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修法遏止槍械氾濫警:持有制式、改造槍刑責都是5年起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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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主要是修訂制式與改造槍枝刑責相同,均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持操作槍恐挨罰最高250萬元, ... 回首頁 facebook LINE Twitter wechat微信 複製連結 | 手機版 | APP | 歷史活動 | 歷史專題| 會員中心 | 家外媒體 FB YouTube IG RSS weibo 搜尋
延伸文章資訊
- 1非法持有槍械,必須要負什麼刑責? - 公共電視台_畢業生
如係持有火力較強大的製式手槍,則依槍砲彈藥刀械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如係持有的槍枝,係火力較差的改造手槍或可發射 ...
- 2政院拍板!持具殺傷力的非法槍枝犯案刑期和罰鍰均提高| 社會 ...
內政部今(3)天提報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製造或販賣改造手槍或各類砲彈將由現行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提高為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包括 ...
- 3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8-全國法規資料庫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制式或非制式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或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者,處無期徒刑或五 ...
- 4槍枝只要是「持有」,就是重罪!-天秤座法律網
- 5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第13條(製造、販賣或運輸槍砲、彈藥組成零件罪) ...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槍砲、彈藥之主要組成零件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