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講四諦十二因緣_佛學概要十四講吳聰敏居士演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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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聲聞聖者,只要證到涅槃的果位,就已滅盡一切煩惱惑業,永無生死的痛苦,所以說為滅諦。

涅槃有兩種:一是有餘依涅槃,指三界惑業,雖已斷盡,而壽命未到,尚留報身 ... 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登錄 註冊 搜索 知名法師著作初入佛門佛理專研佛教徒生活深入經藏淨土經典淨宗專集淨土法師文集禪宗專集藏傳佛教因果感應素食放生教史傳記一門深入佛典故事專區故事寓言書籍戒律規行咒偈儀軌長篇套書精選文集民間善書健康書籍我們的Facebook粉絲群贊助方式戒邪淫網 首頁→初入佛門→基礎佛理 背景: 閱讀書籍-佛學概要十四講 吳聰敏居士演述 佛學概要十四講 吳聰敏居士演述 第十一講四諦十二因緣 [日期:2010-07-18] 來源:轉載  作者:吳聰敏居士演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十一講 四諦十二因緣       次說聲聞乘的四諦法,和緣覺乘的十二因緣法。

甲、四諦 言四諦者,即苦、集、滅、道四種真理。

因這四法,自性不虛,皆悉審實,故稱為諦。

這是聖者所悟的真理,吾人依之而修,可以超凡入聖,故又名四聖諦。

下面分別解釋: 一、苦諦:苦是逼迫性,痛惱之義,這是指眾生的身心(正報)和國土環境(依報)。

三界眾生,依業受報,雖有不同的身心環境,卻都常為種種痛苦所逼惱,故說是苦諦。

法華經云:「三界無安,眾苦充滿。

」詳如第四講,有三苦八苦等;再簡單說,纏身的有老病死苦,擾心的有貪瞋癡慢苦,外界有天災人禍苦,死後有墮落惡趣苦。

總言之,吾人生此五濁惡世中,其所感受,不論正報依報,都是憂患的、束縛的、逼迫的、苦惱的、無常的,所以說為苦諦。

這是三界生死的果報。

二、集諦:集是招感性,招集之義,這是指眾生的見思二惑。

因為眾生自心所起的見思煩惱,能驅使妄造一切惡業,而依業受報,自然招集來無盡的生死等苦,所以說為集諦。

經云:「惑與業俱,能招生死。

」見思二惑,已在第九講中詳明;細分之,見惑有八十八使,思惑有八十一品。

這是三界生死的根源。

三、滅諦:滅是可證性,滅無之義,這是指小乘所證的涅槃。

因為聲聞聖者,只要證到涅槃的果位,就已滅盡一切煩惱惑業,永無生死的痛苦,所以說為滅諦。

涅槃有兩種:一是有餘依涅槃,指三界惑業,雖已斷盡,而壽命未到,尚留報身者。

二是無餘依涅槃,指惑業斷盡,又捨報身者。

這是了脫生死的聖果。

四、道諦:道是可修性,能通之義,這是指小乘的正助道法。

因為依此道法,正助雙修,即能從生死凡地通至涅槃聖地,所以說為道諦。

正助道法,略則戒定慧,廣則三十七道品。

這是了脫生死的辦法。

綜觀四諦的道理,無非在說明世間的有漏因果和出世間的無漏因果。

苦諦是世間生死的苦果,集諦是世間生死的苦因;滅諦是出世間解脫的樂果,道諦是出世間解脫的樂因。

凡夫若無貪等集因,怎會招來生死的苦果;聖者若非精修道法之因,安得涅槃寂滅之果。

果不離因,無因不感果。

可見,世出世間一切諸法,均逃不出因果二字。

如果依照四諦的順序,應當先因後果,謂之「集苦道滅」,現在卻先果後因,說成「苦集滅道」,何以如此?原來這是佛陀教化眾生的一種善巧方便。

因為果易曉而因難知,為容易化導起見,所以先示苦相,令其厭離,次說業因,教他斷集;繼之,又先示涅槃樂相,令彼欣慕,後教道法,使他修持。

目的要使小機的眾生,能以知苦斷集,慕滅修道而已。

根據教史記載,四諦之法,是佛成道後,首先在鹿野苑,對五比丘等所說。

當時共說三次,稱為「三轉法輪」;這是表示佛之說法,能以摧毀眾生的煩惱,碾平眾生的心地,運載眾生離苦得樂,轉凡成聖,喻如車輪之運轉,故稱轉法輪。

一為示轉:講「此是苦,逼迫性;此是集,招感性;此是滅,可證性;此是道,可修性」。

這是佛對上根之人,直接開示四諦的真相,令其一聞即悟。

二為勸轉:講「此是苦,汝應知;此是集,汝應斷;此是滅,汝應證;此是道,汝應修」。

這是佛對中根之人,初次聽法,不能直下承當,因此重為警省勸修,使其信受奉行。

三為證轉:謂「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斷;此是滅,我已證;此是道,我已修」。

這是佛對下根之人,一再不能信解,遂引己為證,以明非虛,使其破除疑慮。

乙、十二因緣 言十二因緣者,即指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共十二有支,(意義已在第五講中說明)這是一切眾生涉歷三界輪回生死的由來。

緣覺乘人即依此法門修行,覺悟無生之理,而證道果,名辟支佛。

其實,緣覺十二因緣法的內容,與聲聞的四諦法相同,但在名相上有開合之異而已。

云何開合?謂無明、行、愛、取、有五支合為集諦,而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七支合為苦諦。

觀十二因緣之智,即是道諦;滅除十二因緣,即是滅諦。

既是內容相同,何故重說?這是為機宜不同的關係。

比較言之,聲聞根鈍,故佛略說四諦法;緣覺根利,故佛詳開十二因緣法。

然則,云何觀修十二因緣法?原來,十二因緣有流轉門、還滅門兩種。

緣覺之人,於此二門,逆順進研,因知因緣和合,諸法有生;因緣別離,諸法有滅;由觀此因緣生滅,了知萬法皆空,而證得真諦之理。

下面將此二門分別解釋: 先說流轉門:這在說明六道凡夫輪回生死的相狀,凡夫之生死無盡,猶如水之流動不息、輪之旋轉不止,故稱流轉生死門。

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

依次說明:因有過去「無明」不覺之煩惱所使,迷於聲色貨利中,處處顛倒取著,因而做出一切不合理的「行」為來;既有過去所造業因,自然要牽引第八「識」總報主去投胎受報;有了業識投胎,自然組成「名色」之體形。

有了形體,自然漸備「六根」。

既有六根,自然能與外境接「觸」;接觸之後,自是對順逆境而感苦樂之「受」;既有苦樂感受,自要發生「愛」憎之心;既生貪愛,漸漸就會開展欲望心,於是廣為追求妄「取」;既是妄取造作,自然「有」生死之因,要受業力支配;既有現在業因,自然未來要往六道中受「生」;既有生命,自然由「老」至「死」,不免種種憂悲苦惱。

如是輾轉,依因感果,果上復造因,因果不昧,輪回無窮。

次說還滅門:這是指示聖者解脫生死之法門,聖者只要依法修行,最後就能滅除煩惱生死,還歸涅槃真性,故稱為還滅涅槃門。

所謂「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

」略為解釋:因為探討生死的根源,所以會有「老死」之苦,則是由於投「生」之故;而所以會來投生,則是由於所造業「有」之故;如是步步逆推,乃至所以會妄作善惡業「行」,則是因有無始「無明」之故。

所以要想無復「老死」,則當不去受「生」;而要不受生,則當不造「業」;要無業有,當不妄「取」;如是乃至要無諸「行」,則當破除「無明」煩惱。

故知無明煩惱,是生死根本,譬如擒賊須先擒王,又如伐樹先斬樹根;一旦無明滅除,則行隨著滅除;而行一滅則識亦隨滅;乃至不去投生,則自無老死憂悲苦惱。

這即是還滅門的道理。

丙、三界迷諦 按三界內之凡夫外道,皆有無明煩惱,故不了真諦之理(亦是不明四諦道理),而有輪回生死。

此界內之無明,專指見思惑言;不論聲聞緣覺,皆由斷此見思二惑,而證道果。

其聲聞聖者,依四諦法修行,漸斷見思二惑,故其果位,依斷惑之淺深,共分四階段:(一)初果「須陀洹」,譯為入流,謂預入聖人之流。

用八忍八智之無漏十六心頓斷三界八十八使見惑盡。

從此不墜惡道,任運七番生死,而證阿羅漢果。

(二)二果「斯陀含」,譯為一來,又進斷欲界九品思惑之前六品,因尚有後三品未斷,必須還到欲界來受生一次,故名一來。

(三)三果「阿那含」,譯為不來,已進斷欲界後三品思惑盡;既無欲界煩惱之因,則無欲界生死之果,故不再來欲界中受生;而居色界第四禪之五不還天中,專志用功,以進斷上二界思惑,名為不來。

(四)四果「阿羅漢」,譯為無生,三果聖人又斷上二界思惑七十二品盡,到此見思二惑都已斷盡;生死之因既無,生死之果自亡,故永不再受三界生死,名為無生。

經云:「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此即是小乘之極果。

若是緣覺聖者,則依十二因緣法逆順觀行,頓斷見思二惑,所以不另分列果位。

且聲聞緣覺,雖是同斷見思,同證偏真;但聲聞根鈍,只斷正使,不侵習氣,譬如燒木成炭,尚留餘燼;而緣覺根利,非但正使,兼斷習氣,譬如燒炭成灰,更無餘燼。

關於煩惱習氣,茲舉二公案為證。

大論云:「舍利弗往昔為蛇,曾害國王,醫人收蛇,令吸毒氣,若不吸者,即須入火。

蛇思了云:我毒已放,云何更吸,即入火死。

以由善惡不相妨故,故得聖果,猶餘瞋也。

」這就是舍利弗今生所以猶有瞋之習氣的宿緣。

又「畢陵伽一日渡河,因其水急,叱曰:小婢來,我與汝懺悔。

眾笑懺而更罵。

」原來畢陵伽五百世曾作婆羅門,又見河神宿生曾為己婢,所以開口閉口仍然不忘高傲口氣,此即是畢陵伽猶有慢之習氣。

當知,舍利弗和畢陵伽,皆是佛之大弟子,早斷見思煩惱,而其習氣尚且今生未了,可見斷惑還真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啊! 上一頁1..8910111213141516下一頁 【書籍目錄】 第1頁:序 第2頁:介言 第3頁:第一講先明佛義 第4頁:第二講研究佛學須先略知別相 第5頁:第三講消除幾種誤會 第6頁:第四講人生當前之所受(觀受是苦) 第7頁:第五講人生三際之抉秘(十二因緣) 第8頁:第六講宇宙有情概況 第9頁:第七講宇宙器界概說 第10頁:第八講內容設施梗概 第11頁:第九講方便五乘解脫 第12頁:第十講五戒十善 第13頁:第十一講四諦十二因緣 第14頁:第十二講六度萬行 第15頁:第十三講行門中一特別捷徑 第16頁:第十四講吾人應有之警覺 推薦 打印 | 錄入:admin| 閱讀:次 佛學概要十四講表 徐自民老師主講 佛學基礎知識 廣超法師主講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0) 表情: 姓名: 匿名 字數 點評:    同意評論聲明    發表 評論聲明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 版權沒有,在註明出處的情況下,歡迎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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