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 義守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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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公告】110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優待第2次申請作業規定. 一、各減免類別及應檢附證明文件,請參閱附件。

二、 ... 生活輔導組 2021-06-0410:29:15已更新【公告】110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優待第2次申請作業規定一、各減免類別及應檢附證明文件,請參閱附件。

  二、申辦期程:     舊生:自110年6月21日(一)迄9月15日(三)止(逾期不予受理)。

新生:自110年8月18日(三)迄9月30日(四)止(逾期不予受理)。

   (一)郵寄:        舊生:自110年6月21日(一)迄9月6日(一)止(以郵戳為憑)。

      新生:自110年8月18日(三)迄9月13日(一)止(以郵戳為憑)。

 (二)臨櫃:      舊生:自110年8月2日(一)迄9月15日(三)止(視疫情彈性調整之)。

新生:自110年8月18日(三)迄9月30日(四)止(視疫情彈性調整之)。

三、符合資格者,請持『就學優待申請表、繳費註冊單及應檢附證件』,並繳至生活輔導組辦理。

四、欲辦理學生凡為本校兄弟姊妹,無論人數,每人仍須繳交一份申辦文件。

五、醫學院區、進修部學生則至醫學院區-生活輔導組、進修部-學務組申辦。

六、郵寄缺件者,本組將以電話通知,故請務必留意手機來電;資料無誤者,請於寄出後5個工作日逕至應用資訊系統列印完成減免之繳費註冊單。

七、暑假期間學校辦公時間為週一~週四08:00~17:00(中午12:00~13:00休息)。

如要親辦者,請務必留意時間,避免奔波勞頓。

八、另依衛福部函文說明:因應防疫策略,減少出入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場域,凡110年10月31日(含)以前身心障礙證明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於110年5月14日尚未屆至者,統一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

請各縣(市)政府,以書面通知身心障礙者辦理「原證明註記事宜」,俾利原證明續享相關權益。

九、如有疑問請洽:  (一)校本部-生輔組:林先生,(07)657-7711,分機:2216。

 (二)醫學院區-生輔組:黃先生,(07)615-1100,分機:3214。

 (三)進修部-學務組:伍先生,(07)657-7711,分機:2524。

 附加檔案:postfile_139653.pdf 張貼資訊: 林俊宏  聯絡分機: 2216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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