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預警:國有財產法第52條之2 (103-08-11)-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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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國有財產法第52條之2規定,在35年12月31日以前已供建築、居住使用至今之非公用不動產,得按第一次公告現值計價之讓售案件,申請期將於104年1月13日屆滿,請申辦民眾 ... X 訊息 關閉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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