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品牌的中文譯名到底有什麼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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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你有時候也會拿不准奢侈品品牌的發音一樣,這些品牌在中國常常也會為自己的名字苦惱。
名字取得好則事半功倍,比如寶馬汽車,原來的譯名為「巴依爾」(Bayerische),由公司全稱 Bayerische Motoren Werke AG 直譯過來,相比現在的名字則高下立見;
又比如雅詩蘭黛(Estee Lauder)在挑選每個用字時都參考了中國文化中的女性美意象——以花喻美人。
偏好採用花卉植物用字的還有「蘭蔻」、「嬌蘭」,還有更有文化的,比如引用自李白《清平調》「春風拂檻露華濃」的露華濃(Revlon)。
幾乎所有的化妝品牌都願意和花朵、自然等意象聯結在一起
但是取得莫名其妙的也大有人在,其結果就是消費者對其中文名完全沒有認知。
比如 Marc Jacobs 的中文名叫「莫傑」,但你還是能聽到有人不屈不撓地念著「馬克·傑克布斯」,雖然理論上,它叫「馬克·雅各布」才對;而 Coach 的「蔻馳」,Dolce&Gabbana 的「杜嘉班納」, LACOSTE 的「拉科斯特」,Tory Burch 的「湯麗柏琦」也都僅在品牌公關稿和官方網站上出現。
事實上,一個優秀的譯名能夠在市場中廣為傳播,取代其原文名稱。
雖然我們在提到如下品牌時常常用的是中文譯名——香奈兒、阿瑪尼、勞力士、希爾頓——但我們還能想起它們的原文名稱是什麼,但如「勞斯萊斯」這樣已經深入人心的品牌,我們根本不會去深究勞斯萊斯的原文叫做「Rolls-Royce」,而「江詩丹頓」的原文叫做「Vacheron Constantin」,也很少有人知道(並念得出來)。
「萬國表」的原名叫做IWC,即 International Watch Company(國際制表公司),也算是業內翻譯出彩的例子;積家的品牌原文為「Jaeger-LeCoultre」,顯得過於複雜,中文譯名與「收藏家之選」相呼應,容易記憶又不失格調;巴黎世家的原文為「Balenciaga」,雖然由西班牙藝術家 Cristóbal Balenciaga
創建,但目前已被法國開雲集團收購,也算是個貼切的譯名。
有些品牌的中文名略混亂。
比如 Bottega Veneta 在前年的更名風波,市場已接受 BV 的縮寫名稱,有的則更喜歡普遍使用的「寶緹嘉」; 比如 Gucci,現在叫做「古馳」,卻也有「古奇」、「古琦」、「古姿」等譯稱;化妝品牌 MAKE UP FOREVER 也有兩個名字,一個為「玫珂菲」,一個叫做「浮生若夢」;Tiffany 到底叫「蒂芙尼」還是「蒂凡尼」,Valentino
是「瓦倫蒂諾」還是「華倫天奴」,也並不是每個人都搞得清楚。
產品表面一般會被貼上一層中文信息說明,上面多使用「玫珂菲」
額外說一句,時尚或者其他高級品牌的名字改來該去,原因不外乎以下幾點:
1. 品牌在早年間進入大陸市場,在命名上並不如當下受重視。
Bottega Veneta(現已正名為「葆蝶家」)在進入大陸市場後並未正式命名,而被市場普遍稱為「寶緹嘉」,故再次更名會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金錢。
但因為 Bottega 原意為「boutique」,即商店的意思,而 Veneta 則是威尼斯的形容詞形式,並非通常的人名,故不便用 BV 這樣的縮寫。
2. 20 世紀 90 年代,大量國外奢侈品牌的中文音譯名被搶注。
大牌奢侈品如愛馬仕,雖然在 1977 年就已在中國註冊了英文 HERMES 商標,卻在進入中國市場多年後才意識到中文譯名的重要性。
但「愛瑪仕」已被搶注,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異議,結果異議未被採納。
2009 年,HERMES 撤銷了這個爭議商標註冊的申請,轉而使用了「愛馬仕」這一中文名。
3. 進入香港、台灣、大陸市場的不同順序。
品牌往往會先沿用其他市場的用名,之後再根據本地市場的文化差異進行調整,如萬寶龍的「勃朗峰」就是香港用名,紀梵希的「紀旺西」也是港台譯名。
4. 更改品牌定位。
Burberry 的更名被認為,「巴寶莉」過於通俗與品牌的高端定位不符合,且帶有強烈女性色彩,但品牌本身擁有男女裝產品線。
所以現在已經正式更名為「博柏利」。
我們可以最後看看原文發音問題引發出的起名問題。
市場中被普遍稱為「紅底鞋」的 Christian Louboutin 就沒有中文譯名,而以「裹身裙」出名的 Diane von Furstenberg,則以 DVF 的縮寫被市場所認知,好在和快時尚品牌 ZARA、H&M 等一樣,勝在音節少、好記,故在傳播上並沒有產生問題,而 Jean Paul Gaultier
雖然沒有正式命名,但設計師的姓氏「高緹耶」也已被市場所廣泛接受。
以上三個品牌作為反例都擁有以創始人命名,且品牌音節過長,發音困難等特徵。
不過也並非絕對,Dolce&Gabbana 雖然也擁有 6 個音節(算上 & 發音),且「Dolce」發音為「dao-chi」,但品牌依然擁有「杜嘉班納」(去掉了 chi 這個音節)作為中文名字。
雖然市場傳播上 DG 作為縮寫更為人所知,但 DG 很容易與品牌副線 D&G
相互混淆,造成主副線界線不夠明確等問題。
這大概也是品牌需要中文譯名的原因之一。
最後一點,音譯則可能讓位於易傳播特性。
尤其針對義大利語和法語,原文發音對於本地消費者來說比較困難,或者音節過長,就可能會採取英文發音,本地語言發音等妥協方式,以求容易記憶。
比如,Moschino 的原文發音為「MOSS-KEE-NO」 ,而中文譯名為「莫斯奇諾」,將「kee」音轉換為英文中的「chi」音了。
是「蒂芙尼」還是「蒂凡尼」, 「瓦倫蒂諾」還是「華倫天奴」?
文/小易時尚 雷哥 (覆蓋100萬讀者的時尚觀察)常言道「人如其名」,一個名字的好壞多少會影響別人對自己的印象。一個品牌的譯名其實也是如此。名字取得好則事半功倍,比如寶馬汽車,原來的譯名為「巴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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