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是什麼? - 一起讀判決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對於事情怎麼解決才對,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本來就沒有一定的答案。

人總是就一個問題費盡思地去思考以及討論應該怎麼做,想出來的或討論出來的做法就叫做 ... 跳至內容區 17一月20175五月2017一起讀判決外稿 正義是什麼? 本文出自黃榮堅老師的「刑法與審判」一書,經老師同意分期連載。

其實,正義這兩個字到現在為止,沒有人能下個非常具體的定義,具體到能直接解決現實的問題。

到今天為止,其實沒有人能給公平正義具體的定義,進而解決現實的問題。

從事實的真相來看的話,人在什麼情況下會認為某個做法是符合公平正義的呢?大致來說,主觀上認為利益分配是他所滿意的,那麼這就是公平。

從這裡可以看出來,正義在結果上是相當主觀的東西。

因為每個人都會從自己的角度出發,但每個人的立場不一樣,所認定的結果也都不同。

所以在現實的社會裡,沒辦法找出普遍具體的標準,做為解決所有問題的尺度。

因此,法律在追求公平正義的過程中,能夠做到的是在個案裡尋找比較具體的標準。

如果一定要抽象地講普遍標準到底是什麼?那麼,大家能夠接受的就是以最大多數的利益為利益,而這也是民主的社會普遍能夠接受的想法。

絕對正義和相對正義 所謂相對正義或絕對正義都不是很嚴格的說法,所以意思也不是那麼確定。

沒有一個普遍而又具體的標準可以來解決全部的個案時,很難想像有所謂絕對正義的存在,或許這就是有人以相對正義來表達的意思。

正義是探討出來的,不是固定不動的。

根據個別存在的現實狀況去思考,選擇最有利的解決方式,這就是正義。

現實情況不一樣,正義的選擇就會不一樣。

嚴格來講,世界上沒有完全一樣的現實情況,所以正義的面貌也會千差萬別,這並不足為奇。

舉個簡單的例子,教導學生時,有些我會要求他多唸書多做練習,有些人則叮嚀他不要老跑圖書館,為什麼呢?難道用功唸書不是個穩定的正義模式嗎?當然不是,對於不用功的同學,固然應該再加油,但是對於因為唸書而無法放鬆情緒,或是已經因為唸書而忽略其他生活樂趣的同學,再唸書有什麼用呢? 其實正義不會像蘋果一樣固定不變地在那裡。

對於事情怎麼解決才對,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本來就沒有一定的答案。

人總是就一個問題費盡思地去思考以及討論應該怎麼做,想出來的或討論出來的做法就叫做正義。

正義是被討論出來的就是指這意思。

拿美國的法律為例,這個州和另一個州的法律不一樣,這一點也不奇怪,因為兩個州的人民對相同事情有不同的價值觀點。

不要說不同人對於相同事情有不同的價值觀點,就是相同的一個人,時間前後也會有不同的價值觀點和正義模式。

大家或許會認為如此一來,公平正義就會變得很難捉摸,甚至很難加以維持。

不錯,這就是公平正義的真面貌,它本來就是被討論出來的。

到頭來真正重要的可能並不是答案是什麼,而是,是否大家都已經充分表達了意見,大家都已經有了互相了解的機會。

如果解決問題的模式是固定不變、唾手可得的話,那麼世界上還有什麼難題呢? 分享Facebook電子郵件Twitter列印PocketTelegramWhatsAppSkype更多LinkedInRedditTumblrPinterest請按讚:喜歡正在載入... 相關 發表迴響取消回覆 在此輸入你的回應… Pleaseloginusingoneofthesemethodstopostyourcomment: 電子郵件(必須填寫)(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名稱(必須填寫) 個人網站 您的留言將使用WordPress.com帳號。

( 登出 /  變更 ) 您的留言將使用Twitter帳號。

( 登出 /  變更 ) 您的留言將使用Facebook帳號。

( 登出 /  變更 ) 取消 連結到%s 透過電子郵件通知我後續回應。

有新文章時用Email通知我。

Δ 文章分頁導航 司改國是會議怎麼開?立法禁止美國人收養俄羅斯兒童,是否是一種歧視? 訂閱一起讀、判決不漏接 當新文章上線時,同時寄送到您指定的信箱。

加入其他8,922位關注者 電子郵件地址: 訂閱  用RSS訂閱最新文章 分類 稅法(9) 站務(19) 醫事法(2) 行政(74) 解字(3) 警察法規(1) 資訊法(2) 跟騷法(1) podcast(9) 偵查(6) 刑事(180) 勞動法(2) 司改(19) 司法實務(4) 外稿(14) 外國法(12) 家事(5) 憲法(210) 書摘(5) 民事(81) 法律電影(1) 法律倫理(4) 法律史(1) 法律之外(3) 追蹤 已追蹤 一起讀判決 加入其他8,922位關注者 我要註冊 已經有WordPress.com帳號了?立即登入。

一起讀判決 自訂 追蹤 已追蹤 註冊 登入 複製短網址 回報此內容 以閱讀器檢視 管理訂閱 收合此列 %d位部落客按了讚: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