者。

今者,苟對人言,有欲辦全球之事者,則必以為虛誇其志;然相較於佛,其志又何其小哉!   第二講  研究佛學須先略知別相             佛義既明,求覺之心,不免油然生起。

可惜,佛經三藏十二部,浩如煙海,大正藏即有七千餘卷,卍續藏亦有九千餘卷,且深賾難了,以致初學茫無頭緒,往往望而卻步。

此因不懂研學先後之故也。

  甲、佛學難解   佛學深廣,因所公認。

然非佛學故弄玄虛,而唱高調。

原來佛學本身,即是複雜之宇宙,與複雜之人生。

此在世間一般之科哲、宗教、學術等,只是作虛妄分別,皆不能以澈底。

唯佛以一切種智(佛的智慧,又稱「大圓鏡智」)圓澈照見,故能無一物不知,無一事不曉。

然後用文字般若(語言文字)演說宇宙狀況、人生實際,來覺悟一切眾生。

但是,內容複雜則必言語難說,說既難說,聽必難解,這是自然的道理。

  所幸者,凡事皆有方便(方是方法,便是便用)。

乃學佛之次第,不外「信解行證」四大綱宗(綱是綱領,宗是宗旨)。

信是信樂佛所說法,亦即相信經上之言;解則瞭解佛法內涵義理;行是依所理解,實地修行;證則證得各種果位。

或問:何不先解後信,卻來先信後解呢?這是因為佛法深廣無邊,如果先解而後信,則恐無學佛之期。

故使先信而作隨分解,如此自然愈解而愈信,愈信而愈解,而行亦彌堅,證亦彌速矣。

此四大綱宗,各有方便,而行證在後,尚非初學所急,初學之急,在於信解,遂為明「信解」的方便。

  方便者何?曰信依總相、解從別相。

信依總相者,佛既是大覺悟者,故凡佛所說,皆為覺悟之語(金剛經云: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絕非似是而非,顛倒迷惑之言,故當一一相信不疑。

華嚴經云:「信為道元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智度論亦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可見信之重要。

若是學佛,而妄改經典,呵佛罵祖,則知其人信門尚未得入,遑論解與行證矣。

複次,解從別相者,佛分析宇宙人生事物,似是千頭萬緒,其實總離不開幾個方面。

若是研究佛學之前,能先略知這幾個方面,自得提綱挈領之便,可免望洋興嘆之憾,入海算沙之誚矣。

下且歸納為若干組,依次來略述這幾個方面。

  乙、諸法三分   第一組:諸法三分——體、相、用。

  當知,一切萬法(萬法泛指一切大小事物。

「法」字,是軌持義,持是任持自性,軌是軌生物解。

)皆具備「體相用」三大部分。

體是本體,相是現象,用是作用。

譬如:一銅鑄香爐,銅是言其本體,香爐外表是其現象,盛香是言其作用。

世俗之人,大概只見到法之相,而不明法之體,亦不達法之用。

其實,彼所見到之相,亦虛妄分別之相耳(唯識論名此為「遍計所執」),非真能知相也。

  先說「體」:一般言之,萬法之體即指萬法之「性質」。

細究之,言「性」尚可,言「質」則非。

何者?質是本質,然萬法中實無一法有本質,亦實無一法可為他法之本質。

譬如布非衣之本質,以布可再分析,且布亦非縫衣之專料;而絲亦非布之本質,以絲亦可再分析,亦非織布之專料。

如是推衍,今日科學所發現各種元素之原子、中子、電子等,乃至佛經上所說之羊毛塵、兔毛塵……鄰虛塵等,皆非本質。

如此說來,凡有物質,皆非本體;而萬法之本體,必是空而無質也。

  萬法本體,雖是空而無質,卻不可言其無,佛學上即名之曰性(或曰本性)。

萬法曰法性,眾生曰佛性。

性者,無改為義,其為物也,空空洞洞,無形無相;如薑之性熱,黃連性寒,皆不可以眼見,不可以耳聞。

又如花之有香、鏡之有光,雙手亦捉摸不著。

識是之故,一般人皆不知有本體也。

  分別上說,萬法各有本體;融通來講,萬法本體,一而不二,何者?曰真如本性(亦即佛性),此乃造作一切萬法之真正本體也。

(是故經云: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   次說「相」:相包括二,表顯於外者,曰物質現象;想像於心者,曰心理現象。

萬法本體雖空,但當因緣條件湊合時,就現出一切現象來;而因緣條件分散時,本來無相。

譬如氫氧化合,而有水相;二氣分離,其實無水。

又如土石積聚,而現高山;著眼土石,山相則沒。

故知不論物質現象和心理現象,皆是因緣假合,暫起幻影,無有實法。

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智度論亦云:因緣所生法,佛說即是空。

可惜,眾生迷惑無知,一味著相,以為實有,故為相轉,不得轉相也。

  再說「用」:萬法作用無量,各各隨相而變。

譬如:液體三態,水與氣冰,功各不同。

然相既剎那轉變,用亦剎那隨變。

故惟洞澈本體,明了諸相者,而後能通達諸用也。

曰明體達用,豈其易哉!   須知,佛陀說法,契機施度,或說體(如云「真如平等,無生無滅,不增不減,畢竟常恒」),或說相(如云「大智大悲,常樂我淨,無量功德」)或說用(如雲「內潛源底薰妄心,外現報化教眾生,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

學者於此應當分別清楚,若於說相誤為本體,或於說用誤為現象則恐失之毫釐,謬以千里矣。

  丙、生起三由   第二組:生起三由——因、緣、果。

  或問:法體既空,萬有由何生起?答云:生起之始終,不外此三來由,曰因緣果(略稱因果)。

經云:萬法因緣生,萬法因緣滅。

孤因不長,獨緣不生,必因緣具足,而後生起一切宇宙現象。

故佛學講究一切不離緣起。

  先說「因」:因是主因,譬如最初之動機,最初之造作。

此事最為微細,鮮有知者,故世法云:知機其神乎!何者?真如體內,本來如如不動,平等無相;但因最初一念之不覺悟,遂起無明,而演現一切差別妄相。

此最初之動機,唯識論上,稱之為「種子」(第八阿賴耶識,又名藏識。

含藏無量無邊世法出世法的種子。

)譬如世間五穀種子,播種於地,即能生長萬物。

吾人八識田中之種子,亦能現起一切宇宙萬有。

故名此種子為因。

  次說「緣」:緣是助緣。

譬如:只有稻種,不能生果,必須加上土地、水分、日光、肥料等之幫助,然後才能長出稻來。

此土地、水分、日光、肥料等,即是助緣。

唯識論上,論生起萬法之緣有四(如表),略釋於後:       (一)親因緣:即上面所說之「因」(種子),蓋彼能以親自成辦自己之果,故名親因緣。

  (二)無間緣:亦名等無間緣。

眾生的念頭,前念後念,接續不斷,而前念開導後念,前念不滅,後念不生。

譬如流水,前水招引後水,後水推動前水,相續不絕。

此中前念後念,力用均等,故名等;中間不容他念間隔,故名無間。

  (三)所緣緣:指眾生念頭所攀緣之物件。

經云:心本不生,因境有。

故一切外境,皆為所緣之緣也。

  (四)增上緣:除前三種緣外,其他所有增加上去的力量,皆名增上緣。

有違、順之別:例如霜雪能令青葉變為黃葉,此霜雪對於青葉,即是違增上緣;對於黃葉,則是順增上緣。

  萬法具緣多少不等,色法(包括一切物質現象)只要具足親因緣、增上緣二緣即能生起。

心法(包括一切心理現象)則須四緣具足,然後方生。

  再說「果」:果即結果,指生成之一切現象。

因緣和合,則能生成一切萬法,如植物熟,故名曰果。

  然因果道理,看似簡單,其實錯綜複雜。

因種有常暫之不同,助緣有強弱之分別,結果則遲早有時。

或因同而果異,或果同而因異;如同為殺人,論罪有別;同受畜報,業因不一。

總關鍵就在「緣」字的關係。

  明乎萬法生起的道理,則可以立命,亦可以轉命。

何者?要得善果,必須先種善因,若種惡因,必得惡果。

當知,吾人塵點劫來,八識田中,已種滿無量無邊之惡業種子,若要不結惡果,則勿增上助緣。

古德云:隨緣消舊業,更不造新殃。

這是修行最好之辦法。

  丁、法有兩端   第三組:法有兩端──事與理。

  事是事實,理是理論。

事實乃理論之事實,理論乃事實之理論;故有時講事實,有時講理論,二者不可偏滯。

  又,事是事相,理是理體。

理體是空,事相是有;心經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故空有不二,理事不二。

  又,事是事修,理是理性。

若執著理性,偏廢事修,則等說食數寶;反之,專務事修,不明理性,則恐盲修瞎鍊。

  是故,分析萬法,必須事理雙講,方能避免偏見;學佛修行,必須理事兼進,才能福慧俱圓。

  整個說來,佛陀既依照體、相、用、因、緣、果、事、理等八方面來解析宇宙和人生,吾人亦當依這八方面來認識本身和環境,才能八面玲瓏,面面俱到;如是以研經,如是以聽教,庶幾獲條貫統系之益矣。

  第三講  消除幾種誤會                   一個航海者,要想航程順利,在航行之前,除了先要定下航行的目的地,熟悉航海之技術外,其次就是要檢修船隻之毛病和校正方向盤,然後才能開始航行。

而一個學佛者,要想學佛路途無差,在解行之先,也得立下學佛之目標,瞭解研學之方法,接著就當要消除心中之誤會和確立正知見,然後才能研學佛法之內容。

上來兩篇,一「明佛義」,是點示目標;一「知別相」,即略舉方法,皆已如前述,今且言「消除誤會」和「確立知見」。

  天、消除誤會   世人對於佛學所以產生誤會的原因,不外有兩種:一是自己本身,隨意假設理想;一是聽信別人,捏造妄談謬論。

但是不論那一種原因,皆不免或根本未見,而道聽塗說;或雖有見,而認蛇為龍;或只見其事,而未究其理。

如此的結果,他所領會的佛學,自然不是佛學的真相,而與真正佛學,實有相當的差距。

  然而,先入為主,後入為奴,為人之恒情。

既然這人對於佛學先前已有錯誤的觀念,後來即使再聞到真正的佛學,也就難以接受,反要加以排斥了。

  詳細分析起來,一般對於佛學或學佛者排斥的錯誤心理,都為下列數端:(甲)迷信,(乙)消極,(丙)神權主義,(丁)忽略現實,(戊)不合科學。

依次駁斥於後:   (甲)迷信屬他,正信屬佛:欲斷邪正,先知標準。

何者?所謂迷信,是指迷惑於事理真相,而隨加相信者,謂之迷信;反之,若能正確認識事理真相,而相信不疑者,則是正信。

可見信之迷正分別,主要在於是否正確認明事理真相而定。

依此客觀標準加以觀察的結果,事實與一般人所誤會的恰好相反。

真正迷信的是他們,而確實能以正信的惟屬學佛。

何以如此?讓我們觀察他們所信的是什麼?不外:(一)無謂有:萬法因緣所生,本是暫起幻相,而他們卻執之為實有,而且貪取不捨,這如渴鹿奔逐陽燄,只落得一場空辛苦。

(二)有謂無:真如本性,虛靈不昧,而他們只因未見即斥之為無。

這如近視之斥星辰,實在星辰佈滿虛空。

(三)偏陋執:中道難明,世人或偏空見,或偏有見,或主張唯心,或主張唯物,總是法執偏見;這如瞎子摸象,給人一隅之譏。

反觀學佛者所信,則根據於因明之三量:(一)現量:佛學內容,乃三乘聖人,斷惑證真,離分別識,而以無分別智,所現實證知之萬法真相。

喻如:眼之見色,耳之聞聲,並非一種臆測幻想。

(二)比量:佛學義理,本諸因明三支(宗因喻),遠離一切理則過失,正確推比所得。

喻如:見煙而知火,毫無錯謬。

(三)聖言量:三乘聖人中,或聲聞、或緣覺、或菩薩,雖亦具備現量比量境界,但未究盡,故一切言論,終仍求決印證於佛,謂之聖言量。

  (乙)消極兩屬,積極兩屬:世人每喜積極,而惡消極,不知消極未必皆壞,而積極未必皆好;又世人多斥佛為消極,而自鳴積極,不知佛有消極,亦有積極,而他有積極,亦有消極。

試析言之:(一)善消極屬於他:何者?凡進德修業者,多疲多厭;濟困扶危者,推三拖四;為眾犧牲者,裹足不前。

(二)惡積極屬於他:何者?身殺盜淫,有增無減;口四種惡(妄言、惡口、綺語、兩舌)精益求精;意貪瞋癡,如火熾盛。

(三)惡消極屬於佛,何者?決不縱慾享受,講究的是斷慾絕求,返本會真;決不營私害公,講究的是平等布施,利樂眾生;決不爭名奪利,講究的是斬斷名根利鎖,證無上道。

(四)善積極屬於佛,何者?初發心時,則遠離世樂,求解脫法;例如釋迦佛本貴為太子,富有四海,而皆捨棄,受諸辛苦。

次行菩薩道時,則莊嚴地獄,不捨一人;例如地藏菩薩: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地獄不空,誓不成佛。

至成佛後,又倒駕慈航,帶果行因,度化眾生,永無止息;例如釋迦佛來此婆娑,已經八千次。

若言積極,誰勝於佛?   (丙)他尚神權,佛尚自權:所謂尚神權者,如信有一天帝,為造物主;或有鬼神,司賞罰之權,或諸偽教,冶汞鍊丹,欲成神仙,求長生不死。

此等皆他所尚,佛則不然。

主張萬法非由他造,而是唯心所造。

一切吉凶禍福,非由鬼神之好惡瞋喜,乃諸善惡因果,皆是自作自轉。

又知萬法無常,不離生住異滅;乃天上天下,惟我獨尊(我指真我,即人人本具真如,足四淨德是故最尊)。

可見,佛法是最崇尚自權的。

  (丁)忽略現實屬他,始終真樂屬佛:世人見佛學之宗旨在了生脫死,便誤會為佛學單注重將來,而忽略現在之實際。

然觀察他之所謂現實者,實在一點亦不現實,何者?一言以蔽之,曰短命主義而已。

蓋他之所求——五欲六塵,為地獄五條根,故有如刀頭之舐蜜。

而他之所得——世間富貴,亦是昧機畏果,患得患失。

然則,他說的現實,就像火烘之牡丹,只圖暫時的好看,不管以後永遠的枯死,這有何實際可言?至於佛學,亦並非單注重將來,而忽略現在。

試問:若無現在的好因,豈有將來的好果?故於當前,即求未生善令速生,已生善令增長,未生惡令不生,已生惡令速斷。

使六根清淨,一塵不染。

可謂知果畏因,根本解決。

不但將來了生脫死,當前也可離苦得樂。

此非現實,誰是現實?   (戊)不合科學屬他,統系屬佛:凡一切有組織有系統的學問,謂之科學。

觀乎佛學講人生,則統論人生酬業;講宇宙,則分析真妄覺迷;講萬法,則終結萬法歸一。

噫!真是組織嚴密,系統完整,一以貫之也。

反問於他,人生為何?則迷惑無知;宇宙何關?則顛倒錯亂。

然則,其說佛學之不是,到底佛學維何?則實際未見。

嗚呼!原來他所排斥的佛學,是未見而言,一派的胡說八道。

  地、確立知見   知是認識,見是見解。

認識有真有錯,見解有正有邪。

末法時期,法弱魔強,邪說橫行,初學若認識有錯,見解稍邪,則有如航海,掌舵偏差,恐失之毫釐,謬以千里。

是故,如何確立正知正見,實為初學切要的課題。

  確立正知正見的方法,不外:(一)求認識:依照「聞思修」,廣學多聞,以開智慧。

(二)守標準:根據「法四依」,辨別邪正,親善遠惡。

「聞思修」主要靠自己發心,且散諸典籍,不能具述。

「法四依」佛陀明揭,即可奉行,必須先講。

  (甲)依法不依人:人是有情之假者,法是法性自爾之軌模。

依軌模方可入道,假者何關於實行?然法不自說,惟佛能說,而佛所說,載在三藏,名聖言量。

是故學佛,要依佛經,不依諸人;假令其人為童子村人或凡夫外道,而所說契合佛經,亦當奉行;假令其人雖為名人博士或羅漢等覺,而所說不契佛經,亦當捨棄不依。

至於末法自稱佛學通家,妄誕新說,大膽改經,更當視為波旬,一概不聽。

  (乙)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了義者,顯了分明,示說究竟之實義;不了義者,未了未盡之方便義。

亦即一是真實說,一是方便說。

三藏之中,凡佛隨順眾生,或說人天福報,或說小乘自了,皆是方便;至其明示大乘中道實相,即為真實。

然佛經又有顯有秘,而清涼國師華嚴疏鈔云:秘為不了義。

學佛之人,若能分別曉了,自然壅無不通,有疑皆決。

  (丙)依義不依語:義是真實義理,語是言說文字。

言說所以詮真理,而究非真理;喻如筌蹄所以取魚兔,而究非魚兔。

若但張筌蹄,而依言說,徒增諍訟疑惑而已,何關於真理?至於那些只憑翻查經卷,遂斷章取義,而詆佛說者,更是語外求語,何足以論?   (丁)依智不依識:智是本心照明之德,與法性合,識是妄想迷惑之心,與煩惱俱。

學佛之人,惟依聖教,定止妄識,策發真智,乃可入道。

若逞妄識,分別考據,欲辯佛說,迎合凡情,坐收名利,則恐徒增罪業而已,與道何干?   總上所說,消除誤會譬如根除痼疾,確立知見譬如預防傳染。

痼疾根除,傳染免疫,然後可以進補健身;誤會消除,知見確立,自可進修佛學而資法身慧命了。

  第四講  人生當前之所受(觀受是苦)             佛學內容,離不開人生和宇宙。

人生有「當前」、有「三際」,宇宙有「有情」、有「器界」,下當依次加以演述。

今且先言當前之人生,這是我們本身最現實親切的事,不可不先覺悟。

  所謂「當前」,就是指我們現身從坐母胎開始,直到壽命終結八識離身之一期生命。

統此一生,不論何人,自始至終,整個遭遇領受,都可一言概括,那就是「苦!苦!苦!」。

須知,這絕不是佛學之故作悲觀,而只是作人生實況的直述。

所以四諦的初門,就先說「苦諦」(諦是真實不變的道理),而教以修四念處觀,其中一條即是「觀受是苦」,這卻是開智慧的起步。

初學於此,假若不能有所警覺,則學佛又如何?求解脫又如何?   甲、領受種類   其實,我們對於外境的領納感受,不僅苦之一類。

詳細分析開來,計有五種:(一)苦受,指身(即眼等五識)之領納違情境界,而感苦痛者。

(二)樂受,指身之領納順情境界,而感快樂者。

(三)憂受,指心(即第六意識)之領納違情境界,而感憂惱者。

(四)喜受,指心之領納順情境界,而感喜悅者。

(五)捨受,指身心(通於六識)之領納不違不順境,而感無苦無樂無憂無喜者:這稱做五受。

  或問:領受既有五種,何以但說苦受?這因五受之中,有虛妄有真實。

樂喜捨三,惟是虛妄;苦憂二受,才是真實。

這可從兩層說明:第一層本無有,世間本無實樂(喜捨),而所以感覺快樂(喜捨),那只是所痛苦(憂)的暫時停止或暫時離去之一種錯覺而已。

譬如我們患病初癒,忽覺甚樂;然而平素未病,樂在那裏?第二層能改變,其所以為樂的,若是令他樂之不止,那就要變為苦惱。

譬如食色二事,人以為大欲樂;如果使他終日飲食色欲不止,勢必拼命求避,惟恐不及了。

因此之故,樂是虛妄。

若是苦憂二受,則不如此。

第一層人生本身即是一種苦報,非由樂的因緣,才來苦受。

第二層所苦惱的事,令之不止,也絕不變為樂。

譬如以棍擊身是苦,若不止鞭打,也惟有苦上加苦,絕無轉樂之理。

因此之故,苦是真實。

  可惜,眾生不知樂是虛妄,所以窮逐不捨,終得不到真樂。

所幸,佛陀深知惟苦真實,所以教修觀受是苦,求解脫道。

  乙、苦果略舉   既然明白觀受惟苦,但不知人生苦事究有多少?這若詳演開來,則有無量無邊;若是歸納來說,也有所謂「八萬四千」、「百八煩惱」、「百一十種苦」,乃至「三苦」、「八苦」。

今且略說「三苦」、「八苦」,如表所示:       第一「苦苦」:苦是苦惱逼迫之義,即約苦憂二受而言,指種種身心苦惱之苦。

此中包括「八苦」:(一)生苦:在母腹中,正坐胎時,處溷穢中,頭下腳上,如坐牢獄,故稱胎獄。

等出胎時,像山合體,往往難產,母子交危。

既出以後,風觸嫩皮,刀割臍帶,這時真是有苦難說。

所以嬰孩墜地,都要放聲大哭,請細聽之,簡直是說「苦啊!苦啊!」。

(二)老苦:童子少年,遷謝不住,五十曰艾,六十曰耆,七十曰老。

這時髮白面皺,形變色衰,飲食難消,氣力虛微,拄杖羸步,坐起不便,身體衰敗,精神昏沈。

(三)病苦:身是四大(地水火風)假合,不免患病;四大不調,即有四百四病。

或臟腑傷損,或皮肉瘡癰;這時輾轉床塌,全身疼痛,形消骨立,喘息呻吟,其苦難當。

(四)死苦:有生就必有死,等命終時,猶如風刀解體,又像生龜脫殼,當然苦不堪言。

(五)愛別離苦:父母夫婦子女兄弟等所愛眷屬,不是生離,就是死別;佛經上說,塵點劫來,我們為別離苦所流眼淚,若積聚起來,四大海容納不下。

(六)怨憎會苦:冤家仇人,偏要常常遇到。

孔子尚有宋國桓魋和楚國子西;佛陀亦有提婆達多和善星比丘,聖人且不免,何況凡夫?(七)求不得苦: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希望平安富貴,卻是如願以償的很少。

(八)五陰熾盛苦:五陰亦名五蘊,是指聚成假身心之色,受、想、行、識五大元素。

既有這假身心,就時刻愛取欲塵,造作諸惡,如火不息。

此是八苦的根本。

曾有人說,這苦又可名健康苦,因之五陰假身,愈健康就愈往外攀緣,而苦也就愈無窮了,這話很有道理。

  不但如此,生、老、病、死和五陰熾盛,本為身內之苦,而內之內且充滿不淨(如五不淨觀,九想觀說),乃是一具臭皮囊。

其中死苦,為身後之苦,而後之後,仍要輪迴不停。

至於愛別離三,則是身外之苦,而外之外又有水、火、旱、潦、大風、地震、盜賊、刀兵、牢獄等天災人禍。

以上即是苦苦。

  第二「壞苦」:壞是變壞之義,即約樂喜二受而言。

因為萬法無常,樂境才現,苦境即來。

俗云:賀者在堂,弔者在閭。

當樂境壞滅之時,即是壞苦。

  第三「行苦」:行是遷流變動之意,即約捨受而言。

雖有時不苦不樂,但我們的神識(俗稱「靈魂」)遷流無常。

仁王護國經說:一念中有九十剎那,一剎那有九百生滅,是為行苦。

  丙、三界統苦   或問:苦有如此之多,那麼誰來受呢?是否汝受我不必受?當知,三界以內的一切眾生統通得受,誰亦免不了。

請為分別言之。

  一者「欲界」眾生統受三苦:欲界包括六層天和下面的五趣雜居地(我們人類即居此中)。

因為這範圍的眾生,都有飲食男女的欲望,故名欲界。

但是,貪欲是一切煩惱的根本;貪染欲塵,自是一切苦之根因。

所以,東方文化中,儒家主張節欲,佛家講究斷欲,以求減少滅除苦因。

若西方文化則提倡縱欲,不知這就等於提倡受苦啊!   二者「色界」眾生兼受壞苦和行苦:色界包括四禪,共十八層天。

這範圍的眾生,因有禪定的功夫,已無男女飲食的欲望,卻仍保有色身和宮殿樓閣等,故名色界。

可是,身為苦本,仍然不離生、住、異、滅,為生死所纏縛,所以有壞苦和行苦。

  三者「無色界」眾生單受行苦:無色界包括四層空天。

這範圍的眾生,所入禪定(名四空定)更深,不但無飲食男女欲望,亦無色身執著,只留神識,故名無色界。

可是,神識為招苦之緣(故學佛目的要轉識成智),為一切妄念所依起,所以仍有遷流生滅的行苦。

  由此可見,只要是三界內的凡夫,都得受苦,無一例外。

所以佛學教離苦的辦法,就須跳出三界。

  丁、受苦益起顛倒   還有一層,眾生受這苦之後,並不是從此完結。

原來,觀察其所以招苦的原因,主要是煩惱蓋住本性(指貪愛、瞋恚、愚癡等),這就是「惑」。

因為迷惑顛倒,無有智慧,自然胡作非為(指殺生、偷盜、邪淫等),這就是「業」。

既然造作惡業,將來必定招受惡的果報,這就是「苦」。

可惜,眾生招受苦果,不但不知自反自省,往往還要怨天尤人,因此更起迷惑顛倒;所以,「惑、業、苦」,惡性循環,永遠不止。

經上稱為「三道」(道是能通義,惑通於業,業通於苦,苦又通惑),又名「三輪」(輪是能轉義,三者輪轉不休),如圖示:       人生實況,就像這圖所示,解苦妄作,復造苦因;因此,加苦續苦,無有已時。

譬如揚湯止沸,只見滾上加滾而已。

無怪乎聰明的人總要感歎一聲「苦海無邊」了。

  最後,透露一點消息,佛法卻有真正止沸之法,那就是要釜底抽薪,這且留到下文慢慢道來。

  第五講  人生三際之抉秘(十二因緣)         當前人生,三界統苦;而千苦萬苦,總在生死。

佛陀出世,即是為此大事;以生死了,則一切苦了。

  欲了生死,先須洞明根源;欲明根源,故須進觀「人生三際」,亦即過去生從何來?將來死往何去?此為世間一切學術宗教所欲窮盡而終未能窮盡之千古秘密,而佛學獨能徹底說明之,且能徹底解決之,此佛學所以超絕一切學術宗教處。

  然則,佛學云何說明?曰萬法生起,不離因緣;佛說生死苦果,因緣共有十二,名曰「十二因緣」。

亦名十二有支(有生有死,故名有支)。

  甲、雙重因果   「因」是親因,如種子,為能生之種。

「緣」是助緣,如水肥,為助生之機。

單因不生,孤緣不長,因緣和合,自然結果。

而因生果已,果隨變因,因又生果;譬如桃果中仁,仁又生桃。

所以,因果不絕,生死無盡。

  「十二」支者:(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六入、(六)觸、(七)受、(八)愛、(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

此十二支,輾轉感果是為因,互相由藉是為緣,故稱十二因緣。

所謂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緣」即生起和引起之意)。

此即是吾人生死相續之根源。

下依次略加說明:   (一)無明無始煩惱。

謂無始來,一念不覺,於諸事理,迷暗愚癡,無所明了,故曰無明。

粗分有二:根本無明和枝末無明。

根本無明,乃菩薩所斷,暫毋須贅;枝末無明,為凡夫所修,今宜審明。

  枝末無明又分二:(一)是迷理無明,即是見惑(身見邊見等種種邪見),能發起善惡諸業。

(二)是迷事無明,即是思惑(貪瞋癡慢等種種煩惱)能滋潤生死苦果。

今「無明」支,尤其約迷理無明而言,也就是吾人第六意識相應之愚癡心;諸煩惱中,此愚癡心最能發業。

  愚癡之事甚多,主要卻有兩條:(一)是迷執身相,認作是我;不知四大假體,實本無我。

由是不知善惡因果,確實不謬,只為私心滔滔,於是恣情造作諸惡,發三途惡業,而招將來三途惡報。

(二)是不了三界統苦,萬法無常之真實諦理,只為貪著人天色無色界之可愛果報,於是發有漏善業及禪定業,而招將來人天善報。

  (二)行造作之義,即指所作善惡諸業。

由於二種無明為緣,遂引起造作種種善惡事業(所謂起惑則造業)。

亦即無明力故,若起無貪、無瞋、無癡等善心,則造善業;若起貪、瞋、癡等煩惱心,則造惡業。

但不論善業惡業,皆在吾人八識田中熏成種子(所謂宿生習氣),此稱為業力。

須知吾人無始以來造業無邊,故八識田中之種子亦無量無邊。

  以上二支,屬過去因緣。

無明是緣,業力是因。

因緣和合,遂感生現在苦果——識等五支,也就是吾人之五蘊報身。

  蓋吾人之八識中,第八識是總報主。

規矩頌云:去後來先作主公。

當臨命終時,名亂心位,八識田中無始來諸善惡種子爭起現行,譬如搖彩,重者先牽。

其中一強有力之業種子,就引第八識去投胎。

於有緣父母,當其交媾時,視如淫劇,遂起一念愛心(男的愛母憎父,女的愛父憎母),而攬父精母血,成其胎中。

然六道眾生,有馬腹有驢胎,或王府或孫宅,乃至虛空中之微生物,無量無邊,到底吾人第八識將投向何家?那得視各人之業力如何而定了。

可畏哉!業力,可慎哉!業力。

  下面五支,即說此五蘊報身發展的過程:   (三)識本識攬渧。

即指第八根本識入胎之位。

此時第八識,攬父精母血二渧,名三和合。

此為一期生命之開端。

  (四)名色識煖胚團。

名指心識(即初投胎之神識),色指形體(即父精母血凝成之胚團)。

由於一念愛染,投入母體為名;攬父母赤白二渧,外托煖氣成胎為色。

此是胎相初成之位。

因六根未成,識心未能顯發了別之功能,但有心之名,無心之用,故不稱心,而只稱名;且初投胎時,形體未全,五官未具,不便稱身,故單稱色。

  此一階段,細分又有五位:第一七日名羯羅藍位,又云歌羅邏,譯為凝滑,或云雜穢,即父精母血初和合而成的一團凝滑之穢物。

第二七日名頞部曇位,譯為皰,經二七日,漸漸增長而成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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