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佛學概要十四講/吳希仁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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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概要十四講表》為雪公為明倫講座設訂的六門基礎功課之一,經吳希仁老師演述, ... 學佛之人,對治心中之賊亦然,若能如古德所說「不怕念起,但恐覺遲」,煩惱障 ... 佛學概要十四講 ●雪廬老人 編表 ●吳聰敏居士演述 》回上層  》回首頁 ✦徐老師〈序〉、雪公〈介言〉 ✦第一講 先明佛義 ✦第二講 研究佛學須先略知別相 ✦第三講 消除幾種誤會 ✦第四講 人生當前之所受(觀受是苦) ✦第五講 人生三際之抉秘(十二因緣) ✦第六講 宇宙有情概況 ✦第七講 宇宙器界概況 ✦第八講 內容設施梗概 ✦第九講 方便五乘解脫 ✦第十講 五戒十善 ✦第十一講 四諦十二因緣 ✦第十二講 六度萬行 ✦第十三講 行門中一特別捷徑 ✦第十四講 吾人應有之警覺   ✧講表圖檔 ✧舊頁面 ✧名相解釋 ✧徐醒民老師講述 ✧吳思飛老師《述記》 ✧明倫電子叢書 ✦徐老師〈序〉、雪公〈介言〉 ✦第一講 先明佛義 ✦第二講 研究佛學須先略知別相 ✦第三講 消除幾種誤會 ✦第四講 人生當前之所受(觀受是苦) ✦第五講 人生三際之抉秘(十二因緣) ✦第六講 宇宙有情概況 ✦第七講 宇宙器界概況 ✦第八講 內容設施梗概 ✦第九講 方便五乘解脫 ✦第十講 五戒十善 ✦第十一講 四諦十二因緣 ✦第十二講 六度萬行 ✦第十三講 行門中一特別捷徑 ✦第十四講 吾人應有之警覺   ✧講表圖檔 ✧舊頁面 ✧名相解釋 ✧徐醒民老師講述 ✧吳思飛老師《述記》 ✧明倫電子叢書 ✦雪公介言、略科 ✦第一講 先明佛義 ✦第二講 研究佛學須先略知別相 ✦第三講 消除幾種誤會 ✦第四講 人生當前之所受(觀受是苦) ✦第五講 人生三際之抉秘(十二因緣) ✦第六講 宇宙有情概況 ✦第七講 宇宙器界概況 ✦第八講 內容設施梗概 ✦第九講 方便五乘解脫 ✦第十講 五戒十善 ✦第十一講 四諦十二因緣 ✦第十二講 六度萬行 ✦第十三講 行門中一特別捷徑 ✦第十四講 吾人應有之警覺   ✧講表圖檔 ✧舊頁面 ✧名相解釋 ✧徐醒民老師講述 ✧吳思飛老師《述記》 ✧明倫電子叢書 序   內學三藏,浩如煙海,學之不有其方,而欲得其門以入者,莫不戛乎其難也。

業師 雪廬老人,昔創大專佛學講座,每逢寒暑假期,集三臺學子於臺中,課業六門,循循講授。

十四表造乎端,唯識心經分窺性相,八大人覺概睹大小二乘,阿彌陀經結歸淨業,普賢行願品示以願王。

博解約行,順序而進。

法門無盡,契入在斯。

而十四表總扼解行通別諸法之要,尤為入道先驅,數十年來,學者研習,日見其盛,惟不屬文以釋,則難溥利群生。

吳子聰敏,師門好學之士也,息焉游焉,不懈於學。

民紀七十二年,明倫月刊擴版,承師之命,以其歷年聽課筆記,依十四表,撰述佛學十四講,都十四篇,一一呈師校正,然後刊行於明倫,自七十二年元月,至翌年十一月,刊畢全文,師甚歡喜。

七十七年十一月,臺大醫院慈光佛學社,曾為輯印成書,以施學者。

今歲夏曆三月初五,逢師歸西七周年紀念日,臺中蓮社乃付梓行,以弘正法,以報師恩。

囑序,不辭譾陋,一識緣起,幸覽之者,知其原也。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癸酉仲春 下澣廬江徐醒民敬識 佛學概要十四講表 介言 ●李炳南 中國倫理、印度佛學、歐美科學,為造福世界之三大學派。

我國雖然全有,但科學早就落伍了;倫理也一度受了邪風,遭了摧殘;佛學根本就不普及,流行民間的,多半是宗教儀式而已。

但是現在學校裏,對於科學、倫理,已都排有課程,可望重興;惟有佛學,反成了聽其自然的狀態。

所幸各大專同學,猛發深省,自動起來研究,可憐三藏十二部,浩如煙海,不知何處可入,難以滿他的求知欲,這纔編了這份十四表,說明佛學是什麼,佛學內容是什麼,怎樣學,怎樣行,得什麼結果。

依經教規範,依科學方法,也含有倫理的成分,概不空發議論,使人學一句,得一種法門,省時間,得實用。

佛學究竟說些什麼?要知人的一生,離不開空間時間,這就是宇宙人生觀;但這觀有正確的,有錯誤的。

佛學就是宇宙人生觀的大覺者,覺則支配宇宙,不覺就被宇宙支配;被支配就是不自由,能支配就是大解脫;萬事不依賴,要自己作主。

十四種表,極其簡單,但介紹的事理很多,可以說「教、理、行、果」都說了一個輪廓;有次第,有前後,不能紊亂。

體、相、用,因、緣、果,事與理,解與行,都有清楚的表明。

這譬如是旅行佛界,得了一本行路指南,以後自己看經,便有個入處,行持也有個入處,講說也有個入處,或不致歧路興歎,茫無頭緒。

十四表略科 [橫式]請點此連結 第一講 先明佛義  [橫式]請點此連結 佛學,是一門覺悟的學問。

內覺人生本身,外覺宇宙環境。

覺則支配人生宇宙,得大自由,獲大解脫;不覺則被人生宇宙支配,受它束縛,不得自在。

人人宜覺,故人人當研佛學。

欲研佛學,有其次第。

首先,明白佛字真義,自然心中有一正確目標,而不致迷信。

甲、佛之釋義 佛之一字,本是梵語「佛陀耶」省稱。

譯為智者,或云覺者。

先說智者。

「智」具云智慧,慧是明了,智是決斷。

此與世智辯聰不同,專指能澈底認識宇宙真相,而具辦一切事而言。

其實,一切眾生的心性,本來清淨光明,天然就具備這種智慧。

但以無始來,一念不覺,而有無明,遂使澈天洞地的光明,隱而不顯,此在佛經上稱之為「識」。

識只是七情(喜怒憂懼愛惡欲)無明的作用,一團漆黑。

學佛目的,就在去除無明,轉識成智;淺言之:只是理智辦事,絕無感情衝動。

所以學佛之人,就如同一採礦者,金藏礦中,須加開採陶鍊,方得金用。

依照開智慧之淺深次第,分三種智: (一)是「一切智」:指能知一切法總相之智慧。

一切法總相是什麼?經上說是萬法皆空。

蓋宇宙萬法,凡夫執為實有,其實皆是因緣所生,並無自性,所以是空。

譬如:兩手相合有縫,而本無實縫。

是故,《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小乘四果羅漢,修析空觀,證偏真理;大乘別教十住菩薩,修從假入空觀,見真諦理;同斷見思惑盡,即開一切智。

(二)是「道種智」:能知諸法別相之智慧。

蓋菩薩必須度化眾生,而度化眾生,必須懂得諸佛道法(「道」,包括藏通別圓四教,有、空、亦有亦空、非有非空門四門),和諸眾生善根心理(「種」包括上中下根)。

佛法與眾生,雖亦不離因緣性空,卻緣起現有,且別別不同。

別教十行菩薩,修從空入假觀,遍學四教四門,見俗諦理,界內外塵沙惑斷盡,即能用諸佛道法,發起眾生善根,是為道種智。

(三)是「一切種智」,又稱「一切道種智」。

蓋佛法無量,眾生無邊;一般菩薩只能知下不能知上,唯佛究盡,知一切道與一切種。

故無一事而不知,三千大千世界外下毛毛雨,悉知其點數;無一事而不辦,納須彌山於芥子許,如反掌折枝。

此則修中道觀,斷根本無明惑,見空有不二之中諦理,是為通達總相別相之佛智慧。

次說覺者:「覺」之一字,有覺察、覺悟二義。

覺察指對其事注意,覺悟指對其理了然。

先覺察,而後覺悟。

上言成佛的辦法,是轉識成智;而轉識成智,就在覺上。

因為唯有正覺,才能除去覆住本性的無明。

無明能障,依其障礙之寬狹義,在唯識論上,分之為二:曰煩惱障與所知障。

煩惱障,從我執生,即貪、瞋、痴、慢、疑等,能擾惱有情身心,而障涅槃;所知障,從法執生,能覆一切所知,而障菩提(詳參《相宗綱要》「煩惱所知」)。

覺察功夫用以對治煩惱障,煩惱之擾惱有情身心,侵害如賊,能劫本性功德法財;世間之賊,能偷家中財寶,若是主人能隨時警覺注意,縱彼有偷天換日本領,亦無能為功。

學佛之人,對治心中之賊亦然,若能如古德所說「不怕念起,但恐覺遲」,煩惱障自然漸伏、漸斷。

覺悟功夫則用以對治所知障,吾人有所知障,則於一切所知境界,昏昧無知,有知亦是錯覺。

譬如一人昏沉大睡,則不能識東西南北,夢中皆是顛倒;然待清醒,自是分明。

覺悟亦然,一旦壑破無明,則見無量大千世界,如視諸掌矣。

如上所說,起覺察、覺悟的功夫,對治煩惱、所知二種障礙,而開發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的本性德能,這就是學佛之始末。

但能依之以自行,那只是小乘的羅漢;又能兼之以化他,則是大乘的菩薩;若又能自行,又能化他,而且做到覺行圓滿,究竟至善的境地,那就是佛了。

乙、二障略舉 佛字之義,既是一智一覺;所以學佛的目的,不外在開智慧,求覺悟。

而其關鍵,即在去除煩惱,所知二障。

經云「一切眾生,具有如來智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不能證得」。

治病當先知病,故將二障,再為略舉一二,以作求覺梯航。

世間學說有講人生觀、宇宙觀者,謂觀察人生本身,和宇宙環境,而所得之一種概念。

佛學之覺二障,亦不離此二觀。

然世間學說依觀察者知識之淺深,其所得概念,則或邪或正,或偏或圓,種種不同。

至於佛學之講人生宇宙,乃佛以一切種智觀察所得,故屬正而非邪,圓而不偏。

先言人生觀,吾人本身,因有我執起煩惱障之故,遂得如此之苦人生。

何者?當前所領受之生活,不外: 一者眾苦,如生老病死等,三苦、八苦,八萬四千苦,無量無邊。

二者不自由,身心皆受束縛,事事不合理想。

三者不平等,如賢愚、美醜、貴賤、貧富等,千差萬別。

此應覺之一。

又,當前所造作之事業,則皆是苦因,如殺、盜、淫、妄等惡業。

總言之,糊塗人則辦糊塗事,舉凡身之所行,口之所言,意之所動,無一而非湖塗事。

今既造苦因,後故須受苦果。

此應覺之二。

須知,人生雖苦海無邊,一般人卻仍我見深固,故必覺察而後能以離苦得樂。

次言宇宙觀:宇宙環境,因有法執起所知障之故,遂獲如是之壞環境。

何者?萬事萬物,森羅萬象,而惡者難以遣離,如貧賤為人所惡,遣之不去。

而好者難以求得,如富貴為人所好,非求可得。

雖勉強而得,亦容易逝去;例如秦始皇併吞六國,何其不易爭得天下,卻轉眼成空。

此應知之一。

再者,人情事理,千變萬化;動植礦物,本皆吾之環境,而人尤其密切。

卻是人情多異,俗云:人心不同如其面。

而人事亦多變異,今日仇家,乃是昨日之刎頸。

其中道理則多奧秘難了,故《中庸》云:極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

此應知之二。

須知,環境雖惡濁不堪,一般人依舊迷戀不捨,譬如蛆之趨糞,故必覺悟,而後方能破迷啟悟。

丙、宇宙人生範圍 上面所列人生宇宙觀事,但就二障所障者,舉一二耳。

此固亦佛之所覺;除此之外,乃至空間十方,時間三際,推之無盡,澈之無窮,無不一一悉見悉知。

佛之所覺,須如此大者,以佛度眾生,而十方三世皆有眾生,且各居環境;若有一事不知,一生不度,則覺行不滿。

佛之所覺,能如此大者,以吾人心性無外故;《楞嚴》云:「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又云:「虛空在吾人心內,如片雲點太清裏」,可見心性盡虛空遍法界。

佛已斷盡無明,澈見本來,開一切種智,故無一事不知,無一事不辦;是為真能支配人生宇宙之大自在者。

今者,苟對人言,有欲辦全球之事者,則必以為虛誇其志;然相較於佛,其志又何其小哉! 第二講 研究佛學須先略知別相  [橫式]請點此連結 佛義既明,求覺之心,不免油然生起。

可惜,佛經三藏十二部,浩如煙海,大正藏即有七千餘卷,卍續藏亦有九千餘卷,且深賾難了,以致初學茫無頭緒,往往望而卻步。

此因不懂研學先後之故也。

甲、佛學難解 佛學深廣,因所公認。

然非佛學故弄玄虛,而唱高調。

原來佛學本身,即是複雜之宇宙,與複雜之人生。

此在世間一般之科哲、宗教、學術等,只是作虛妄分別,皆不能以澈底。

唯佛以一切種智(佛的智慧,又稱「大圓鏡智」)圓澈照見,故能無一物不知,無一事不曉。

然後用文字般若(語言文字)演說宇宙狀況、人生實際,來覺悟一切眾生。

但是,內容複雜則必言語難說,說既難說,聽必難解,這是自然的道理。

所幸者,凡事皆有方便(方是方法,便是便用)。

乃學佛之次第,不外「信解行證」四大綱宗(綱是綱領,宗是宗旨)。

信是信樂佛所說法,亦即相信經上之言;解則瞭解佛法內涵義理;行是依所理解,實地修行;證則證得各種果位。

或問:何不先解後信,卻來先信後解呢?這是因為佛法深廣無邊,如果先解而後信,則恐無學佛之期。

故使先信而作隨分解,如此自然愈解而愈信,愈信而愈解,而行亦彌堅,證亦彌速矣。

此四大綱宗,各有方便,而行證在後,尚非初學所急,初學之急,在於信解,遂為明「信解」的方便。

方便者何?曰信依總相、解從別相。

信依總相者,佛既是大覺悟者,故凡佛所說,皆為覺悟之語(《金剛經》云: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絕非似是而非,顛倒迷惑之言,故當一一相信不疑。

《華嚴經》云:「信為道元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大智度論》亦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可見信之重要。

若是學佛,而妄改經典,呵佛罵祖,則知其人信門尚未得入,遑論解與行證矣。

複次,解從別相者,佛分析宇宙人生事物,似是千頭萬緒,其實總離不開幾個方面。

若是研究佛學之前,能先略知這幾個方面,自得提綱挈領之便,可免望洋興嘆之憾,入海算沙之誚矣。

下且歸納為若干組,依次來略述這幾個方面。

乙、諸法三分 第一組:諸法三分——體、相、用。

當知,一切萬法(萬法泛指一切大小事物。

「法」字,是軌持義,持是任持自性,軌是軌生物解。

)皆具備「體相用」三大部分。

體是本體,相是現象,用是作用。

譬如:一銅鑄香爐,銅是言其本體,香爐外表是其現象,盛香是言其作用。

世俗之人,大概只見到法之相,而不明法之體,亦不達法之用。

其實,彼所見到之相,亦虛妄分別之相耳(唯識論名此為「遍計所執」),非真能知相也。

先說「體」:一般言之,萬法之體即指萬法之「性質」。

細究之,言「性」尚可,言「質」則非。

何者?質是本質,然萬法中實無一法有本質,亦實無一法可為他法之本質。

譬如布非衣之本質,以布可再分析,且布亦非縫衣之專料;而絲亦非布之本質,以絲亦可再分析,亦非織布之專料。

如是推衍,今日科學所發現各種元素之原子、中子、電子等,乃至佛經上所說之羊毛塵、兔毛塵……鄰虛塵等,皆非本質。

如此說來,凡有物質,皆非本體;而萬法之本體,必是空而無質也。

萬法本體,雖是空而無質,卻不可言其無,佛學上即名之曰性(或曰本性)。

萬法曰法性,眾生曰佛性。

性者,無改為義,其為物也,空空洞洞,無形無相;如薑之性熱,黃連性寒,皆不可以眼見,不可以耳聞。

又如花之有香、鏡之有光,雙手亦捉摸不著。

識是之故,一般人皆不知有本體也。

分別上說,萬法各有本體;融通來講,萬法本體,一而不二,何者?曰真如本性(亦即佛性),此乃造作一切萬法之真正本體也。

(是故經云: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 次說「相」:相包括二,表顯於外者,曰物質現象;想像於心者,曰心理現象。

萬法本體雖空,但當因緣條件湊合時,就現出一切現象來;而因緣條件分散時,本來無相。

譬如氫氧化合,而有水相;二氣分離,其實無水。

又如土石積聚,而現高山;著眼土石,山相則沒。

故知不論物質現象和心理現象,皆是因緣假合,暫起幻影,無有實法。

《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大智度論》亦云:「因緣所生法,佛說即是空。

」可惜,眾生迷惑無知,一味著相,以為實有,故為相轉,不得轉相也。

再說「用」:萬法作用無量,各各隨相而變。

譬如:液體三態,水與氣冰,功各不同。

然相既剎那轉變,用亦剎那隨變。

故惟洞澈本體,明了諸相者,而後能通達諸用也,曰明體達用,豈其易哉! 須知,佛陀說法,契機施度,或說體(如云「真如平等,無生無滅,不增不減,畢竟常恆」),或說相(如云「大智大悲,常樂我淨,無量功德」),或說用(如云「內潛源底薰妄心,外現報化教眾生,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

學者於此應當分別清楚,若於說相誤為本體,或於說用誤為現象,則恐失之毫釐,謬以千里矣。

丙、生起三由 第二組:生起三由——因、緣、果。

或問:法體既空,萬有由何生起?答云:生起之始終,不外此三來由,曰因緣果(略稱因果)。

經云:萬法因緣生,萬法因緣滅。

孤因不長,獨緣不生,必因緣具足,而後生起一切宇宙現象。

故佛學講究一切不離緣起。

先說「因」:因是主因,譬如最初之動機,最初之造作。

此事最為微細,鮮有知者,故世法云:知機其神乎!何者?真如體內,本來如如不動,平等無相;但因最初一念之不覺悟,遂起無明,而演現一切差別妄相。

此最初之動機,唯識論上,稱之為「種子」。

(第八阿賴耶識,又名藏識。

含藏無量無邊世法出世法的種子。

)譬如世間五穀種子,播種於地,即能生長萬物。

吾人八識田中之種子,亦能現起一切宇宙萬有。

故名此種子為因。

次說「緣」:緣是助緣。

譬如:只有稻種,不能生果,必須加上土地、水分、日光、肥料等之幫助,然後才能長出稻來。

此土地、水分、日光、肥料等,即是助緣。

唯識論上,論生起萬法之緣有四(如表),略釋於後: (一)親因緣:即上面所說之「因」(種子),蓋彼能以親自成辦自己之果,故名親因緣。

(二)無間緣:亦名等無間緣。

眾生的念頭,前念後念,接續不斷,而前念開導後念,前念不滅,後念不生。

譬如流水,前水招引後水,後水推動前水,相續不絕。

此中前念後念,力用均等,故名等;中間不容他念間隔,故名無間。

(三)所緣緣:指眾生念頭所攀緣之物件。

經云:心本不生,因境有。

故一切外境,皆為所緣之緣也。

(四)增上緣:除前三種緣外,其他所有增加上去的力量,皆名增上緣。

有違、順之別:例如霜雪能令青葉變為黃葉,此霜雪對於青葉,即是違增上緣;對於黃葉,則是順增上緣。

萬法具緣多少不等,色法(包括一切物質現象)只要具足親因緣、增上緣二緣即能生起。

心法(包括一切心理現象)則須四緣具足,然後方生。

再說「果」:果即結果,指生成之一切現象。

因緣和合,則能生成一切萬法,如植物熟,故名曰果。

然因果道理,看似簡單,其實錯綜複雜。

因種有常暫之不同,助緣有強弱之分別,結果則遲早有時。

或因同而果異,或果同而因異;如同為殺人,論罪有別;同受畜報,業因不一。

總關鍵就在「緣」字的關係。

明乎萬法生起的道理,則可以立命,亦可以轉命。

何者?要得善果,必須先種善因,若種惡因,必得惡果。

當知,吾人塵點劫來,八識田中,已種滿無量無邊之惡業種子,若要不結惡果,則勿增上助緣。

古德云:隨緣消舊業,更不造新殃。

這是修行最好之辦法。

丁、法有兩端 第三組:法有兩端──事與理。

事是事實,理是理論。

事實乃理論之事實,理論乃事實之理論;故有時講事實,有時講理論,二者不可偏滯。

又,事是事相,理是理體。

理體是空,事相是有;《心經》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故空有不二,理事不二。

又,事是事修,理是理性。

若執著理性,偏廢事修,則等說食數寶;反之,專務事修,不明理性,則恐盲修瞎練。

是故,分析萬法,必須事理雙講,方能避免偏見;學佛修行,必須理事兼進,才能福慧俱圓。

整個說來,佛陀既依照體、相、用、因、緣、果、事、理等八方面,來解析宇宙和人生,吾人亦當依這八方面來認識本身和環境,才能八面玲瓏,面面俱到;如是以研經,如是以聽教,庶幾獲條貫統系之益矣。

第三講 消除幾種誤會  [橫式]請點此連結 一個航海者,要想航程順利,在航行之前,除了先要定下航行的目的地,熟悉航海之技術外,其次就是要檢修船隻之毛病和校正方向盤,然後才能開始航行。

而一個學佛者,要想學佛路途無差,在解行之先,也得立下學佛之目標,瞭解研學之方法,接著就當要消除心中之誤會和確立正知見,然後才能研學佛法之內容。

上來兩篇,一「明佛義」,是點示目標;一「知別相」,即略舉方法,皆已如前述,今且言「消除誤會」和「確立知見」。

天、消除誤會 世人對於佛學所以産生誤會的原因,不外有兩種:一是自己本身,隨意假設理想;一是聽信別人,捏造妄談謬論。

但是不論那一種原因,皆不免或根本未見,而道聽塗說;或雖有見,而認蛇為龍;或只見其事,而未究其理。

如此的結果,他所領會的佛學,自然不是佛學的真相,而與真正佛學,實有相當的差距。

然而,先入為主,後入為奴,為人之恒情。

既然這人對於佛學先前已有錯誤的觀念,後來即使再聞到真正的佛學,也就難以接受,反要加以排斥了。

詳細分析起來,一般對於佛學或學佛者排斥的錯誤心理,都為下列數端:(甲)迷信,(乙)消極,(丙)神權主義,(丁)忽略現實,(戊)不合科學。

依次駁斥於後: (甲)迷信屬他,正信屬佛:欲斷邪正,先知標準。

何者?所謂迷信,是指迷惑於事理真相,而隨加相信者,謂之迷信;反之,若能正確認識事理真相,而相信不疑者,則是正信。

可見信之迷正分別,主要在於是否正確認明事理真相而定。

依此客觀標準加以觀察的結果,事實與一般人所誤會的恰好相反。

真正迷信的是他們,而確實能以正信的惟屬學佛。

何以如此?讓我們觀察他們所信的是什麽?不外:(一)無謂有:萬法因緣所生,本是暫起幻相,而他們卻執之為實有,而且貪取不捨,這如渴鹿奔逐陽燄,只落得一場空辛苦。

(二)有謂無:真如本性,虛靈不昧,而他們只因未見即斥之為無。

這如近視之斥星辰,實在星辰佈滿虛空。

(三)偏陋執:中道難明,世人或偏空見,或偏有見,或主張唯心,或主張唯物,總是法執偏見;這如瞎子摸象,給人一隅之譏。

反觀學佛者所信,則根據於因明之三量:(一)現量:佛學內容,乃三乘聖人,斷惑證真,離分別識,而以無分別智,所現實證知之萬法真相。

喻如:眼之見色,耳之聞聲,並非一種臆測幻想。

(二)比量:佛學義理,本諸因明三支(宗因喻),遠離一切理則過失,正確推比所得。

喻如:見煙而知火,毫無錯謬。

(三)聖言量:三乘聖人中,或聲聞、或緣覺、或菩薩,雖亦具備現量比量境界,但未究盡,故一切言論,終仍求決印證於佛,謂之聖言量。

(乙)消極兩屬,積極兩屬:世人每喜積極,而惡消極,不知消極未必皆壞,而積極未必皆好;又世人多斥佛為消極,而自鳴積極,不知佛有消極,亦有積極,而他有積極,亦有消極。

試析言之:(一)善消極屬於他:何者?凡進德修業者,多疲多厭;濟困扶危者,推三拖四;為眾犧牲者,裹足不前。

(二)惡積極屬於他:何者?身殺盜淫,有增無減;口四種惡(妄言、惡口、綺語、兩舌)精益求精;意貪瞋癡,如火熾盛。

(三)惡消極屬於佛,何者?決不縱慾享受,講究的是斷慾絕求,返本會真;決不營私害公,講究的是平等布施,利樂眾生;決不爭名奪利,講究的是斬斷名根利鎖,證無上道。

(四)善積極屬於佛,何者?初發心時,則遠離世樂,求解脫法;例如釋迦佛本貴為太子,富有四海,而皆捨棄,受諸辛苦。

次行菩薩道時,則莊嚴地獄,不捨一人;例如地藏菩薩: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地獄不空,誓不成佛。

至成佛後,又倒駕慈航,帶果行因,度化眾生,永無止息;例如釋迦佛來此婆娑,已經八千次。

若言積極,誰勝於佛? (丙)他尚神權,佛尚自權:所謂尚神權者,如信有一天帝,為造物主;或有鬼神,司賞罰之權,或諸偽教,冶汞鍊丹,欲成神仙,求長生不死。

此等皆他所尚,佛則不然。

主張萬法非由他造,而是唯心所造。

一切吉凶禍福,非由鬼神之好惡瞋喜,乃諸善惡因果,皆是自作自轉。

又知萬法無常,不離生住異滅;乃天上天下,惟我獨尊(我指真我,即人人本具真如,足四淨德是故最尊)。

可見,佛法是最崇尚自權的。

(丁)忽略現實屬他,始終真樂屬佛:世人見佛學之宗旨在了生脫死,便誤會為佛學單注重將來,而忽略現在之實際。

然觀察他之所謂現實者,實在一點亦不現實,何者?一言以蔽之,曰短命主義而已。

蓋他之所求——五欲六塵,為地獄五條根,故有如刀頭之舐蜜。

而他之所得——世間富貴,亦是昧機畏果,患得患失。

然則,他說的現實,就像火烘之牡丹,只圖暫時的好看,不管以後永遠的枯死,這有何實際可言?至於佛學,亦並非單注重將來,而忽略現在。

試問:若無現在的好因,豈有將來的好果?故於當前,即求未生善令速生,已生善令增長,未生惡令不生,已生惡令速斷。

使六根清淨,一塵不染。

可謂知果畏因,根本解決。

不但將來了生脫死,當前也可離苦得樂。

此非現實,誰是現實? (戊)不合科學屬他,統系屬佛:凡一切有組織有系統的學問,謂之科學。

觀乎佛學講人生,則統論人生酬業;講宇宙,則分析真妄覺迷;講萬法,則終結萬法歸一。

噫!真是組織嚴密,系統完整,一以貫之也。

反問於他,人生為何?則迷惑無知;宇宙何關?則顛倒錯亂。

然則,其說佛學之不是,到底佛學維何?則實際未見。

嗚呼!原來他所排斥的佛學,是未見而言,一派的胡說八道。

地、確立知見 知是認識,見是見解。

認識有真有錯,見解有正有邪。

末法時期,法弱魔強,邪說橫行,初學若認識有錯,見解稍邪,則有如航海,掌舵偏差,恐失之毫釐,謬以千里。

是故,如何確立正知正見,實為初學切要的課題。

確立正知正見的方法,不外:(一)求認識:依照「聞思修」,廣學多聞,以開智慧。

(二)守標準:根據「法四依」,辨別邪正,親善遠惡。

「聞思修」主要靠自己發心,且散諸典籍,不能具述。

「法四依」佛陀明揭,即可奉行,必須先講。

(甲)依法不依人:人是有情之假者,法是法性自爾之軌模。

依軌模方可入道,假者何關於實行?然法不自說,惟佛能說,而佛所說,載在三藏,名聖言量。

是故學佛,要依佛經,不依諸人;假令其人為童子村人或凡夫外道,而所說契合佛經,亦當奉行;假令其人雖為名人博士或羅漢等覺,而所說不契佛經,亦當捨棄不依。

至於末法自稱佛學通家,妄誕新說,大膽改經,更當視為波旬,一概不聽。

(乙)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了義者,顯了分明,示說究竟之實義;不了義者,未了未盡之方便義。

亦即一是真實說,一是方便說。

三藏之中,凡佛隨順眾生,或說人天福報,或說小乘自了,皆是方便;至其明示大乘中道實相,即為真實。

然佛經又有顯有秘,而清涼國師華嚴疏鈔云:秘為不了義。

學佛之人,若能分別曉了,自然壅無不通,有疑皆決。

(丙)依義不依語:義是真實義理,語是言說文字。

言說所以詮真理,而究非真理;喻如筌蹄所以取魚兔,而究非魚兔。

若但張筌蹄,而依言說,徒增諍訟疑惑而已,何關於真理?至於那些只憑翻查經卷,遂斷章取義,而詆佛說者,更是語外求語,何足以論? (丁)依智不依識:智是本心照明之德,與法性合,識是妄想迷惑之心,與煩惱俱。

學佛之人,惟依聖教,定止妄識,策發真智,乃可入道。

若逞妄識,分別考據,欲辯佛說,迎合凡情,坐收名利,則恐徒增罪業而已,與道何干? 總上所說,消除誤會譬如根除痼疾,確立知見譬如預防傳染。

痼疾根除,傳染免疫,然後可以進補健身;誤會消除,知見確立,自可進修佛學而資法身慧命了。

第四講 人生當前之所受(觀受是苦)  [橫式]請點此連結 佛學內容,離不開人生和宇宙。

人生有「當前」、有「三際」,宇宙有「有情」、有「器界」,下當依次加以演述。

今且先言當前之人生,這是我們本身最現實親切的事,不可不先覺悟。

所謂「當前」,就是指我們現身從坐母胎開始,直到壽命終結八識離身之一期生命。

統此一生,不論何人,自始至終,整個遭遇領受,都可一言概括,那就是「苦!苦!苦!」。

須知,這絕不是佛學之故作悲觀,而只是作人生實況的直述。

所以四諦的初門,就先說「苦諦」(諦是真實不變的道理),而教以修四念處觀,其中一條即是「觀受是苦」,這卻是開智慧的起步。

初學於此,假若不能有所警覺,則學佛又如何?求解脫又如何? 甲、領受種類 其實,我們對於外境的領納感受,不僅苦之一類。

詳細分析開來,計有五種: (一)苦受,指身(即眼等五識)之領納違情境界,而感苦痛者。

(二)樂受,指身之領納順情境界,而感快樂者。

(三)憂受,指心(即第六意識)之領納違情境界,而感憂惱者。

(四)喜受,指心之領納順情境界,而感喜悅者。

(五)捨受,指身心(通於六識)之領納不違不順境,而感無苦無樂無憂無喜者。

這稱做五受。

這稱做五受。

或問:領受既有五種,何以但說苦受?這因五受之中,有虛妄有真實。

樂喜捨三,惟是虛妄;苦憂二受,才是真實。

這可從兩層說明:第一層本無有,世間本無實樂(喜捨),而所以感覺快樂(喜捨),那只是所痛苦(憂)的暫時停止或暫時離去之一種錯覺而已。

譬如我們患病初癒,忽覺甚樂;然而平素未病,樂在那裏?第二層能改變,其所以為樂的,若是令他樂之不止,那就要變為苦惱。

譬如食色二事,人以為大欲樂;如果使他終日飲食色欲不止,勢必拼命求避,惟恐不及了。

因此之故,樂是虛妄。

若是苦憂二受,則不如此。

第一層人生本身即是一種苦報,非由樂的因緣,才來苦受。

第二層所苦惱的事,令之不止,也絕不變為樂。

譬如以棍擊身是苦,若不止鞭打,也惟有苦上加苦,絕無轉樂之理。

因此之故,苦是真實。

可惜,眾生不知樂是虛妄,所以窮逐不捨,終得不到真樂。

所幸,佛陀深知惟苦真實,所以教修觀受是苦,求解脫道。

乙、苦果略舉 既然明白觀受惟苦,但不知人生苦事究有多少?這若詳演開來,則有無量無邊;若是歸納來說,也有所謂「八萬四千」、「百八煩惱」、「百一十種苦」,乃至「三苦」、「八苦」。

今且略說「三苦」、「八苦」,如表所示: 第一「苦苦」:苦是苦惱逼迫之義,即約苦憂二受而言,指種種身心苦惱之苦。

此中包括「八苦」: (一)生苦:在母腹中,正坐胎時,處溷穢中,頭下腳上,如坐牢獄,故稱胎獄。

等出胎時,像山合體,往往難産,母子交危。

既出以後,風觸嫩皮,刀割臍帶,這時真是有苦難說。

所以嬰孩墜地,都要放聲大哭,請細聽之,簡直是說「苦啊!苦啊!」。

(二)老苦:童子少年,遷謝不住,五十曰艾,六十曰耆,七十曰老。

這時髮白面皺,形變色衰,飲食難消,氣力虛微,拄杖羸步,坐起不便,身體衰敗,精神昏沈。

(三)病苦:身是四大(地水火風)假合,不免患病;四大不調,即有四百四病。

或臟腑傷損,或皮肉瘡癰;這時輾轉床塌,全身疼痛,形消骨立,喘息呻吟,其苦難當。

(四)死苦:有生就必有死,等命終時,猶如風刀解體,又像生龜脫殼,當然苦不堪言。

(五)愛別離苦:父母夫婦子女兄弟等所愛眷屬,不是生離,就是死別;佛經上說,塵點劫來,我們為別離苦所流眼淚,若積聚起來,四大海容納不下。

(六)怨憎會苦:冤家仇人,偏要常常遇到。

孔子尚有宋國桓魋和楚國子西;佛陀亦有提婆達多和善星比丘,聖人且不免,何況凡夫? (七)求不得苦: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希望平安富貴,卻是如願以償的很少。

(八)五陰熾盛苦:五陰亦名五蘊,是指聚成假身心之色,受、想、行、識五大元素。

既有這假身心,就時刻愛取欲塵,造作諸惡,如火不息。

此是八苦的根本。

曾有人說,這苦又可名健康苦,因之五陰假身,愈健康就愈往外攀緣,而苦也就愈無窮了,這話很有道理。

不但如此,生、老、病、死和五陰熾盛,本為身內之苦,而內之內且充滿不淨(如五不淨觀,九想觀說),乃是一具臭皮囊。

其中死苦,為身後之苦,而後之後,仍要輪迴不停。

至於愛別離三,則是身外之苦,而外之外又有水、火、旱、潦、大風、地震、盜賊、刀兵、牢獄等天災人禍。

以上即是苦苦。

第二「壞苦」:壞是變壞之義,即約樂喜二受而言。

因為萬法無常,樂境才現,苦境即來。

俗云:賀者在堂,弔者在閭。

當樂境壞滅之時,即是壞苦。

第三「行苦」:行是遷流變動之意,即約捨受而言。

雖有時不苦不樂,但我們的神識(俗稱「靈魂」)遷流無常。

仁王護國經說:一念中有九十刹那,一刹那有九百生滅,是為行苦。

丙、三界統苦 或問:苦有如此之多,那麽誰來受呢?是否汝受我不必受?當知,三界以內的一切眾生統通得受,誰亦免不了。

請為分別言之。

一者「欲界」眾生統受三苦:欲界包括六層天和下面的五趣雜居地(我們人類即居此中)。

因為這範圍的眾生,都有飲食男女的欲望,故名欲界。

但是,貪欲是一切煩惱的根本;貪染欲塵,自是一切苦之根因。

所以,東方文化中,儒家主張節欲,佛家講究斷欲,以求減少滅除苦因。

若西方文化則提倡縱欲,不知這就等於提倡受苦啊! 二者「色界」眾生兼受壞苦和行苦:色界包括四禪,共十八層天。

這範圍的眾生,因有禪定的功夫,已無男女飲食的欲望,卻仍保有色身和宮殿樓閣等,故名色界。

可是,身為苦本,仍然不離生、住、異、滅,為生死所纏縛,所以有壞苦和行苦。

三者「無色界」眾生單受行苦:無色界包括四層空天。

這範圍的眾生,所入禪定(名四空定)更深,不但無飲食男女欲望,亦無色身執著,只留神識,故名無色界。

可是,神識為招苦之緣(故學佛目的要轉識成智),為一切妄念所依起,所以仍有遷流生滅的行苦。

由此可見,只要是三界內的凡夫,都得受苦,無一例外。

所以佛學教離苦的辦法,就須跳出三界。

丁、受苦益起顛倒 還有一層,眾生受這苦之後,並不是從此完結。

原來,觀察其所以招苦的原因,主要是煩惱蓋住本性(指貪愛、瞋恚、愚癡等),這就是「惑」。

因為迷惑顛倒,無有智慧,自然胡作非為(指殺生、偷盜、邪淫等),這就是「業」。

既然造作惡業,將來必定招受惡的果報,這就是「苦」。

可惜,眾生招受苦果,不但不知自反自省,往往還要怨天尤人,因此更起迷惑顛倒;所以,「惑、業、苦」,惡性循環,永遠不止。

經上稱為「三道」(道是能通義,惑通於業,業通於苦,苦又通惑),又名「三輪」(輪是能轉義,三者輪轉不休),如圖示: 人生實況,就像這圖所示,解苦妄作,復造苦因;因此,加苦續苦,無有已時。

譬如揚湯止沸,只見滾上加滾而已。

無怪乎聰明的人總要感歎一聲「苦海無邊」了。

最後,透露一點消息,佛法卻有真正止沸之法,那就是要釜底抽薪,這且留到下文慢慢道來。

第五講 人生三際之抉秘(十二因緣)  [橫式]請點此連結 當前人生,三界統苦;而千苦萬苦,總在生死。

佛陀出世,即是為此大事;以生死了,則一切苦了。

欲了生死,先須洞明根源;欲明根源,故須進觀「人生三際」,亦即過去生從何來?將來死往何去?此為世間一切學術宗教所欲窮盡而終未能窮盡之千古秘密,而佛學獨能徹底說明之,且能徹底解決之,此佛學所以超絕一切學術宗教處。

然則,佛學云何說明?曰萬法生起,不離因緣;佛說生死苦果,因緣共有十二,名曰「十二因緣」。

亦名十二有支(有生有死,故名有支)。

甲、雙重因果 「因」是親因,如種子,為能生之種。

「緣」是助緣,如水肥,為助生之機。

單因不生,孤緣不長,因緣和合,自然結果。

而因生果已,果隨變因,因又生果;譬如桃果中仁,仁又生桃。

所以,因果不絕,生死無盡。

「十二」支者:(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六入、(六)觸、(七)受、(八)愛、(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

此十二支,輾轉感果是為因,互相由藉是為緣,故稱十二因緣。

所謂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緣」即生起和引起之意)。

此即是吾人生死相續之根源。

下依次略加說明: (一)無明:無始煩惱。

謂無始來,一念不覺,於諸事理,迷暗愚癡,無所明了,故曰無明。

粗分有二:根本無明和枝末無明。

根本無明,乃菩薩所斷,暫毋須贅;枝末無明,為凡夫所修,今宜審明。

枝末無明又分二:(一)是迷理無明,即是見惑(身見邊見等種種邪見),能發起善惡諸業。

(二)是迷事無明,即是思惑(貪瞋癡慢等種種煩惱)能滋潤生死苦果。

今「無明」支,尤其約迷理無明而言,也就是吾人第六意識相應之愚癡心;諸煩惱中,此愚癡心最能發業。

愚癡之事甚多,主要卻有兩條:(一)是迷執身相,認作是我;不知四大假體,實本無我。

由是不知善惡因果,確實不謬,只為私心滔滔,於是恣情造作諸惡,發三途惡業,而招將來三途惡報。

(二)是不了三界統苦,萬法無常之真實諦理,只為貪著人天色無色界之可愛果報,於是發有漏善業及禪定業,而招將來人天善報。

(二)行:造作之義,即指所作善惡諸業。

由於二種無明為緣,遂引起造作種種善惡事業(所謂起惑則造業)。

亦即無明力故,若起無貪、無瞋、無癡等善心,則造善業;若起貪、瞋、癡等煩惱心,則造惡業。

但不論善業惡業,皆在吾人八識田中熏成種子(所謂宿生習氣),此稱為業力。

須知吾人無始以來造業無邊,故八識田中之種子亦無量無邊。

以上二支,屬過去因緣。

無明是緣,業力是因。

因緣和合,遂感生現在苦果——識等五支,也就是吾人之五蘊報身。

蓋吾人之八識中,第八識是總報主。

規矩頌云:去後來先作主公。

當臨命終時,名亂心位,八識田中無始來諸善惡種子爭起現行,譬如搖彩,重者先牽。

其中一強有力之業種子,就引第八識去投胎。

於有緣父母,當其交媾時,視如淫劇,遂起一念愛心(男的愛母憎父,女的愛父憎母),而攬父精母血,成其胎中。

然六道眾生,有馬腹有驢胎,或王府或孫宅,乃至虛空中之微生物,無量無邊,到底吾人第八識將投向何家?那得視各人之業力如何而定了。

可畏哉!業力,可慎哉!業力。

下面五支,即說此五蘊報身發展的過程: (三)識:本識攬渧。

即指第八根本識入胎之位。

此時第八識,攬父精母血二渧,名三和合。

此為一期生命之開端。

(四)名色:識煖胚團。

名指心識(即初投胎之神識),色指形體(即父精母血凝成之胚團)。

由於一念愛染,投入母體為名;攬父母赤白二渧,外托煖氣成胎為色。

此是胎相初成之位。

因六根未成,識心未能顯發了別之功能,但有心之名,無心之用,故不稱心,而只稱名;且初投胎時,形體未全,五官未具,不便稱身,故單稱色。

此一階段,細分又有五位:第一七日名羯羅藍位,又云歌羅邏,譯為凝滑,或云雜穢,即父精母血初和合而成的一團凝滑之穢物。

第二七日名頞部曇位,譯為皰,經二七日,漸漸增長而成瘡疱之形。

第三七日名閉尸位,譯為輭肉,經三七日,漸成輭肉之質。

第四七日名羯南位,譯為堅肉,經四七日,漸成堅固之肉。

第五七日名缽羅奢位,譯為肢節,又名形位,自神識投胎至五個七日生諸根形,四肢差位。

以上皆屬名色支攝。

(五)六入:指眼等六根。

在母胎十個月中,由名色漸漸六根成長完備;於出胎後,對六塵境有互相涉入之作用,故名六入,此為胎中成長之位。

又細言之,從第五七日形位後,至第六七日名髮毛爪齒位,第七七日名具根位,五根圓滿;乃至第十九七日諸根具足。

如是從名色,而六入,至出胎,中間總有三十八個七日,皆屬胎中位攝。

此為吾人一期生命受用之自體。

(六)觸:接觸之義。

根塵和合而成觸,此即出胎之位。

謂十月圓滿出胎,六根遂與外境相接觸。

當嬰孩自出生至二三歲時,天真純潔,六根對境,但起單純知覺,尚無憎愛分別。

此為六根交攝一切外境之作用。

(七)受:領受之義。

即領納所觸境界,謂根境相對於違順等境上,生起苦樂等感受。

當四五歲至十歲左右,年紀稍長,知識漸開,知道接受一切境界,對於飲食衣服玩具等,皆有所求,且能分別好醜,唯不生貪愛之心耳。

此為對境所生之一種情緒。

以上五支,總為五蘊報身,即過去因緣(無明與行)所引生之現在苦果。

即有此五蘊假身,則熾然起惑造業,隨之又成現在因緣,而又將引生未來之苦果。

其情形如下: (八)愛:貪愛。

即因感受引生之執著。

當十一二歲至十八九歲時,行將成年,欲望既開,對於五欲六塵,自然心生貪愛。

所謂於樂受順境,則起貪戀之心,於苦受逆境,則生憎惡之念(愛包括憎)。

唯未廣遍追求耳。

經云:貪愛如水,能潤生死。

譬如世間五穀種子,須蒙潤雨,然後發芽;吾人八識田中之業種子,亦須蒙潤緣而後現行。

潤緣者何?凡迷事之思惑,貪瞋癡慢等諸煩惱,皆為潤生之緣;而其中愛字,為七情根本,最能潤生。

故《楞嚴經》云:「一切眾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古德亦云:「愛不重,不生娑婆」。

此為對境所起的一種貪染心。

(九)取:妄取。

亦即是上品之貪愛。

約二十歲後,血氣方剛,貪欲轉盛,於一切境,廣為追求,是名為取。

此為貪染欲境之一種趨求。

(十)有:業有。

由愛取二支惑,遂發種種善惡之業(「行」支是過去之業,「有」支是現在之業。

)感生未來有生有死之果報。

果報不外:1、正報:分本有(現在之身)、中有(即中陰身,指此身已死,後身未成,中間所受之化身)、後有(後世受生之身)。

2、依報:包括欲有(欲界)、色有(色界)、無色有(無色界)。

如是有因有果,故名為有,此為所作業力感報之一種定規。

以上三支,愛取又為緣(等過去「無明支」),有支又為因(等過去「行支」);因緣和合,又生未來之果。

(十一)生:倒識託胎。

此身壽命終時,第八識在一切有情中,依其業力牽引,再去託胎受生。

此為未來受報之一種活動。

(十二)老死:衰老死亡。

萬法無常,有生自必有死。

身壞命終名死,諸根衰敗名老。

眾生莫不皆有死,卻未必皆歷衰老(如夭殤之人),故合老死為一支。

自生至死,其間不免種種憂悲苦惱。

此為未來受報之一種結果。

如上所說,十二支包括過去因緣(無明、行二支),現在苦果(識、名色、六入、觸、受等五支),現在因緣(愛、取、有等三支),未來苦果(生、老死等二支)。

是為雙重因果,此乃佛陀說明吾人生死相續之一種鐵則。

乙、異名喻況 十二因緣,雖是只說三世,其實已括千世萬世。

何者?蓋過去因緣,更從過去果來,故上溯過去則無始;而未來苦果,更生未來惑業,故下推未來則無終。

可見,無始之前,吾人既已如此生死而來,無終之後,吾人恐怕也要如此生死下去。

所以,十二因緣又名「十二重城」,《五句章句經》云:一切眾生常在長獄,有十二重城圍之。

又名「十二輪」,輔行云:猶如車輪,輾轉不窮。

此眾生所以不停輪迴生死。

然則,此事云何解決?十二因緣既是輾轉由藉,故只要能斷一支,則餘支不更相續;譬如十二輪中,取去一輪,餘輪不復輾轉。

是故經云: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則老死滅。

而生死總根,即在「無明」。

若無明斷,則一切生死苦惱斷,此為佛家釜底抽薪的辦法。

至於如何斷法?俟述「內容設施」篇時再來討論。

第六講 宇宙有情概況  [橫式]請點此連結 人生狀況,已如上說,其次當說所處環境——宇宙概況。

所處環境,經上又名「世間」;世括時間三世,間指空間間隔,均表無常之義。

佛說世間,共有兩種:(一)是有情世間,指動物環境;(二)是器世間,指植物,礦物環境。

先介紹有情世間:廣義而言,一切眾生,除佛以外,聲聞緣覺菩薩聖人,亦屬有情;狹義而言,但指六道的凡夫,今即專約此義,以聖人境界,吾等凡夫不能親得受用,故非環境範圍。

甲、六道狀況 佛陀概括世間一切有情,歸為六大種類,曰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地獄,這即是「六道」。

世上固有許多生物學家,對於動物,亦有其不同的分類法,卻因受到個人智慧學問的限制,總不及佛陀的圓滿周到。

這因佛陀不但能見凡夫肉眼之所見(如人畜二道,而人畜二道,凡夫亦只見其少分),且亦能見凡夫肉眼之所不見(如天、修羅、鬼、地獄四道)。

學佛之人,以相信聖言量為依歸,固不可因我之不見,遂謂為虛誕無有。

六道眾生的狀況,千差萬別,一一細說,不勝繁雜,今為略舉二端,藉知大概。

(一)是「類受」,類指正報種類,受指依報享受。

其中依報,又自萬端,單舉壽長,以推餘福。

(二)是「苦厄」,苦是痛苦,厄是災厄。

六道果報,固然有別,總之不離觀受是苦。

一、天道 天,是天然自然,樂勝身勝之義;此道眾生,居諸趣之頂,威德特尊,神用自在,故名為天。

約「類受」言:共分三界,即欲界、色界、無色界(亦名空界);自下而上,計二十八層天。

其中欲界六層,亦如人間,有男女飲食之欲;其第二層名忉利天,居須彌山頂,自有三十三天(此三十三天,約橫面言),即山頂四角,各有八天,中為帝釋天主,世俗所尊玉皇上帝,即指此言;而第六層,則名他化自在天,卻是魔王波旬所居。

又、色界有四禪十八層天,皆有禪定,已無男女飲食之欲,猶帶身形樓閣諸色;其中前三禪各三天,第四禪有九層天。

又、無色界有四層天,入四空定,已無形相,只存神識。

天上各種享受,皆殊勝於人間;如食曰天廚妙味,共一器食,隨福差別;衣曰天衣無縫,不似人間,千縫百補。

至於壽命,亦長人間甚多;如第一層四王天,壽五百歲,卻以人間五十年為一日計算。

向上一層,按此間倍倍增加;如第二層忉利天,壽一千歲,卻以人間百年一日計;乃至第六層他化自在天,壽萬六千歲,而以人間千六百年為一日計。

如是遞增,至非想非非想天,則壽八萬大劫。

這因前生造上品十善因緣,方得如此殊勝果報。

約「苦厄」:欲有五衰,壽將盡時,自然頭上花萎、腋下汗出、衣裳垢染、身體臭穢、不樂本座,是名五衰。

五衰現時,知必當死,愁憂恐怖,苦等地獄。

又、色有三災,初為火災,劫火興時,初禪以下,盡化灰燼;二為水災,劫水起時,二禪以下,皆遭淹沒;三為風災,大風所吹,三禪以下,乃至微塵,皆無餘在。

嗚呼!所住器界尚不能存,何況寄居眾生,安能永在?甚至四禪天人,雖具深禪定,一旦命終,即不樂入禪,風觸吹身,唯除眼識,餘皆有苦。

又、無色界四天,雖無下面二界粗苦,仍有如瘡(空處)、如癰(識處)、如病(無所有處)、如箭入體(非非想處)等微細苦;且壽命盡時,定力遂失,知當死墮,譬如高山忽墜深澗,生大恐怖。

二、人道 人,梵語摩㝹(少+兔)賒,翻為意,以此道眾生作一切事,皆先意起。

法苑云:人者,忍也,於世違順,人能安忍。

約「類受」言:人道分佈於四大星球之上,身形壽享,皆不相同。

如東弗婆提,壽二百五十歲;南閻浮提,壽一百歲;西瞿耶尼,壽五百歲;北鬱單越,壽一千歲。

即以南閻浮提(亦即吾人所居地球)而言,五大洲上所居人種,髮膚顔色、風俗習慣,乃至土地資源,亦多懸殊。

然《書經》云:惟人為萬物之靈;禮亦云:人者,天地之心,五行之端。

蓋以人易近道,最能止息妄心,堪能修行而言。

此因前生行中品十善,感此道身。

約「苦厄」言:就如上篇「人生當前所受」中所言,三苦八苦等,不另贅述。

三、阿修羅道 阿修羅,此翻無端正,又翻無酒,或云非天。

以此道眾生男醜女端,故名無端正。

又因遍採名花,醞於大海,欲成香醪;但以魚龍業力,其味不變,遂瞋妒誓斷,故云無酒。

又因多瞋多忌,雖有天福,而無天德,故名非天。

約「類受」言:此道眾生,分別攝屬天、人、畜、鬼四道,故《楞嚴經》云:三界中有四種修羅,若於鬼道,以護法力,乘通入空,此從卵生,鬼趣所攝。

若於天中,降德貶墜,其所卜居,鄰於日月,此從胎生,人趣所攝。

有阿修羅王,執持世界,力洞無畏,能與梵王及天帝釋、四天爭權,此阿修羅,因變化有,天趣所攝。

別有一分下劣修羅,生大海心,沉水穴口,旦遊虛空,暮歸水宿,此阿修羅,因濕氣有,畜生攝屬,既是分屬四道,身壽享等,亦隨其類,多有不同。

總由因中,雖行五常,卻懷忌慢之心,所謂行下品十善,而感此道身。

約「苦厄」言:各隨其類,受苦不同。

即以天趣修羅而言,除一般苦外,又因常好與帝釋鬥,或斷支節,或破其身,或復致死;若傷心斷節,續還如故;若斷其首,即便殞沒。

其他三趣修羅,其苦更多。

四、餓鬼道 餓鬼,梵語闍黎哆,此翻祖父;或有眾生,最初生彼道中,故其後生,名為祖父。

又,鬼者畏也,餓云饑餓,此道眾生,多受饑餓怖畏,故名餓鬼。

約「類受」言:分三類九種,(一)無財鬼,以無福德,不得食故;(二)少財鬼,少得飲食故;(三)多財鬼,多得飲食故。

無財鬼又分三:(一)焰口鬼,火焰炎熾,常從口出;故縱得飲食,亦化灰燼。

昔目連尊者母,即墮此身。

(二)針咽鬼,腹大如山,咽如針孔。

(三)臭口鬼,口中腐臭,自受惡報。

少財鬼亦分三種:(一)針毛鬼,毛利如針,行便自刺。

(二)臭毛鬼,毛利而臭,自拔受苦。

(三)大癭鬼,咽垂大癭,自抉啖膿。

須知,謂少財鬼少得飲食,非真如人間淨妙食,苟得廁坑糞穢,已似山珍海味了。

多財鬼分三種:(一)得棄鬼,常得祭祀,所棄食故;(二)得失鬼,常得巷陌,所遺食故;(三)勢力鬼,具威德勢力,常得人間祭祀。

譬如人間所供城隍、土地、王爺,乃至一般神衹,均屬此類。

諸類餓鬼,居遍諸趣,隨所生處,而受其形,或居海渚,或在山林;或似人形,或似獸形,亦自差別。

其壽有五百歲,卻以人間一月為一日計。

約「苦厄」言:以業力因緣,不聞漿水之名,所見清水,皆成膿血,不得飲食,饑渴難當;且常為刀杖驅逼,故恐怖非常。

此皆前世諂誑心意,造作下品十惡,感此道身。

五、畜生 畜生,梵語底栗車,亦云傍生,以其形傍(身多橫住),行為亦傍(心多不正),故云傍生。

約「類受」言:此道眾生,包含甚廣,舉凡飛禽走獸,羽毛鱗介,或四足多足,有足無足,水陸空行,皆攝屬之。

就其出生,分為四大類:(一)曰胎生,例如牛馬等,在母胎中,含藏而出。

(二)曰卵生,例如鵝鳥孔雀,依殼孵生。

(三)曰濕生,例如蛤蟲飛蛾,藉濕穢暖氣而生。

(四)曰化生,如龍等,無而忽有,唯依業力,變化而生。

若論壽命,有朝生而暮死,有春夏生而秋冬死,乃至經千百歲而後死者,千差萬別;而其身形享受,亦多懸殊不等。

約「苦厄」言:或苦役、或充食、或人殺、或互噉,其苦無窮。

近代西方學者有言:「弱肉強食、物競天擇」,可謂說中畜道實況。

總因前生愚癡貪欲,作中品五逆十惡,感此道身。

六、地獄 地獄,梵語泥黎,翻為苦具;乃造惡眾生,受苦器具;又因居處地下,故名地獄。

約「類受」言,共有三類:(一)根本地獄,即八寒八熱地獄;(二)近邊地獄,即十六遊增地獄;(三)孤獨地獄,即山間、水中、曠野三處地獄。

其形體壽命,受苦輕重,隨各差別。

其中以阿鼻地獄受罪最劇。

總由造作上品五逆十惡,感此道身。

阿鼻,譯名無間,為八大根本地獄之一,具五種無間故。

(一)者趣果無間,終此身已,直墮於彼,不經中陰故;(二)者受無間,受苦無間斷,中無樂故;(三)者時無間,決定一劫(指中劫),相續不斷故;(四)者命無間,一劫之中,壽命不絕;縱經剝割烹煮,肢體糜爛,然以行業因緣,冷風吹活,無間斷故;(五)者形無間,地獄縱廣八萬由旬,眾生身形亦八萬由旬,中無少間,一人多人,皆遍滿故。

若論壽命,以八熱而言,初等活地獄,壽同四王天五百歲,而以四王天五百歲為一日計,即當人間千二百五十萬歲;二黑繩地獄,壽同忉利天一千歲,而以忉利一千歲為一日計,即當人間一億歲。

如是隨六欲天遞增,乃至阿鼻,壽一中劫。

其苦壽如此,能不畏哉? 約「苦厄」言:或火坑、或堅冰、或刀山、或劍樹、或碾磑、或湯鑊、或沸屎、或合山等諸多苦具,繁多難述。

以沸屎言:在一大熱沸屎河中,驅令入中,內有利嘴蛆蟲,或從鼻孔入,則腳底出;或從足下入,則口中出。

既髒且臭,熱惱加刺,苦何以堪? 乙、互相輪迴 上面六大種類有情,所以名「六道」者,道猶路也,是能通義;謂六道中眾生,輪轉四生,循環三界,互相通達,故名為道。

這即一般常稱的「六道輪迴」。

輪迴的情形,各隨業力,或人變鬼、或獄升天,有如圖示。

古人說:「鑽馬腹,入驢胎,塗炭曾經幾度回,或時天帝殿前過,又向閻君鍋裏來」那有定算?昔忉利天上帝,尚且不免要入陶家變驢(如法句譬喻經中說),何況其下的凡夫? 關於六道輪迴的道理,在釋典中,以十二因緣說得最為透闢(參考第五講中所說);若儒書中,《易經》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方以類聚,物以群分」等,亦可知其少分。

至於六道輪回的事實,但具天眼宿命二通者,於一一眾生自何道來?往何道去?自可了了悉見;若是未具二通,只要廣覽諸史,亦不難獲多實證。

惟其既不研經,又未讀史,且不信聖言量者,方一味懷疑排斥。

此六道中,天人修羅三道,以因中多為善故,果報亦勝,名三善道;鬼畜地獄三道,以因中多為惡故,果報則劣,名三惡道。

其三惡道,又稱三途,途含二義:一是途炭,取殘害義,此中眾生,多受殘害;二是途道,取所趣義,為造惡眾生,所趣向處。

一曰刀途,即餓鬼道,常為刀杖,所驅逼故;二曰血途,即畜生道,必經流血而死故;三曰火途,即地獄道,上下四方,一片火海故。

又,六道的凡夫,或升三善道,或墮三惡道,經上喻曰「頭出頭沒」;謂整個三界六道,就如一大苦海,海中業浪,翻騰洶湧,前浪剛把吾人打出海面,那知一口鮮氣尚未吸足,後浪隨來,又將吾人打沉海底。

如此,有時頭出,有時頭沒,總是離不開這一大苦海,這就是吾人的有情環境啊! 第七講 宇宙器界概說  [橫式]請點此連結 器界,即指有情眾生所依持之國土,和所資用之器物而言,或名器世間,或名器世界。

不論國土和器物,據實言之,都是有情各自之一切種識之所變所緣。

然有情之種類繁多,且境界懸殊,故所變緣之器界,自是多式多樣;例如人類所見之江河,餓鬼則見為猛火糞穢,天人則見為金銀琉璃,而魚蝦則視同煙霧空氣。

即就人類一道而言,雖以眾同分(同類之性)故,業果相似,所見略同;而隨著時地俗情學說之異,其說法亦多不同。

所以,古來講佛學者於此每多諍論,亦最易致人生疑。

其實,佛陀說法,旨在令諸有情明了本體之實相,而實相不可詮說,唯隨順各類有情機感作各種方便導歸,故有隨自意語,隨他意語,隨自他意語等。

若知佛陀「四悉檀」之施設,則二千年前在印度之隨他意語,與二千年後之俗情學說,有不相符處,自是意料中事,則一切諍論疑惑,自然冰釋。

且今日公認之俗情學說,亦非即確立不移之真理;設使佛陀更來示現,當又是另一番之隨他意語。

要之,佛陀不論何時何地對何類眾生之隨他意語,皆為導引眾生悟入實相之方便,此即佛法之微妙殊勝處。

然則,學佛者只要一味以「聖言量」作依歸,深信不疑,而不妨於今日之俗情學說,作適當之調整會通,自然於「世界悉檀」得歡喜之益,於「各各為人悉檀」得生善之益,於「對治悉檀」得破惑之益,於「第一義悉檀」得悟入實相之益,而毋須興疑經、改經之妄動,造謗佛、謗法之逆罪也。

今乃本此原則,略述佛陀對人間所說之器界。

甲、器界範圍 大略言之,約直豎說:一個「世界」(指大千系世界),有二十八層天,如是上下各有此等世界。

約環周言,一個「大千系」世界,為若干小世界所集成,如是環周各有無量「大千系」世界。

例如吾人所居之大千系世界,名曰「娑婆」(或譯索訶,是堪忍義,此土眾生,堪忍三毒煩惱,不思出離,故名)。

本來方無定位,姑且以人類俗情,依日、地之關係,假設東、西、南、北之「四方」,東南、東北、西南、西北之「四維」,和上、下,共為十方。

而如娑婆世界者,十方各有無量之世界,且一一各有其名。

如東方有阿閦佛世界,西方有阿彌陀佛世界,南方有寶勝佛世界,北方有成就佛世界等。

根據華嚴經世界品所示:有「世界種」名普照十方熾然光明,分二十重,其中第十三重最中央之世界即吾人所居之娑婆,即有十三佛刹塵數世界圍繞;而如此二十重佛刹之「世界種」者,十方又各有微塵數世界圍繞。

其中一一世界,或淨或穢,或大或小,或優或劣,固非一概;而虛空中之器界無量無邊,重重無盡,則可斷言。

此由今日天文學之發達,推知「太陽系」、「銀河系」,乃至「星群」之無盡,更可相互發明。

若有不同者,則後者大部分尚為依推理所作之假定,而前者乃是佛陀依一切種智親證之現量耳。

今為進一步明瞭世界組織之概況,乃就近取譬,即以娑婆世界為例,本諸經論所說,作一略引。

乙、娑婆三界組織略說 先約直豎言:二十八層計分三界:初為「欲界」有六層天,依次為:四王天、忉利天、夜摩天(時分天)、兜率天(知足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

據經上言,四王天居須彌山腰,忉利天居須彌山頂,五趣雜居眾生則居須彌山下之諸星球上,而總為欲界範圍。

此界眾生,皆有男女、飲食之欲;世間書上亦云「食色,性也」,故名欲界。

中為「色界」,包括四禪十八層天,即初禪三天: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

二禪三天:少光天、無量光天、光淨天。

三禪三天:少淨天、遍淨天、無量淨天。

四禪九天: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無想天、無煩天、無熱天、善見天、善現天、色究竟天。

此範圍眾生,具諸禪定,雖有身器形色,由業果化生,無有男女陰陽性別,但以禪悅滋養身心,已無男女飲食之欲,故名色界。

頂為「無色界」,包括四層天,曰空無邊處天、識無邊處天、無所有處天、非想非非想處天。

此範圍眾生,依四空定,不但無男女飲食之欲,亦無業果所生身器諸形色(只有定果色),故名無色界。

須知,前二界有形器,無色界無形器,無形器者即如虛空,遍於前二界中,統為娑婆三界。

此之三界,即為六道凡夫所居,生死流轉,穢惡充滿,故法華經喻為火宅,為不安穩處也。

次約環周言:一蘇迷盧系,即以須彌山為中心,山外圍繞有七重金山,七重香水海,四圍有一大鐵圍山;其中有四大部洲(東勝神洲,西牛貨洲,南瞻部洲、北俱盧洲),並八中洲,數百小洲等集合而成。

若以今日俗情學說會通,經論所稱部洲,實指虛空中之星球而言,而吾人所居之南瞻部洲,亦即指地球而言。

(約地球言,四周是海,中間是陸地,甚符「洲」字之義。

)而俱舍論上所說蘇迷盧系,亦如今之所稱「太陽系」。

而所謂七重金山,似即指星球運轉之軌道言(以地球人,見日星等,皆仰望而見,仰望之中,似從下而至上,輪軌層積,故喻之山);七重香水海,又似即指軌道與軌道間之空氣乙太言。

而此蘇迷盧系,乃為日之光熱攝力所及,亦即為忉利天管轄範圍。

過此以往,則非日之光熱攝力所及,已非地居天,而屬空居天矣。

由忉利天而外,器界範圍乃層層倍高倍廣增加;譬如倍高倍廣有夜摩天器界,乃至倍高倍廣有初禪天之器界;如是上上倍增,至大梵天遂為「一小世界」之範圍。

而合一千小世界,復倍倍高廣,上至二禪天,曰「小千世界」。

而合一千小千世界,復倍倍高廣,上至三禪天,名「中千世界」。

又合一千中千世界,復倍倍高廣,上至四禪天,名「大千世界」。

因一大千世界,是積小千、中千、大千等三千而成,故又名三千大千世界;此即為色究竟天之大自在天之領土,亦為一佛教化之域,故曰一佛土。

統計應有百億太陽,即有百億蘇迷盧系也。

今之娑婆,即釋迦牟尼佛教化之世界,而在華藏世界中,僅為一世界種中之一世界,二十重中,居於第十三重也。

丙、萬物歸納六類 上已言有情依持之國土,而在國土之上,又有甚多有情所資用之萬物,以供有情衣、食、住、行、康、樂等用者,亦自屬器界範圍。

今統收萬物,不外六大種類:一者色塵,即眼識所緣之一切形色境界;二者聲塵,即耳識所緣之一切聲音境界;三者香塵,即鼻識所緣之一切氣味境界;四者味塵,即舌識所緣之酸、甜、苦、辣等境界;五者觸塵,即身識所緣之冷、暖、滑、澀等境界;六者法塵,指意識所緣之前五識落謝影子等境界。

此六類境界,皆名塵者,塵是染污意,此六種境,能由六根入身染污淨心;亦名六妄,指為凡夫所攀緣之迷妄境界;亦名六賊,即以六根為媒,能刼吾人本性中之功德法財也。

蓋因「心本不生,因境有」,例如眼之見於色塵,以不知因緣性空,遂執為實我實法,而起貪瞋癡煩惱,此即染污淨心,刼功德財也。

色塵如此,餘塵可知。

嗚呼!顛倒之凡夫,因迷惑之識,既自變此國土以居、自變此六塵以用,亦復因此國土六塵而又起惑造業受苦,而猶不自知,俗云:作繭自縛者,寧非吾人之謂耶? 丁、人生宇宙略結 如上,第四篇講當前之人生,第五篇講三際之人生,第六篇講有情之宇宙,第七篇講器界之宇宙。

合此即是佛陀描述六道眾生之人生觀與宇宙觀之實況。

然此並非吾人正常之人生,亦非正常之宇宙。

尅實言之,但因吾人有煩惱障故感此痛苦之人生,因有所知障故感此纏縛之宇宙;而吾人學佛目的,即為另求一極樂正常之人生與一自在正常之宇宙,此固須投以佛陀之法藥,然投藥之前,須先知病;上來四講只是佛陀之說病,吾人卻不可誤會為佛陀故作悲觀之談論也。

第八講 容設施梗概  [橫式]請點此連結 此篇講佛學內容,專指對治眾生煩惱的法藥言。

佛是醫王,為度眾生,在這一代時教中,曾經說法四十九年,講經三百餘會,後由阿難尊者等諸大弟子結集經典,共三藏十二部,部帙浩繁,今且尋其設施法門的用意,略述梗概。

甲、佛法總綱 佛陀法藥,廣之雖有八萬四千,約之則不外三大綱領,曰戒定慧,此名三無漏學;以能斷煩惱,能了生死,故稱無漏(漏喻煩惱)。

這可說是佛法的本體,若離此三,則非真正佛法。

戒即戒律。

譬如家有家規,國有國法;修學佛法,則需持佛戒律,這是學佛的根本。

因為持戒,才能防非止惡,清淨三業。

三藏經典中,律藏即屬於戒學,故曰「律規三業」,規範三業,非戒而何。

然戒有止持與作持,止持是消極的去惡,作持是積極的為善,所以戒也包括一切的善法。

定即禪定。

禪是梵語「禪那」省稱,定是梵語「三昧」譯名。

禪定要義,在於息慮靜緣,內須不打妄想,外要不亂攀緣,這卻是入道的樞紐。

三藏經典中,經藏即屬於定學,故曰「經詮一心」,一心即是定。

若能入定,自可引發本性的功德;譬如盆水,擾動則混濁不清,靜寂則光明映照,眾生的心水亦然,所以定也包括一切的神通功德。

慧即智慧。

智是決斷,慧是簡擇。

這是學佛最終目的,開發智慧,就能去惑證理,所謂破諸煩惱,證真實理。

三藏經典中,論藏即屬於慧學,故曰「論辨邪正」,辨析邪正,最能開發智慧。

然智有實智、權智,達真實理是實智,用之權巧攝眾是權智,所以慧也包括一切的權智。

須知,三學有其次第,必先持戒而後有定,若能入定自然開慧。

故《楞嚴經》云:「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

」 乙、佛法大意 整個佛陀教法,若要論其大意,則亦可以三句括盡,曰「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這卻是說佛法的作用。

所謂「諸惡莫作」,是說凡妨害眾生,事無大小,皆不可去幹;而「眾善奉行」,則是說凡利益眾生,事無大小,皆當為之。

這兩句合起來,也就是戒學中止持和作持的旨意。

至於「自淨其意」一句,則是要使意業清淨無染;而禪定正是清淨意業的功夫,智慧卻是清淨意業的效果。

所以佛法的本體和作用,恰可互相配合。

《涅槃經》云:「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可見這是一切諸佛通行的教化。

傳記中有載:唐白香山居士曾經往參鳥窠禪師,請問佛法大意,師即答以: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香山笑謂:若此二句,三歲孩童也能道得。

師遂喝云:三歲孩童雖能道得,八十老翁卻未必行得。

這段公案,對於學佛之人,實在可堪玩味! 丙、二門並修 至於學佛之人,想要明體而達用(體是戒定慧三學,用是諸惡莫作三句),則須講究「解行」並進。

解是解了教理,行是如理修行;一者如目,一者如足,必須二門互相資助。

解門有二:(一)是閱藏,廣閱三藏教典,此在博學多聞。

(二)是研宗,天臺、賢首、三論、唯識,擇其一宗,加以研究,此求專精深入。

行門分四:(一)是律宗,遵照佛制,淨除身口意惡業的方法。

(二)是禪宗,主張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的方法。

(三)是淨宗,主張四法念佛,帶業往生西方淨土的方法。

(四)是密宗,採取手結印、口念咒、意觀想三密相應,即身成佛的方法。

二門之中,解理不妨廣求多聞,行持則必專修一法。

故昔有主禪淨雙修者,古德謂必深了實相以後方可,否則恐致禪淨俱破,初學者又不可不知。

但是,一佛出世,隨著道法的訛替,人根的轉變,概分正法、像法、末法三時期,而法門修行的機宜,則自不一。

根據經典,初正法時期,約五百年(一說千年),佛之法儀未改,有教有行,亦有證果,此時持律堪可成就。

次像法時期,約一千年,佛之法儀不行,而像似之佛法行,雖有教有行而無證者,此時則須加修禪定成就。

後末法時期,約一萬年,佛法衰微,有教而無行,此時唯依淨土成就。

故《大集經》云:「末法億億人修行,罕一得道,唯依念佛,得度生死。

」 然則,吾人今距佛滅度,已逾二千多年,其末法之時乎!修淨土之機乎! 第九講 方便五乘解脫  [橫式]請點此連結 上篇佛法內容,譬世藥味;此篇方便五乘,譬世藥方。

藥味性質,須固定而不變;藥方輕重,則隨人而開設。

佛陀說法宗旨,總為眾生解脫生死大事;然歸元雖無二路,方便卻分多門,故今且論五乘佛法。

甲、契機施度 佛陀教典,稱為契經,不但要上契如來之理,而且要下契眾生之機。

古德云:說法不契機,等於閒言語。

故契機與否,尤為要緊。

眾生根機,由宿生栽培之淺深不同,致今生修學之利鈍乃異。

其鈍根者,心思昏昧,有聞亦多不解;且眼光淺近,只圖當前利害;故惟可為說「世間法」,先作方便接引;若與上等法,將無法接受,所謂中人以下,不可與語上也。

其利根者。

心思敏捷,或聞一以知十;且眼光遠大,兼顧過未因果,則須為說「出世間法」,直令究竟度脫;若與下等法,則必不滿其意,所謂中人以上,可與語上也。

如是應病與藥,契機施度,故或種(令種善根)或熟(令善根成熟)或脫(令究竟解脫),一一皆無空過者也。

乙、世間法——人天二乘 世間法,包括人天二乘。

即對鈍鈍根者,為說人乘;對鈍利根者,為說天乘。

乘者,本是運載之具,如舟車等,今喻指一切佛法,佛法能運載凡夫到聖地,故亦曰乘。

人乘者,譬如校制中幼學之低班,只講究最基礎做人之條件。

因彼但知求現世之福報,如長壽富貴康寧等,故即為說做人道理,教以受持「五戒」,站住人格,將來可保不失人身。

天乘者,譬如校制中幼學之高班,兼論升天之方法。

因彼希圖勝妙天福,如自然衣食,珍寶宮殿等,故即為說升天道理,教以實行「十善」,並世間禪定(四禪八定),將來遂可依其行善禪定之淺深,而趨升高下諸天。

須知:在三藏教典中,凡說持戒布施禪定(四禪八定)之法,即為人天乘攝,此乃佛陀權為鈍根者,免墮三途而設,故不出三界,非真正解脫。

甚至升到非想非非想天,壽雖長達八萬大劫,命終仍復輪回。

故永嘉大師證道歌云:「著相布施升天福,譬如仰箭射虛空,勢力盡箭還墜,招得來生不如意」,故此只是生滅世間之偷安小果,不可誤為究竟法門。

丙、出世間法——聲聞緣覺菩薩三乘 出世間法,則指超出三界、永離生死之究竟學問。

此又分三:曰聲聞乘、緣覺乘和菩薩乘。

即對小乘根性者,說聲聞乘;對中乘根性者,說緣覺乘;對大乘根性者,說菩薩乘。

聲聞乘者,譬如校制之小學;因聞佛之聲教,明了苦空無常道理,修「四諦」法,斷見思惑,而證阿羅漢果,故曰聲聞乘。

見思惑者,三界內生死根本,分見惑與思惑。

見惑,又名見所斷惑,是迷理(諦理)之惑,以見道時,見真諦理,能斷此惑。

思惑,又名修所斷惑,是迷事(事境)之惑,須修道位中,重慮緣真,方斷此惑。

詳分見惑有八十八使、思惑有八十一品。

見惑八十八使,是約十使對三界四諦而論;思惑八十一品,是約貪瞋癡慢對三界九地而論(欲知詳細品目,可參《天臺四教儀註彙補輔弘記》)。

今且略釋「十使」名義,以助心觀: (一)身見:五蘊非我,計我我所。

(二)邊見:於五蘊身,執斷執常。

(三)戒取見:無益苦行,非因計因。

(四)見取見:外道得益,非果計果。

(五)邪見:不信三寶,撥無因果。

此五執見曰五利使,以惑性銳利,遇境輒生分別,且時刻有之,故曰利使。

(六)貪:心於順境,而生貪著。

(七)瞋:心於逆境,而生瞋恚。

(八)癡:諸法事理,心不明了。

(九)慢:恃已本領,輕淩他人。

(十)疑:諸法事理,心不決定。

後五種名曰五鈍使,以惑性較鈍,由推前利使而生,如於順己五見上起貪著、於違已五見上起瞋恚等,故曰鈍使。

阿羅漢者,聲聞乘之極果,含有三義:(一)殺賊義,破身口諸惡,殺盡見思煩惱賊;(二)應供義,斷惑道高,堪受人天供養;(三)無生義,永入涅槃,不復分段生死。

須知聲聞之人,但期出苦,為自了漢,無化他志,故為小乘。

緣覺乘者,譬如校制之中學;此人根性稍利,稟佛「十二因緣」教法,修道覺悟,斷見思惑,更侵習氣,而證辟支佛果,故曰緣覺乘。

辟支佛,即譯曰緣覺,已如上所說:又曰獨覺,以生無佛之世,無從聞法,因宿世修學力故,觀飛花落葉,而獨自悟道者,故稱獨覺。

習氣者,謂煩惱之習慣氣分,如器中臭物,物雖除而臭氣尚在。

故《涅槃經》云:「聲聞緣覺有煩惱習氣,謂我衣、我缽」,此即見惑之習氣;而大智度論中所引「舍利弗之瞋、畢陵伽之慢、難陀之貪」,則是思惑之習氣。

須知,緣覺之人,雖不益物,猶能導利部屬,故為中乘。

菩薩乘者,譬如校制之大學;此人根性大利,從初發心,即具廣大誓願,修行「六度萬行」,普度眾生,經三大阿僧衹劫,證成佛果,故為大乘。

菩薩者,具云菩提薩埵,譯曰覺有情,以能自覺,又能覺悟一切有情也。

佛果細分有四:藏教佛果與通教佛果,但斷見思,與聲聞緣覺齊;別教佛果,則兼破塵沙,更除十二品無明,遠超聲緣之上,圓教佛果,則盡除四十二品無明,而得究竟解脫。

當知:佛法而曰五乘,或三乘(聲聞、緣覺、菩薩),或二乘(大乘、小乘),皆是佛陀方便施設,其實但一佛乘耳,故《法華經》云:「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

」蓋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堪成佛;然以根性不等,不得已曲為說二說三說五,而無非作究竟成佛之梯航。

所以釋尊四十九年說法,其中番番調停,次次陶鑄,待到法華會上,眾生機熟,即為開權顯實,會三歸一,然後一一法皆成佛法。

吾人研習佛學,固當洞悉佛陀之真實用意,亦須明白佛陀之方便辦法。

下面乃依五乘次第,分別詳述其修行法門。

第十講五戒十善  [橫式]請點此連結 五乘佛法,上篇只是總標綱領名稱,此篇以下,則為別明條目內容。

人天二乘,雖屬世法,卻為一切出世佛法的基礎;譬如今日幼教(如上篇喻),固未正式入學,已為所有大中小學教育的根本,故先為說「五戒」和「十善」。

甲、五戒 佛陀制戒,旨在防非止惡。

眾生業緣,作善則昇,造惡乃墮;而一切惡中,此五為重,是三途因;是故,要保人身,五戒為急。

(一)不殺生:生指眾生,固非僅限人道一類;凡有情識,不論大小貴賤,莫不寶愛自己生命,故蚊虻螻蟻,亦皆偷生;殺則奪其生命,毀他正報,其業最重。

然佛法根本教義,就在慈悲二字,慈是與樂,悲是拔苦;既殺物命,慈悲何有?故一切戒中,不殺為首。

學佛之人,知一切眾生,塵點劫來,往返六道,皆曾互為父母眷屬;且知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當成佛。

經云:一切眾生,皆我過去父母,亦是未來諸佛。

故不可殺,亦不當殺也。

世上殺業重者,多由世人貪恣口腹之欲。

《楞嚴經》云: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噉。

古德亦云:千百年來碗裡羹,怨深似海恨難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

是故,學佛之人,思絕殺業根源,都倡戒殺茹素;所謂:一日不食肉,天下殺業無我分,能不勉哉! 其實,不但佛家主張戒殺,儒家亦然。

故孔子講仁,又曰勝殘去殺,禮教啓蟄不殺,而詩稱文王德及鳥獸昆蟲,此即戒殺之訓也。

(二)不偷盜:偷盜曰不與取。

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苟非吾有,一毫莫取;若不與而取,則侵人依報,即為偷盜。

是故,學佛之人,必須素位而行,自食其力;居官則守廉潔,不貪分外之財;經商則講信實,不取秤兩之巧。

乃至公家一墨一紙,不挪個人私用;路拾半絲半縷,盡付官府招領。

然則,佛家戒盜,亦即儒家倡義。

義者宜也,分外之財,固非所宜,孔子曰見利思義。

其為戒盜,固毋須言。

(三)不邪淫:男女交媾,謂之淫欲,此是三界輪迴生死根本,故《楞嚴經》云:一切眾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

若出家眾,志在斷欲證果,為人天師,其戒則曰不淫,乃一切淫事,皆所不許。

若在家眾,則為傳續祖宗香煙,夫婦結婚,是人之大倫,固所許也;正式夫婦以外行淫,即為邪淫,則所不許。

須知,行邪淫者,壞亂人倫,即以人身行畜生事,現生已成畜生,來生必變畜生也。

且邪淫之人,所生兒女,稟其氣分,亦必不能貞潔;故淫人妻女者,人亦淫其妻女,因果如此,寧不戒哉? 是故,詩首關睢之篇,且多斥不好德而好美色,而孔子言: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是儒家亦戒邪淫也。

(四)不妄語:以欺誑心,說不實話,謂之妄語,此乃造一切惡業之前鋒。

然於有說無,於無說有,君子尚且不恥;若學佛人,未證言證,未得言得,是大妄語,造無間罪,更所不許。

孔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又曰:民無信不立。

是儒亦戒妄語也。

(五)不飲酒:酒能亂性,令人昏醉無智,因而增過造惡,譬如昔有一人,獨居飲酒,忽見鄰雞,遂殺而下酒,鄰女來找,誑稱未見,因起染心,強而姦之。

如是四罪並犯,故不許飲。

禮制一飲百拜,孔子曰:飲不至醉。

是儒亦戒飲酒也。

然則,佛家之五戒,亦即儒家之五常(仁義禮智信),乃人倫之常道;是故,無論學佛與否,受戒也未,皆當適守也。

須知,五戒之中,前四為性戒(性者,定也,不改為義)佛未出世,本自有之,無論受與不受,犯則有罪,現受王難,死報三途。

第五為遮戒(遮者,止也,制止不作),飲酒之性,固屬無罪,卻能犯餘戒,故佛特遮止之;已受戒者,飲則咽咽是罪,未受者無罪。

復次,守此五戒,詳細又有開、遮、持、犯之不同。

開者,許其作也;遮者,禁止去作,持者,守住不失;犯者,違犯不守。

戒律中乃為說明何事當開?(譬如世尊為救商賈而殺生,因保野兔而妄語)何戒屬遮?云何奉持?乃至犯戒輕重、懺悔之法等,可見持戒非易,亦不呆板也。

乙、十善 十善是十條善業。

佛陀教訓,無非勸人戒惡修善;而一切善惡諸事,歸納起來,不外此十條,這包括身有三、口有四、意有三,犯之則為惡,守之則為善。

此與五戒不同者,五戒只重身口二業,十善則兼重身口意三業也。

身三業者,(一)不殺生:殺生指直接或間接殺害一切物命。

(二)不偷盜:偷盜指檢取非本分應得之財物。

(三)不邪淫:凡正式夫婦以外行淫,乃至正式夫婦,而不論時間、不管地處行淫,皆為邪淫。

但能約身如繩,不犯此三,就能使身業清淨;若進而能放生布施,修持梵行,其功德更大。

口四業者,(一)不妄言:說話虛假,矇騙眾生,即是妄語。

(二)不惡口:說話粗暴,咒駡對方,即是惡口。

(三)不兩舌:兩方挑撥,搬弄是非,即是兩舌。

(四)不綺語:邪僻穢語,令心淫蕩,即是綺語。

但能守口如瓶,不犯此四,就能使口業清淨。

若進而能以誠實語、柔軟語、和諍語、質直語待人接物,規過勸善,其功德更大。

意三業者,(一)不貪:貪是貪愛五欲,迷戀不捨。

(二)不瞋:瞋是少不隨意,便生怨恨。

(三)不癡:癡是迷惑顛倒,不信因果。

但能防意如城,不犯此三,自能令意業清淨;若進而觀身不淨,心生慈悲,解因緣法,其功德更大。

丙、應辨 粗略說來,固然持五戒之因,將來就可得人身之果;修十善之因,將來就可得升天之果。

詳細辨之,因果並不如此簡單,蓋造因中有真偽(真,是真心戒惡修善。

偽,是假裝別有企圖)、有純雜(純,是純粹求法。

雜,是夾雜名利),有大小(大,是大菩提心,廣度眾生。

小,是狹小心量,做自了漢。

)乃至互相轉變(如先真轉偽或由大變小)種種不同;故感果上就有正報之壽夭美醜智愚賢不肖,依報之貧富貴賤種種享受千差萬別。

《楞嚴經》云:因地不真,果招紆曲。

學佛之人,能不慎哉! 再者,造惡固有罪過,作善則有功德。

然功德分有漏和無漏兩種。

若持戒修善,只知著相求福,欲圖將來人天果報,便是有漏功德;此則享福既盡,仍復輪迴,不了生死;若能三輪觀空,離相去障,則成無漏功德,將來就可斷惑證真,究竟解脫。

若是學佛之人,既能嚴持五戒,策修十善,又知念佛回向往生,則現在即是娑婆之正人君子,將來定是樂邦之上善菩薩也。

第十一講 四諦十二因緣  [橫式]請點此連結 次說聲聞乘的四諦法,和緣覺乘的十二因緣法。

甲、四諦 言四諦者,即苦、集、滅、道四種真理。

因這四法,自性不虛,皆悉審實,故稱為諦。

這是聖者所悟的真理,吾人依之而修,可以超凡入聖,故又名四聖諦。

下面分別解釋: 一、苦諦:苦是逼迫性,痛惱之義,這是指眾生的身心(正報)和國土環境(依報)。

三界眾生,依業受報,雖有不同的身心環境,卻都常為種種痛苦所逼惱,故說是苦諦。

《法華經》云:「三界無安,眾苦充滿。

」詳如第四講,有三苦八苦等;再簡單說,纏身的有老病死苦,擾心的有貪瞋癡慢苦,外界有天災人禍苦,死後有墮落惡趣苦。

總言之,吾人生此五濁惡世中,其所感受,不論正報依報,都是憂患的、束縛的、逼迫的、苦惱的、無常的,所以說為苦諦。

這是三界生死的果報。

二、集諦:集是招感性,招集之義,這是指眾生的見思二惑。

因為眾生自心所起的見思煩惱,能驅使妄造一切惡業,而依業受報,自然招集來無盡的生死等苦,所以說為集諦。

經云:「惑與業俱,能招生死。

」見思二惑,已在第九講中詳明;細分之,見惑有八十八使,思惑有八十一品。

這是三界生死的根源。

三、滅諦:滅是可證性,滅無之義,這是指小乘所證的涅槃。

因為聲聞聖者,只要證到涅槃的果位,就已滅盡一切煩惱惑業,永無生死的痛苦,所以說為滅諦。

涅槃有兩種:一是有餘依涅槃,指三界惑業,雖已斷盡,而壽命未到,尚留報身者。

二是無餘依涅槃,指惑業斷盡,又捨報身者。

這是了脫生死的聖果。

四、道諦:道是可修性,能通之義,這是指小乘的正助道法。

因為依此道法,正助雙修,即能從生死凡地通至涅槃聖地,所以說為道諦。

正助道法,略則戒定慧,廣則三十七道品。

這是了脫生死的辦法。

綜觀四諦的道理,無非在說明世間的有漏因果和出世間的無漏因果。

苦諦是世間生死的苦果,集諦是世間生死的苦因;滅諦是出世間解脫的樂果,道諦是出世間解脫的樂因。

凡夫若無貪等集因,怎會招來生死的苦果;聖者若非精修道法之因,安得涅槃寂滅之果。

果不離因,無因不感果。

可見,世出世間一切諸法,均逃不出因果二字。

如果依照四諦的順序,應當先因後果,謂之「集苦道滅」,現在卻先果後因,說成「苦集滅道」,何以如此?原來這是佛陀教化眾生的一種善巧方便。

因為果易曉而因難知,為容易化導起見,所以先示苦相,令其厭離,次說業因,教他斷集;繼之,又先示涅槃樂相,令彼欣慕,後教道法,使他修持。

目的要使小機的眾生,能以知苦斷集,慕滅修道而已。

根據教史記載,四諦之法,是佛成道後,首先在鹿野苑,對五比丘等所說。

當時共說三次,稱為「三轉法輪」;這是表示佛之說法,能以摧毀眾生的煩惱,碾平眾生的心地,運載眾生離苦得樂,轉凡成聖,喻如車輪之運轉,故稱轉法輪。

一為示轉:講「此是苦,逼迫性;此是集,招感性;此是滅,可證性;此是道,可修性」。

這是佛對上根之人,直接開示四諦的真相,令其一聞即悟。

二為勸轉:講「此是苦,汝應知;此是集,汝應斷;此是滅,汝應證;此是道,汝應修」。

這是佛對中根之人,初次聽法,不能直下承當,因此重為警省勸修,使其信受奉行。

三為證轉:謂「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斷;此是滅,我已證;此是道,我已修」。

這是佛對下根之人,一再不能信解,遂引己為證,以明非虛,使其破除疑慮。

乙、十二因緣 言十二因緣者,即指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共十二有支,(意義已在第五講中說明)這是一切眾生涉歷三界輪回生死的由來。

緣覺乘人即依此法門修行,覺悟無生之理,而證道果,名辟支佛。

其實,緣覺十二因緣法的內容,與聲聞的四諦法相同,但在名相上有開合之異而已。

云何開合?謂無明、行、愛、取、有五支合為集諦,而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七支合為苦諦。

觀十二因緣之智,即是道諦;滅除十二因緣,即是滅諦。

既是內容相同,何故重說?這是為機宜不同的關係。

比較言之,聲聞根鈍,故佛略說四諦法;緣覺根利,故佛詳開十二因緣法。

然則,云何觀修十二因緣法?原來,十二因緣有流轉門、還滅門兩種。

緣覺之人,於此二門,逆順進研,因知因緣和合,諸法有生;因緣別離,諸法有滅;由觀此因緣生滅,了知萬法皆空,而證得真諦之理。

下面將此二門分別解釋: 先說流轉門:這在說明六道凡夫輪回生死的相狀,凡夫之生死無盡,猶如水之流動不息、輪之旋轉不止,故稱流轉生死門。

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

依次說明:因有過去「無明」不覺之煩惱所使,迷於聲色貨利中,處處顛倒取著,因而做出一切不合理的「行」為來;既有過去所造業因,自然要牽引第八「識」總報主去投胎受報;有了業識投胎,自然組成「名色」之體形。

有了形體,自然漸備「六根」。

既有六根,自然能與外境接「觸」;接觸之後,自是對順逆境而感苦樂之「受」;既有苦樂感受,自要發生「愛」憎之心;既生貪愛,漸漸就會開展欲望心,於是廣為追求妄「取」;既是妄取造作,自然「有」生死之因,要受業力支配;既有現在業因,自然未來要往六道中受「生」;既有生命,自然由「老」至「死」,不免種種憂悲苦惱。

如是輾轉,依因感果,果上復造因,因果不昧,輪回無窮。

次說還滅門:這是指示聖者解脫生死之法門,聖者只要依法修行,最後就能滅除煩惱生死,還歸涅槃真性,故稱為還滅涅槃門。

所謂「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

」略為解釋:因為探討生死的根源,所以會有「老死」之苦,則是由於投「生」之故;而所以會來投生,則是由於所造業「有」之故;如是步步逆推,乃至所以會妄作善惡業「行」,則是因有無始「無明」之故。

所以要想無復「老死」,則當不去受「生」;而要不受生,則當不造「業」;要無業有,當不妄「取」;如是乃至要無諸「行」,則當破除「無明」煩惱。

故知無明煩惱,是生死根本,譬如擒賊須先擒王,又如伐樹先斬樹根;一旦無明滅除,則行隨著滅除;而行一滅則識亦隨滅;乃至不去投生,則自無老死憂悲苦惱。

這即是還滅門的道理。

丙、三界迷諦 按三界內之凡夫外道,皆有無明煩惱,故不了真諦之理(亦是不明四諦道理),而有輪回生死。

此界內之無明,專指見思惑言;不論聲聞緣覺,皆由斷此見思二惑,而證道果。

其聲聞聖者,依四諦法修行,漸斷見思二惑,故其果位,依斷惑之淺深,共分四階段: (一)初果「須陀洹」,譯為入流,謂預入聖人之流。

用八忍八智之無漏十六心頓斷三界八十八使見惑盡。

從此不墜惡道,任運七番生死,而證阿羅漢果。

(二)二果「斯陀含」,譯為一來,又進斷欲界九品思惑之前六品,因尚有後三品未斷,必須還到欲界來受生一次,故名一來。

(三)三果「阿那含」,譯為不來,已進斷欲界後三品思惑盡;既無欲界煩惱之因,則無欲界生死之果,故不再來欲界中受生;而居色界第四禪之五不還天中,專志用功,以進斷上二界思惑,名為不來。

(四)四果「阿羅漢」,譯為無生,三果聖人又斷上二界思惑七十二品盡,到此見思二惑都已斷盡;生死之因既無,生死之果自亡,故永不再受三界生死,名為無生。

經云:「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此即是小乘之極果。

若是緣覺聖者,則依十二因緣法逆順觀行,頓斷見思二惑,所以不另分列果位。

且聲聞緣覺,雖是同斷見思,同證偏真;但聲聞根鈍,只斷正使,不侵習氣,譬如燒木成炭,尚留餘燼;而緣覺根利,非但正使,兼斷習氣,譬如燒炭成灰,更無餘燼。

關於煩惱習氣,茲舉二公案為證。

大論云:「舍利弗往昔為蛇,曾害國王,醫人收蛇,令吸毒氣,若不吸者,即須入火。

蛇思了云:我毒已放,云何更吸,即入火死。

以由善惡不相妨故,故得聖果,猶餘瞋也。

」這就是舍利弗今生所以猶有瞋之習氣的宿緣。

又「畢陵伽一日渡河,因其水急,叱曰:小婢來,我與汝懺悔。

眾笑懺而更罵。

」原來畢陵伽五百世曾作婆羅門,又見河神宿生曾為己婢,所以開口閉口仍然不忘高傲口氣,此即是畢陵伽猶有慢之習氣。

當知,舍利弗和畢陵伽,皆是佛之大弟子,早斷見思煩惱,而其習氣尚且今生未了,可見斷惑還真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啊! 第十二講 六度萬行  [橫式]請點此連結 五乘佛法,人天二乘止是世法,不了生死;聲緣二乘,雖為出世間法,卻惟自了,未能度眾,仍非究竟;真能上弘下化,廣度群生,悲智雙運,福慧齊修,圓滿佛果的,就是菩薩乘——修「六度萬行」之法,這也才是佛陀說法之真正本義。

六度,即指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六種法門。

度,梵語波羅蜜,新譯為到彼岸,謂行此六法,能令眾生,度生死流,到涅槃岸。

本來,行菩薩道,就是志在利益眾生,圓滿佛果,固當統修一切上求下化之法;若略則約為「六度」,廣則總攝「萬行」。

分別解說如下: 甲、六度 一、布施度:梵語檀那,此云布施,謂布己所有,施與眾生。

所謂未成佛道,先結法緣;是故,菩薩利益眾生,檀那為先。

略分三種: (一)財物布施:指以飲食衣服、田宅珍寶、乃至妻子身命,一切所有內外之財,能施與所需的眾生,稱為財物布施。

譬如釋尊往昔投身飼虎、代鴿餵鷹。

這可以資助眾生的身命。

(二)諸法布施:將自己從經論中,及善知識處,所學世出世法,以清淨心,為人演說,是為諸法布施。

譬如孔子講學,釋尊說法。

這可以資助眾生的慧命。

《法華經》云:諸供養中,法供養最。

故金剛經說: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所得福德,不如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

(三)無畏布施:指對遭遇災難危苦心生恐怖者,能為解除,使得無畏,是為無畏布施。

譬如觀世音菩薩尋聲救苦,故世號為施無畏者。

這可以資助眾生的心安。

約功德言,能行布施,即可除怨,蓋行施就是廣結善緣,故自然無怨;否則,一家飽暖千家怨,財聚則民散,不免橫結惡緣。

且行施者,並不致因而缺乏;老子云: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

《四十二章經》云:譬如一炬之火,數千百人,各以炬來分取,熟食除冥,此炬如故,福亦如之。

約對治煩惱言,則可去除貪慳之障。

貪是求其所無,慳是吝己所有,此是煩惱障之根本;行布施法,能破除之。

昔釋尊說法,有持華供佛者,佛令放下,其人既置華已,佛仍令放下,其人不解,佛言:放下汝之煩惱。

世間之人,屢貪著五欲六塵,故纏縛三界;果然看破放下,自可自在解脫。

凡學佛者,人人皆可隨分隨力而行布施,有錢者固可出錢,無錢者亦可出力,無力者但見他行善,出口讚歎,乃至念念發心隨喜功德,豈不也是方便布施? 二、持戒度:梵語尸羅,此翻為戒。

持是持守不犯,戒有三聚淨戒。

戒乃正順解脫之本,《遺教經》云:於佛滅後,當尊重波羅提木叉。

菩薩之人,既已布施一切,捨欲出家,當受菩薩戒法,故列在次。

三聚戒者: (一)攝律儀戒:律是律法,儀是儀則;所制律法,以防遏過非,因而立身之儀則,稱為律儀。

此包括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一切之戒律,重在止惡防非。

(二)攝善法戒:指以修一切善法為戒者,重在修習善法。

(三)饒益有情戒,指以饒益一切眾生為戒者,重在化度眾生。

約功德言,能持戒者,當下即得清涼(尸羅又翻清涼),將來必獲解脫(波羅提木叉即翻解脫)。

世間凡夫,三業多惡,所以身心熱惱,生死疲勞;菩薩持戒,三業清淨,故得清涼,斷煩惱惑,故獲解脫。

約對治言,則可去除惡業之障。

經云:閻浮提眾生,舉心動念,無非是罪,無非是業。

而戒正以防止為義,能防惡律儀無作之非,能止身口意三業之惡。

佛言:佛在世間,以佛為師。

佛不在時,以戒為師。

是故,學佛之人,應當尊重嚴持戒律。

昔釋迦尊為須陀摩王時,為持不妄語戒,乃親身赴死,故得圓滿六度之行。

而波羅脂國之二比丘中,其一比丘亦為持不飲蟲水戒,寧願渴死,因此得生忉利天上,天身具足,先到佛所,而得法眼淨。

是故經云:佛子離吾數千里,憶念吾戒,必得道果;在吾左右,雖常見吾,不順吾戒,終不得道。

聞此,寧毋勉哉! 三、忍辱度:梵語羼提,此云忍辱;忍是能忍之心,辱是所辱之境,謂內心能以安忍外所辱境。

學佛之人,為護戒法,縱有罵打,亦當默受而不報,故第三修忍辱度。

亦分三種: (一)耐怨害忍:指對於眾生之瞋罵打害,種種逆境,能忍而不生瞋惱;乃至對於眾生之恭敬供養,種種順境,能忍而不生驕逸。

此是觀人而忍。

(二)安受苦忍:指對於世間之寒熱、風雨、饑渴、衰老、病死諸苦,能忍而不退修行。

此是觀法而忍。

(三)諦察法忍:指對於佛法之無生深理,諦觀諸法,緣生性空,能以安住不動。

此是觀空而忍。

約功德言,以能忍故,護戒清淨,則無過失;又以忍故,所修善法,通能成就。

約去障言,可以對治瞋恚之病;瞋為三毒之一,經云: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又云:瞋是心中火,能燒功德林。

這是修行大障,修忍辱度,即可去之。

諺云:萬事成於忍。

書經亦云:必有忍,其乃有濟。

如韓信能忍胯下之辱,故立大漢勳功;而蘇秦能忍錐刺之苦,終掛六國相印。

求諸世法尚然,何況修出世法?故我釋尊,昔為忍辱仙人,被歌利王割截身體,絲毫不瞋不動,乃能成就大道。

四、精進度:梵語毗離耶,此翻為精進。

精言精純,指心無惡雜;進是昇進,謂身不懈怠。

本來菩提路遠,若是一味忍辱,則嫌消極,故須抖擻精神,勤行修斷,使晝夜無虧,速還家鄉。

可分三種: (一)披甲精進:菩薩發心,不怕困苦,勇往直前;譬如戰士,而披鎧甲,自然有恃無恐。

此重在自行。

(二)攝善精進:佛事門中,不捨一法,俗云:不以善小而不為。

大小諸善,勤行不倦,是謂攝善。

此兼重兩利。

(三)利樂精進:自己未度,先求度人,這是菩薩本願;故能利益勸化,不疲不厭,是為利樂。

此則專重化他。

華嚴經載普賢菩薩廣修行願,一一皆作是言:「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行願(禮敬乃至回向)乃盡;而眾生界乃至煩惱無有盡故,我此行願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此可謂真精進矣! 約所得功德言:能行精進,自然善法日增,速得成就;故釋迦尊以精進故,超越九劫,在彌勒前,先成佛道。

又可得不退轉,退轉為學佛通病,故經上說:初發心菩薩,魚子菴羅華,三事因中多,及其結果少。

昔舍利弗,即以乞眼因緣,一念退心,遂使五百世不聞大乘佛法。

若行精進,則得不退。

約對治煩惱言,則可去除懈怠之障。

懈是身行懈廢,怠是心行怠惰。

《八大人覺經》云:懈怠墜落;常行精進,破煩惱惡,摧伏四魔,出陰界獄。

古來祖師大德,成就皆由精進。

例如迦葉尊者,頭陀苦行,雖年老而不捨;乃至佛憫之,勸稍自逸,而尊者苦行如故,佛乃歎曰:汝可為一切眾生依止,如我住世無異。

又脅尊者八十出家,人譏其衰老,遂發誓曰:若不通三藏,不得三昧,終不以脅著席;乃晝習教理,夜修禪定,果三年有成。

若如近代淨宗十三祖印光大師,則一住普陀,曆三十年,從不下山,故能閱藏三遍,念佛功深。

夫世間俗人為求功名學問,尚有囊螢映雪,掛角負薪等勤行,況乎為佛弟子欲尋出要,寧不精進?黃昏偈曰:是日已過,命亦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當勤精進,如救頭然,但念無常,慎勿放逸!吾人誦此,豈無省思? 五、禪定度:梵語禪那,翻為靜慮。

靜指心體寂靜,慮是審察思慮:若能心止一境思維研修,則得三昧(三昧即是正定),故曰禪定。

菩薩講究福慧莊嚴,前四度偏修福。

後二度偏修慧;而入定乃發慧前導,故列第五。

概分三種: (一)世間禪:謂色界無色界之四禪八定,此為凡夫所行禪。

(二)出世間禪:如六妙門、十六特勝,觀練熏修等,為超出三界之大小乘禪定。

(三)出世間上上禪:如自性等九種大禪,此為佛之大定。

若如淨土念佛法門,經上稱為「無上深妙禪」。

約功德言:精修禪定,始則引發靜慮,終則開悟見性。

既入禪定,自可靜止不動,不為妄境所牽;亦可觀照分明,不起虛妄分別。

昔釋迦尊,以入深定,故能不為波旬魔兵所害,魔女所嬈,終得悟道。

是故經云:制心一處,無事不辦。

約對治言:能去散亂之障。

凡夫之心,攀緣五欲六塵,如上樹猿,似脫韁馬,到處流蕩,刹那不住,是故修行難成;苟入三昧,自然不亂。

學佛之人,縱然未能現證三昧,平時歷境鍊心,亦當須具定力。

所謂八風吹不動,或利衰、或毀譽、或稱譏、或苦樂等境現前,還是要一句彌陀,一直念下去。

六、般若度:梵語般若,或翻智慧。

謂通達諸法之智,及斷惑證理之慧。

但以智慧輕薄,不能稱合般若深重,故通常不翻,此名生善不翻。

這是修行最終目的,故列在後。

分為三種: (一)實相般若:實相即眾生本具真如,離一切虛妄相,為般若之實性。

這是所證理體。

(二)觀照般若:指觀察照見實相理體之般若。

這是能證實智。

(三)方便般若:指分別諸法之一切言教,這是化用權智。

約功德言:因修般若,以觀照而證實智,則得大覺悟,究竟成佛;而以實智施用權智,則能出善巧,廣度眾生。

約對治言:則去愚癡之障。

愚癡無明,為一切煩惱根本;而智慧之斷愚癡,則如光明能破黑暗。

初學佛者,固然未能即斷無明,而待人接物,亦當時用理智,不可感情衝動;二六時中,辦一切事,也要念念在道,毋忘菩提。

乙、萬行 萬行是概稱菩薩上求佛道、下化眾生之一切善行,細說不勝其繁,統收不離四大綱要。

(一)度無邊眾生:眾生者,狹義限指六道凡夫,廣義兼括三乘聖人(聲聞、緣覺、菩薩)。

(二)斷無盡煩惱:煩惱包括見思惑、塵沙惑,以及根本無明惑。

(三)學無量法門:法門有三十七道品,乃至八萬四千法門。

(四)成無上佛道:佛道且分藏、通、別、圓四類,無上佛道,是指斷盡四十二品無明之圓教佛,尚非別教佛,何況藏通佛果? 此四大綱要,即名四弘誓願。

弘指大心普遍,誓指自制其心,願則志求滿足。

這是一切菩薩想要圓滿佛道,必發的通願。

如上所說,菩薩既發廣大心,又能普修六度萬行,以行山而填願海,漸漸福德日增,智慧日長,經三大阿僧衹劫,最後福慧兩足,圓滿成佛,這就是菩薩乘的辦法。

第十三講 行門中一特別捷徑  [橫式]請點此連結 五乘佛法,上面介紹,只限大綱;若細分目,則包無量;經曰:對治八萬四千煩惱,而有八萬四千法門。

蓋眾生根性不齊,致施度法門有差;要之,一一法門,總為解脫生死大事,而其中或有偏、圓、頓、漸之異,拙、巧、難、易之別而已。

今由一切行門中,擇一特別捷徑之法,以為修行根據。

言特別者,謂至頓至圓,不同於一切通途教門;言捷徑者,乃最巧最易,既能速成且功效又大。

斯法門者何?即淨土念佛是也。

甲、學者感想 夫觀察古來學者,對於修學佛法中通途法門,所得感想,不外有二:一是欣羡其理論,二是畏視其實行。

其所以欣羡理論者,蓋三藏經典中,對人生宇宙真相探討,不但解說周詳,而且方法精細。

例如以體、相、用、因、緣、果、事、理諸端,說明各種物理心理現象,可謂裏外始終,罄無不盡;而天臺五玄,賢首十懸,乃至唯識因明等,其中演繹歸納辯正,又遠非世間學術所能及。

以故,人人多趨「佛學」,將之作為一般學理之研究。

其所以畏視實行者,蓋八萬四千法門,若要成就,皆須斷惑,而斷惑則甚難;《涅槃經》云:須陀洹斷見惑,如截四十里流。

夫斷見惑之難,尚且如此,何況更斷思惑、塵沙、無明?又,修行證果,亦非三年五載,短時可成;古人云:數十年才治得一瞋字。

約小乘果位,只斷見思,而證四果,利者亦得三生,鈍者必須六十劫;即由初果,至證四果羅漢,尚須人間天上,七番生死。

若是圓滿大乘佛果,則須經歷三大阿僧衹劫之長時(一阿僧衹,等於一千萬萬萬萬萬萬萬萬兆,即1047;劫是長時單位,分大、中、小,以小劫說,一小劫,凡一千六百七十九萬八千年)。

其中,小乘又迷隔陰,菩薩猶昏出胎,不免又要進退蹉跎。

以故,人人嘗疏「學佛」,概多怕作實際修行之功夫。

然而,學佛原則,卻須解行並進;若是單解不行,等於說食數寶,亦同紙上談兵;縱使熟誦三藏十二部,講完千七百則公案,將來還是生死,依舊輪回,寧不哀哉? 是故,釋尊憫念末代,遂於一切通途教門之餘,特開淨土方便;既可免斷惑之困,又不必費多劫長修,但辦肯心,當生成就;此乃人人可修,箇箇能成之大道。

所以華嚴起信,諸大經論,末後一致指歸西方;智者永明,歷代祖師,自行化他同趨淨土。

乙、門餘大道淨業 然而,淨土法門所以特別捷徑,而稱門餘大道者,其故何哉?良以其他法門,唯依自力,而淨土兼仗佛力。

依自力固難,仗佛力故易,譬如渡水,行藉船力,須臾即至千里,是以十住毗婆沙論名念佛為易行道。

謂佛力者,專指仰仗阿彌陀佛慈悲願力。

其力云何? 一曰示現佛國:即阿彌陀佛,昔歷大僧衹劫,行菩薩行,攝取二百一十億諸佛妙土清淨之行,莊嚴建立西方極樂淨土。

其土殊勝,最為第一,舉要言之: (一)地純七寶,清淨莊嚴;(二)八德水池,長養諸根;(三)蓮華托生,無諸苦惱;(四)無三惡道,人無墜墮;(五)五塵說法,增道損生;(六)上善聚會,良友補仁;(七)橫超三界,得不退轉;(八)橫超四土,一生補處。

是故,得往生者,處勝境中,自然永超生死,速圓菩提。

二曰宏願接引:即阿彌陀佛,因中發四十八願,接引十方念佛眾生,往生彼國。

如第十九願云:設我得佛,十方眾生,發菩提心,修諸功德,至心發願,欲生我國,臨壽終時,假令不與大眾圍繞,現其人前者,不取正覺。

須知:十方諸佛,雖亦各有淨土,卻無有來接引者;以故,釋迦彌勒淨土,雖近在娑婆之內,若未斷惑,仍復天地懸隔;惟極樂淨土,阿彌接引,雖未斷惑,亦能往生,此佛之助力也。

謂自力者,即指眾生自己修行之力。

其力云何?即不斷惑,卻須伏惑。

伏者譬如以石壓草,斷者必須連根拔除。

須知:眾生起惑造業,而隨業受報;若是通途法門,三界見思二惑,斷而未盡,雖只留一品,依舊輪回;而淨土法門,即使一品,亦不曾斷,但能伏令不起,臨命終時,自然與佛感應,而生極樂;是則名為帶業往生。

《那先經》云:如持百枚大石置於船上,藉船力故,石不沒水,若無其船,小石亦沒。

是故,具惑業者,亦得生同居淨也。

雖然,一生同居,即已跳出六道輪回,了脫分段生死,此已橫超三界;而往者又皆得三不退轉,一生必補佛處,此復橫超四土。

嗟乎!以一法而具二橫超,以凡夫而例登補處佛,洵千古奇倡極談;十方佛土,固無此名相,無此階位,無此法門;故古德云:此為教網所不能收,剎網所不能例。

然則,其所以稱難信之法。

寧非在此? 丙、方法略舉 至於要充自力,而感佛力,俾得生淨土,其修行綱宗,則不外「信願行」三條要素。

非信不足以啓願,非願不足以導行,非行則不足滿所願,而證所信。

譬如登高行遠,固須具備各種資量,始能期達目的;而淨土法門,即以信願行為往生之三資糧。

(一)信 信是深信不疑。

略而言之,即對淨土諸經論,所說極樂阿彌勝事,信其既為金口親宣,是聖言量,真實不虛,更無疑惑。

詳而明之,尚須分別自、他、因、果、事、理諸端來說: 信自者,謂深信吾人本有心性,清淨廣大,豎窮三際,橫遍十方,終日隨緣,終日不變,無量虛空微塵世界,皆吾心性所現之物,但以無量劫來,迷惑顛倒,遂致枉受輪回諸苦,今苟能一念回心,決定得生自心本具極樂,更無疑慮,是名信自。

信他者,深信釋迦如來必定不說誑語,彌陀世尊必定不發虛願,十方諸佛之廣長舌必定不至二言;是故隨順諸佛真實教誨,決志求生,更無疑惑,是名信他。

信因者,深信念佛功德,不可思議;其散亂稱名,猶為成佛種子,何況一心不亂,安得不生淨土,是名信因。

信果者,深信已生淨土之清淨海眾,皆從念佛三昧得生;譬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亦如影必隨形,響必應聲:是故,吾人念佛,決定功不唐捐,是名信果。

信事者,即深信從是西方,過十萬億佛土,實實在在有極樂世界,最極清淨莊嚴;實實在在有阿彌陀佛,今現在說法,決定不是寓言權說,是名信事。

信理者,即深信十萬億佛土,並不在吾人心外,以心無外故;又深信心作心是,西方一切依正主伴,皆吾心之所現;如是我心遍,佛心亦遍,一切眾生心亦遍,重重交攝,圓融無礙,是名信理。

(二)願 願是發願往生。

略而言之,即將平生所修功德,專求回向往生西方,不作他用;且發大菩提心,乘願再來,廣度一切眾生。

詳而明之,須具欣、厭二門: 厭是厭離娑婆。

以深知娑婆五濁,眾惡充滿,生死海深,三途劫長;五欲六塵,皆為造業之釣餌;三苦八難,無非親遭之現報;是故知苦斷集,誓度眾生,誓斷煩惱;乃於娑婆,深生厭離,更無貪戀;所謂但求一日之速脫,不欲須臾之暫留,是名厭門。

欣則欣求極樂。

由深信極樂清淨,諸善聚會,長生不死,受諸快樂;鳥鳴樹聲,皆是阿彌化身說法;不退補處,多有勝進功果;是故慕滅修道,誓學法門,誓成佛道;遂以極樂,切願欣求,更無二志;所謂求生之心已定,雖萬牛而莫挽,是名欣門。

須知,厭即捨於穢土,欣則取於淨土;此欣厭取捨之方,為十方三世諸佛轉凡成聖之通則。

蓋若不厭捨,云何轉凡;若非欣取,何以成聖?故自凡夫乃至等覺,無不欣厭;至於成佛,方無取捨。

是以,蕅益祖師云:厭穢須捨至究竟,方無可捨;欣淨須取至究竟,方無可取。

而四明尊者亦云:取捨若極,與不取捨,無有異轍。

若是凡夫初學,就要高談不取不捨,即是執理廢事,不免墮空落誚也。

(三)行 行是實行念佛。

本來淨土修行,不只念佛,或修禮拜、或修供養、或修五悔、或六念等,無量眾行,回向發願,皆成淨土;而淨土正行,要以念佛為首,故古德判為徑中之徑。

又,念佛一行,亦分多種,大略歸納為四:一者持名,即稱念彌陀聖號,此為小本專重,而大本觀經亦說之。

二者觀像,指觀念佛之化身形像,此見於大寶積經。

三者觀想,指觀念佛之真身相好,此十六觀經專倡之。

四者實相,指直念本具真如理性,見於大集經。

而四種念佛中,尤以持名下手最易,雖似曲為中下,仍亦最頓最圓,故得三根普被,利鈍全收,是故古德又判為徑中徑又徑。

今且專約持名念佛言之。

其修行之法,有正功有助功;譬如鳥之雙翼、車之雙輪,相輔相成。

言正功者,即單持一句萬德洪名,或大聲念,或小聲念、或金剛持、或心默轉,總要心裏想得清楚,口裏念得清楚,耳裏聽得清楚,如是相續不斷,求得一心不亂,而證念佛三昧。

持名可分事持理持兩種:若深信西方有阿彌陀佛為我所念,我為能念,以未能了達是心作佛,是心是佛,心佛不二之理;但以決志願求生故,如子憶母,無時暫忘,是為事持。

若能了達心佛不二之理,深信西方阿彌陀佛,是我心具,是我心造;故即以自心所具所造洪名,為繫心之境,今不暫忘,是為理持。

而一心不亂亦分兩種:不論事持理持,若能持至伏住煩惱,乃至斷除見思二惑,皆為事一心;不論事持理持,若能持至斷除無明一品,乃至四十二品,皆稱理一心。

言助功者,不外止惡修善;亦即謹遵五戒十善等,多起好心,多說好話,多做好事。

須知實行助功,無非為輔助正功得一心而已;以一般人難能做到二六時中,一句佛號,相續不斷,故須助功,補其不足。

且《彌陀經》云:「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今持佛名,即多善根;改惡修善,即多福德;是故正助雙修,因緣具足,得生極樂。

如上信願行三,稱淨土三資糧者,古德判信願為慧行,持名為行行;慧行如目,行行如足,目足並運,乃抵目的。

蕅益祖師《要解》云:「得生與否,全憑信願之有無;品位高下,全由持名之深淺。

」苟能深信切願念佛,而念佛時,心多散亂者,即是下品下生;深信切願念佛,而念佛時,散亂漸少者,即是下品中生;深信切願念佛,而念佛時,便不散亂者,即是下品上生;念到事一心不亂,不起貪瞋癡者,即是中三品生;念到理一心不亂,任運先斷見思、塵沙,亦能伏斷無明者,即上品生(四土各分九品,此專約同居九品,上三土例推)。

又、信願持名,消伏業障,帶惑往生者,即是凡聖同居土;信願持名,見思斷盡而往生者,即是方便有餘淨土;信願持名,豁破一分無明而往生者,即是實報莊嚴淨土;信願持名,持到究竟之處,無明斷盡而往生者,即是常寂光淨土。

是知,吾人將來前程如何?只須自己檢察,不必旁問他人也。

丁、事有特別 關於淨土方便,只要信願持名,臨終自然蒙佛接引,帶業橫超;而不必如他宗,須依教道次第斷證,豎出三界,其事特別,茲設喻明之。

三界凡夫,思脫輪回;譬如竹中有蟲,求出限囿。

若修他宗,則須自下而上,節節咬破,然後穿出,故費時而難行。

若修淨宗,但須從旁破出,故省時而易為。

蓋他宗須先解而後修,淨土則先修隨分解;一者專仗自力,有如徒步;一者兼仗佛力,譬如乘車:是故,其難易快慢,大不相同也。

其實,總攝一切佛教行門,不出禪、淨、密、律、教五大宗;而密、律、教,又可攝之於禪,以同屬專仗自力,見性成佛故;然則,一切佛法修持之要,不外禪淨二門。

若比較言之,有宋永明壽禪師四料簡云:「有禪無淨土,十人九蹉路,陰境若現前,瞥爾隨他去。

無禪有淨土,萬修萬人去,若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

」真為生死者,於此不可不加著眼! 第十四講 吾人應有之警覺  [橫式]請點此連結 最後一講,且來談談,學佛之人對於自己環境、本身、和佛法,應有幾點警覺,以作為修學路上之一條策鞭。

甲、世法無常 先言環境:統觀三界之內,整個器世間,不論大小精粗,皆隨成、住、壞、空,不停變化;由無而有是「成」,成至飽和是「住」,隨著變壞是「壞」,壞至於無是「空」。

一般房屋器皿,固然是要成住壞空;就是山嶽、溟海,照樣也要成住壞空。

故滄海數變桑田,桑田亦數變滄海;可見萬法無常,決無一物,可為依靠。

又,一切有情世間,不論貧賤富貴,亦必依生、住、異、滅,不斷循環;投胎而出是「生」,漸長而壯是「住」,老病衰殘是「異」,壽命終了是「滅」。

其僕妾乞丐之流,固然要生住異滅,即王公豪富之輩,也要生住異滅。

既死,則或天堂、或地獄、或馬腹、或驢胎,莫不隨業受生矣,是故有六道輪回,無盡無休。

古人云:死生事大,豈不痛哉!是之謂也。

乙、人身難得 次言本身:吾人今得人身,此事因緣,甚是寶貴;蓋欲出三界,而了生死,必假聞道,修行斷證。

而六道中,其他五道,皆難修證。

譬如天道,耽著樂境,每忽解脫,不思修行;若阿修羅,則宿習多瞋,與道相背,不肯修行;餓鬼眾生,則饑火中燒,呼號求食,猶恐不及,不得修行;而畜生道,愚癡昏昧,但知食睡,不識修行;至於地獄,眾苦交煎,受罪無間,更是不能修行。

唯有人道,雖亦有苦,而道轉親切,易啓覺悟;且尚存小安,得獲辦道,而至證果。

故古德曰:整心慮,趣菩提,唯人道為能耳。

然欲得人身,卻非易事。

良以眾生投胎之時,賴耶本識昏迷倒惑,循業受生,只見男女交會因緣,而不識其善惡好歹。

其中人道之數,若為一二;餘道之數,恐不止百千萬億。

故昔釋迦佛說涅槃經,即謂迦葉言:得人身者,如爪上土(印土呼手為爪);失人身者,如大地土。

是故,若捨此身,思復為人,則如高山頂上,胡亂垂線,而穿鍼孔;亦如大海浮木,盲龜伸頭,欲出板洞,其機緣之數,固甚聊聊。

且一旦墮於餘道,不論天鬼地獄,壽數皆甚久遠;即畜生道,壽數雖較短促,卻恐輾轉多生。

如昔舍利弗,衹園中所見蟻子,已歷七佛,至今九十一劫,仍受蟻身,不得解脫。

故經云:一失人身,萬劫難復。

思之可畏! 丙、佛法難聞 再言佛法:吾人所聞佛法,此為真正之寶。

蓋世間金銀財物,只能濟身,不能濟心,固不可為寶;諸宗教哲學,雖能濟心,徒增分別,不得解脫,亦不可為寶。

唯有佛法,能破迷啓悟,開發真性智慧;令離苦得樂,究竟了脫生死,故名為寶也。

然佛法難聞,聞則須具善根因緣。

若生於邊地,無人弘揚,則根本不遇;或所遇非真,尤其末法,邪說橫行,其中旁門邪道,涇渭分明,尚易分別;更有附佛法外道,魚目混珠,則難辨識;或雖遇正法,卻不能解;經云:佛法無人說,雖慧不能解。

他宗不解,固無法起行;淨宗不解,則難期信願。

又或解而不信,信為道元,既無信根,道無入處。

故皆不可稱為聞。

必所遇正真,且能解能信,願樂欲行,乃可稱為聞。

須知,如是而聞於通途法門,已為甚難;若能聞於特別法門,尤為難中之難。

丁、四馬警喻 嗚呼!無常迅速,一氣不來便成隔世;生死海深,一墮三途萬劫難復。

吾人何幸而得人身,又何幸而獲聞正法;然則,吾人應當如何努力耶? 雜阿含經喻世間有四等馬:其第一等,以顧見鞭影,遂知驅馳,而不待鞭之加身;其第二等,亦只要鞭輕著毛尾,則知驅馳;若第三等,則須待鞭杖小侵,方知驅馳;至於第四等,則必待鐵錐刺骨傷身,方肯著路。

蓋警覺有利鈍,致馬分良莠也。

古人云:見到他人死,我心熱如火;不是熱他人,看看輪到我。

此其學佛者之良馬乎? 時局杌隉,不可終日。

古德有偈云:人身難得今已得,佛法難聞今已聞;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

願大家發起心來——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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