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枝只要是「持有」,就是重罪!-天秤座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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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第1項:「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或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 ... 日間:04-23756755/夜間:0936-177880 天秤度量羽毛和心臟重量 告訴世間什麼是公平 首頁 看新聞學法律社會‧民生 槍枝只要是「持有」,就是重罪! 事實概述    據媒體報導,107年4月12日上午七點多高雄市一所國小,有一名男子持槍進入校園,警方調閱校內監視器後發現,該名男子騎機車直接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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